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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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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1年6月30日国税发〔201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


  为方便纳税人,提高征缴效率,在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基础上,各地应积极实施推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是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通过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布设POS机实现纳税人缴税的方式。根据POS机布设机构的不同,分为商业银行布设POS机实现刷卡缴税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布设POS机实现刷卡缴税两种模式。


  (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银行卡刷卡缴税的业务流程为:


  1.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后,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自动产生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即应征凭证序号)提供给纳税人。


  2.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POS机上刷银行卡,选择缴税并输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征收机关代码,或者通过POS机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连接串口自动读入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纳税人识别号、征收机关代码,POS机布设机构据此向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发起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


  3.TIPS将银行端查询缴税信息发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确认后生成电子税票信息发送TIPS,TIPS将电子税票信息发送给POS机布设机构。


  4.POS机布设机构将电子税票信息通过POS机反馈给纳税人,纳税人核对确认后,输入银行卡密码办理缴税。


  5.POS机布设机构将纳税人付款缴税指令转换成银行卡交易信息,发送至发卡银行。


  6.发卡银行划款后,将划款结果返回给POS机布设机构;POS机布设机构通过POS机提示纳税人缴税成功,并打印POS机缴税回单。同时POS机布设机构将划款结果转换成电子税票划款回执,通过TIPS发送至税务机关,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作税款上解。


  7.纳税人在POS机缴税回单上签字后交税务机关征收人员。


  8.税务机关征收人员收到POS机缴税回单并核对无误后,根据纳税人需要打印《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交给纳税人作为完税证明。


  9.POS机布设机构向国库办理资金划缴。


  10.国库收到POS机布设机构划缴的资金后办理入库。


  11.税务机关根据国库返回的税款入库报表和电子税票入库流水信息,在税收征管系统做税款入库销号。


  (二)由银联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布设POS机的,银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将银行卡所划税款在当前工作日划缴国库。在银联无法实现当日划缴资金的情况下,银联可根据清算国库发起的日间对账结果和TIPS发起的日切对账结果按照对账批次,于缴税业务发生的下一工作日12:00前,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将税款划转至人民银行清算国库,并在附言中注明对账日期、对账批次以及缴税业务的总笔数。


  由商业银行在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布设POS机的,其国库资金划缴流程由当地省级人民银行与布设POS机的省级商业银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迟于下一工作日12:00。


  二、通过POS机和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连接串口自动读入相关信息的,税务机关在信息系统业务实现过程中,应进行合理的信息安全规划与安全管控,通过信息安全防护手段保障系统安全,并在正式开展业务前进行风险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以及时发现和处置存在的安全风险。


  三、各商业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应根据有关业务流程和接口规范,做好与TIPS、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的接口软件开发工作,规范开展刷卡缴税业务。


  四、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横向联网系统银行卡刷卡缴税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国税发[2011]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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