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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上海市、重庆市、辽宁省、河南省、广东省邮电(电信)管理局、中国邮电电信总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各证券监管办公室、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经营机构: 二、此次测试工作由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提出证券业2000年问题全网测试方案,配合参加测试的电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该测试方案和要求,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证券业各个相关单位进一步协商,提出具体配合方案。测试方案实施时不能影响各单位现行业务的开展和应用系统的运行,若方案实施时,涉及目前运行的应用系统,则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和数据、系统的备份和恢复计划,以确保不发生严重后果。 三、为做好证券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全网测试工作,决定成立一个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此次测试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一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参加协调小组,并将名单于1999年2月9日前报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工作小组。 信息产业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证券业计算机2000年问题全网测试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产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