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择优上报第二批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择优上报第二批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农业发展银行各省级分行:
  
  为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化发展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在2006年确定1212家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支持范围,再选择一批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点支持的企业,并在粮食收购、基地建设、技术改造等方面优先提供信贷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更好地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经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认可的,以粮油生产、流通或加工(含精深加工,下同)为主业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二是经农业发展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三是近年来(新建企业投产运营以来),企业经营效益良好,各项财务效益指标居本省(区、市)同类企业前列;四是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具有带动能力,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五是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有市场前景和一定的发展潜力。
  
  二、确定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具体方法
  
  由企业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提出申请,经双方共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联合行文,逐级上报至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最后由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共同审查,确认并公布拟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省级分行接到此通知后,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对辖区内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筛选和审核工作,保证最终上报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统计表》(见附件)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于2007年8月底前,报送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此次上报的企业名单中不含国粮财〔2006〕178号文件已审核认定的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关审核上报的具体问题,请与国家粮食局财务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客户一部联系。
  
  联 系 人:马明 马纳
  
  联系电话:010-63906836 68081451
  
  附件: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统计表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
  
  
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 万元
  
  ┌─┬─┬─┬─┬──────┬───┬───┬───┬───┬───┬───┬───┬───┐
  
  │序│省│市│县│企业名称│ 企业 │ 企业 │ 注册 │2006年│2006年│2006年│2006年│ 信用 │
  
  │号│││││ 性质 │ 级别 │ 资本 │末资产│末净资│销售额│净利润│ 等级 │
  
  │││││││││ 总额 │ 产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企业性质分国有(含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人民银行统计标准划分)
  
  2、企业级别系指国家级产业化龙头企业、省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地)级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以A、B和C表示。
  
  3、净资产=企业账面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4、信用等级是指企业在农业发展银行2007年评定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三种。
  
  5、此次上报的企业不含国粮财〔2006〕178号文件已审核认定的重点支持的粮油产业化企业。
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择优上报第二批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含国家粮食储备局)/农业发展银行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林业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林业发展的意见   下一条: 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2003年第20期金融债券招标时间变更的紧急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59.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