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国营勘察设计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后若干问题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计委、建设厅、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建委、财政局: .
  全国勘察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以来,国家曾给予了暂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使绝大多数勘察设计单位实现了自收自支,并有了一些盈余。为了平衡各单位之间的税收负担,财政部颁发了(89)财税字第016 号《关于对勘察设计单位恢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现将征税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盈余上交比例 
  由于国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恢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近几年勘察设计单位任务不足,收入下降等原因,决定对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联合颁发的计设(1986)2562号《关于勘察设计单位实行技术经济责任制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中所规定的盈余分成比例做以下调整:盈余部分的15%交纳所得税,其余部分的15%交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0%交纳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交纳上述税金和基金后,盈余部分不再上交主管部门,全部留给勘察设计单位。 
  二、内部分配 
  设计单位留用的盈余,应建立事业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其中事业发展基金不得低于留成的50%,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奖金的比例,按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计设(1983)1022号文规定,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或地方主管勘察设计的基建综合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决定。 
  三、技术开发费 
  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人事部联合颁发的计设(1983)1022号《关于勘察设计单位试行技术经济责任制的通知》中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可从总收入中提10%作为技术开发费,并按实际支出计入勘察设计单位费用。技术开发费的10%,按隶属关系分别由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或地方主管勘察设计的基建综合部门集中使用,主要用于行业管理、基础工作以及评选和奖励优秀勘察、优秀设计等;其余部门由勘察设计单位自行安排使用,可用于开展科研、进行技术开发、购置技术装备和人才培训等。 
  四、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部核算体系和会计制度,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加强费用(成本)核算,如实反映经营成果勘察设计单位应自觉服从当地财税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严禁滥发奖金、津贴、实物和滥摊费用等违法乱纪行为。 
  五、加强对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 
  勘察设计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后,仍为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性质不变,隶属关系也不变。因此,各部门、各地区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领导,对勘察设计单位的小型基建、设备购置要继续给予支持,以促进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进步和勘察设计事业的发展。 
  上述规定,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执行,除本通知规定的上交比例外,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勘察设计单位收费。凡与本规定不符合的,以本规定为准。 
 
 
 
 
 
 
 
.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国营勘察设计单位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后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恢复发放集镇电影院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   下一条: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调整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贷款利率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445.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