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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00-8-21 执行日期:2000-9-15 生效日期:1900-1-1 为使海关行邮物品完税价格尽可能反映物品的实际价格,决定对1996年8月1日公布实施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中部分物品的完税价格予以调整。经调整的部分物品完税价格(见附件)自2000年9月15日起执行,相关物品的原完税价格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于2000年8月21日由各地海关对外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附:调整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 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