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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信息产业部,民航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它商业银行,各有关外经贸企业: 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增强企业的总体对外竞争能力,降低银行风险,外经贸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制定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 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 许可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中文、外文) 项目所在国家(地区) 业主 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金额(美元) 保函种类 保函金额(美元) 标书要求的保函比率 保函受益人 拟申请保函银行 联系人: 电话: 年 月 日 外经贸部、人民银行下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许可暂行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