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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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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发布日期:1999-4-20

执行日期:1999-4-20

生效日期:1900-1-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监察室,各计划单列市分行监察室:

  现将监察部驻金融系统监察局《关于印发〈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总行监察室。

  附:监察部驻金融系统监察局关于印发《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1999年3月8日 金监〔1999〕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各国有政策性银行、各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各国有保险公司监察局(室),各派驻金融系统监察机构:

  现将《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监察部驻金融系统监察局。

  附件: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

  总则

  (一)为了更好贯彻实施《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暂行工作办法》,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的监督检查作用,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本操作规程适用于金融系统和金融机构各级监察部门开展的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其他形式的检查也可参照使用。

  (三)本操作规程所指执法监察的内容包括:准备、实施、报告、处理、跟踪、档案整理六个阶段。

  执法监察准备阶段

  (一)立项与审批。《执法监察立项审批表》(格式见“附件1”)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准。

  上级部署的执法监察工作,下级必须按期完成。

  (二)成立执法监察组。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执法监察任务和对象,选定执法监察组工作人员。执法监察组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同时可抽调一定比例的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

  执法监察组要确定组长和主查人,必要时可指定副主查人。组长负责对执法监察组的领导及有关重要事项的协调;主查人负责执法监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报告和有关文件的起草。

  执法监察组根据工作需要可分为若干监察工作小组,每个小组至少应由两人组成。

  (三)收集和掌握有关资料。执法监察实施前,监察组应详细了解被监察单位的内部组织结构、领导班子组成及分工情况,同时应认真学习与本次执法监察有关的党和国家的法律、规定、文件,熟悉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的有关政策规定,查阅以往有关单位对被监察单位的检查情况及结论,掌握群众举报的材料。

  (四)制定执法监察方案。执法监察组要根据执法监察的任务和重点,在全面分析被监察单位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后,拟定具体的执法监察方案。执法监察方案报本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执法监察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1.被监察单位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2.制定方案的法律、规定、文件依据;

  3.拟执法监察的范围、内容、目标、重点、实施步骤和时限要求;

  4.执法监察组包括各监察小组的组成人员和分工;

  5.执法监察组的工作纪律及要求;

  6.执法监察方案的编制日期;

  7.审批人员的意见、签名和日期。

  在实施执法监察方案过程中,经派出部门领导批准,监察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方案作出调整。

  (五)发出执法监察通知书。执法监察部门应提前15天向被监察单位发出《执法监察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必要时可附执法监察提纲。执法监察通知书包括以下内容:

  1.被监察单位名称;

  2.执法监察的依据、内容、监察期和开始时间;

  3.执法监察组组长、主查人和其他成员名单;

  4.对被监察单位配合执法监察工作的要求;

  5.派出部门领导签发及签发日期;

  6.派出单位公章。

  执法监察实施阶段

  (一)与被监察单位领导会谈。执法监察组进驻被监察单位后,首先要与被监察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举行会谈。主谈人为组长或主查人。

  会谈内容:执法监察组向被监察单位领导出示证件或介绍信;监察组组长或主查人说明实施执法监察的目的、内容、日程安排及对被监察单位的要求;听取被监察单位按照执法监察通知书的要求进行的工作汇报;执法监察组工作人员与被监察单位交谈,互相询问,进一步了解情况。

  会谈结束后,执法监察组应起草“会议纪要”,作为监察资料保管。

  (二)调阅资料。执法监察组应根据监察内容,确定需要调阅的会议纪要、记录、文件、有关资料登记簿、本单位制度规定、会计原始凭证、账簿、报表等。调阅资料应填写《调阅资料清单》(格式见“附件3”)一式两份,由执法监察组和被监察单位分别保存。调阅和退还资料的手续由主查人或指定的专人统一负责办理。

  (三)实地监察。监察人员要根据执法监察方案对被监察单位的前期(限定时间段)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执法监察。

  在进行政治纪律方面的执法监察时,要求被监察单位提供有关的会议记录、文件,以及必要的金融数据。这项监察主要是依据党和国家对金融工作的要求,看被监察单位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同时要对其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正确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在进行人事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项执法监察时,也应按此操作规程进行。

  在进行内控制度方面的执法监察时,要按照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内控制度建设指导原则进行。主要是根据被监察项目的制度要求,深入实地进行检查,看其是否真正按制度执行。在监察时特别要注意金融会计、出纳、储蓄、现金管理、外汇管理、理赔等方面制度的执行情况。

  在对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履行监管职能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时,要根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范围及规章制度等进行执法监察。

  (四)执法监察的方法。在实施监察时,主查人应根据监察项目的具体目标采取相应的检查方法,分别对有关工作进行审查。检查方法包括抽样、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绘制流程图、询问调查、开座谈会等。

  (五)调查取证。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查实的情况,应通过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实地察看,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等,并取得证明材料,记入执法监察工作底稿。对需取证的原始凭证、原件等应取复印件。监察人员收集证明材料时,应注意不得少于两人。证明材料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未取得提供者签名或盖章的,应说明原因。

  调查取证结束时,应当统一汇总证明材料,编制调查取证材料清单,并由编制人员签名,统一管理。

  (六)编制执法监察工作底稿。监察人员实施检查时,应当对检查工作进行记录,编制《执法监察工作底稿》(格式见“附件4”)。执法监察工作底稿应包括:被监察单位的名称;监察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检查过程记录,包括检查、查证的主要事实及其来源、计算和分析的结果、认定事实的依据;监察人员的姓名及编制日期;复核者的姓名及复核日期;索引号及页码。

  编制执法监察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工作底稿应简洁、清晰,符合文档规范,便于统一装订。

  执法监察小组应当对新编制的执法监察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每个监察人员的工作底稿必须由另外一位监察人员进行复核;主查人应当对执法监察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

  (七)提高执法监察质量。在监察期间,主查人或执法监察组组长要及时分阶段听取各监察小组的汇报,了解工作进度,判断对有关问题的检查程度,及时对监察组成员的工作作必要的调整。通过初步分析、评价,认为还有未解决的问题或疑点,则需要再次进行检查、取证直至达到执法监察目的为止。

  (八)特殊问题的处理。在执法监察中如发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应立即向派出部门领导报告,按立案程序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应移交司法机关惩处。对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执法监察组要保密。

  执法监察报告阶段

  (一)执法监察小组提出小结报告。各执法监察小组应当将执法监察实施阶段查实的各种问题和事实分类整理,认定问题的性质,形成各监察项目的小结,报告主查人。

  (二)执法监察组形成总体认定的检查事实和评价。主查人组织监察组对各小组提交的监察项目小结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检查事实和评价”。

  1.“检查事实和评价”中所列的每一项事实,都必须有详细、充分的数据或文字资料,主要包括“工作底稿”、“座谈会纪要”、“取证材料”等。上述材料应当按问题分类并排列序号,“检查事实和评价”援引上述材料时应当写明其序号。

  2.对监察事项的评价,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未涉及监察项目的具体事项,或证据不足,以及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不作结论评价。

  3.“检查事实和评价”一般应在检查结束时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最迟应当在检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总结会谈。“检查事实和评价”形成后,执法监察组与被监察单位举行总结会谈,交换意见。

  1.总结会谈由监察组组长主持,由被监察单位的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主查人宣读“检查事实和评价”,必要时也可将“检查事实和评价”事先印发被监察单位。尔后请被监察单位就有关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检查结论提出意见,进行必要的讨论。查出的问题应当由被监察单位在3日内作出书面确认。

  3.被监察单位对“检查事实和评价”中认定的问题有异议时,监察组应当进一步核实,确有差错时应进行更正。必要时可在事实核实清楚后安排第二次总结会谈。

  4.执法监察组与被监察单位对“检查事实和评价”的不同意见经讨论未能达成共识时,监察组应当将双方分歧详细记录在案,并在写监察报告时客观地加以反映。

  5.如果被监察单位在总结会谈时不予应有的配合,执法监察组可将“检查事实和评价”书面印发被监察单位,由被监察单位在监察组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并反馈意见。过期未反馈意见,视为被监察单位对“检查事实和评价”无异议。

  (四)形成执法监察报告。总结会谈结束或被监察单位对“检查事实和评价”反馈书面意见后,监察组要及时向派出部门领导提交执法监察报告。

  1.执法监察报告应以“检查事实和评价”为基础,全面反映检查出的问题,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执法监察报告的主要内容:

  (1)实施执法监察方案的情况;

  (2)被监察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内部组织结构、工作方针、经营状况、内控状况,以及上一次执法监察的情况等;

  (3)监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监察组作出的评价;

  (4)被监察单位对监察评价的意见,监察组与被监察单位在检查事实和评价方面存在的主要分歧;

  (5)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即作出执法监察决定和执法监察建议。

  执法监察报告一般由主查人负责起草,必要时也可以由主查人在监察组成员中指定专人起草。执法监察报告定稿后,由主查人和监察组组长共同签署。

  执法监察报告最迟应当在总结会谈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执法监察处理阶段

  (一)执法监察处理意见的执行方式。根据执法监察报告的处理意见,由派出部门出具执法监察建议书和执法监察决定。

  执法监察组负责起草“执法监察建议书”或“执法监察决定”的初稿,作为执法监察报告的配套材料一同上报派出部门负责人。派出部门负责人根据监察组提交的执法监察报告,召开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二)《执法监察建议书》的发出和执行。

  1.《执法监察建议书》(格式见“附件5”)由派出部门主管监察工作的领导签发。

  2.《执法监察建议书》的内容包括被监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事实、对问题事实的评价、针对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执行整改意见的时间要求等。

  3.《执法监察建议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送达时间为被监察单位签收执法监察建议书的时间。

  4.被监察单位应当在收到《执法监察建议书》之后30个工作日内,将执行《执法监察建议书》的情况书面报告实施执法监察的部门。

  5.被监察单位或个人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需追究行政责任时,实施执法监察的部门可在《执法监察建议书》中提出处分意见。

  6.对于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政绩突出的被监察单位或个人,以及控告、检举违纪行为有功人员作出表彰、奖励的执法监察建议。

  (三)执法监察决定的作出和执行。

  1.执法监察决定经监察部门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报派出部门党委研究决定,由派出部门主管领导签发。

  2.执法监察决定的内容主要包括违纪、违规事实、对违纪、违规事实的分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的行政处分及法律、法规依据。

  3.执法监察决定未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

  4.执法监察决定发出后,被监察单位应当在收到执法监察决定之后30个工作日内,将执行执法监察决定的情况书面报告实施执法监察的部门。被处分人不服,需要进行申诉的,按照监察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跟踪监察阶段

  (一)为了监督被监察单位执行《执法监察建议书》和执法监察决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对被监察单位应实行跟踪监察。

  (二)对被监察单位实行跟踪监察时,应提前15天发出《跟踪监察通知书》(格式见“附件6”),明确跟踪监察的程序、时限和具体要求等。

  (三)被监察单位迟迟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执法监察部门应会同其上级部门一同帮助解决,或进行组织调整。对部分整改的,应督促其继续整改。

  (四)跟踪监察报告在跟踪监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跟踪监察组长和主查人签署,报派出单位领导。

  档案整理阶段

  (一)立卷建案。凡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文件、数据资料及工作底稿都应由执法监察组立卷归档。

  1.执法监察档案包括:方案、通知书、座谈会记录、检查程序、工作底稿、证明材料、检查事实和评价、分项目监察报告、执法监察报告、《执法监察建议书》、执法监察决定、被监察单位的反馈意见和跟踪监察材料等。

  2.归档的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材料的张数均应完整齐全。

  (二)建档要求。执法监察案卷的归档工作,按照本单位的立档规定进行。档案的保存期限同案件检查档案的保存期限。

  附则

  本操作规程由监察部驻金融系统监察局负责解释,修改时亦同。

    附录1: 执法监察立项审批表
------------------------------------
|被监察单位|                            |
|-----|----------------------------|
|执法监察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                              |
| 执 |                              |
| 法 |                              |
| 监 |                              |
| 察 |                              |
| 内 |                              |
| 容 |                              |
|   |                              |
|---|------------------------------|
|   |                              |
| 立 |                              |
| 项 |                              |
| 单 |                      (单位公章)  |
| 位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意 |                              |
| 见 |                              |
|   |                              |
|---|------------------------------|
|   |                              |
| 主 |                              |
| 管 |                              |
| 领 |                         签字:  |
| 导 |                     年  月  日  |
| 意 |                              |
| 见 |                              |
|   |                              |
|---|------------------------------|
| 备 |                              |
| 注 |                              |
------------------------------------
  
   附录2:
              执法监察通知书
            (  ) 监通字   号
  ______:
  依据______等法规,兹指派下列人员于_____
  年__月__日,对你单位___________进行执法监察,主要内容是__________,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执法监察组组长______行政职务______
  主查人______行政职务______
  执法监察组其他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签发单位  (盖章)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录3:
                 资料调阅清单
  -----------------------------------
  |    |数 量| 资料 |调阅资|调阅人|归还资|  收回人  |
  |资料名称|   |    |   |   |   |       |
  |    |(份)| 日期 |料日期|签 名|料日期|  签 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第一联被监察单位留存
      第二联执法监察组留存
     附录4:
                         编号:______
                执法监察工作底稿
    被监察单位名称__________
    执法监察项目___________
    执法监察人员___________
    执法监察日期___________
    复核人_______
    检查记录(附主要事实及证据):
     附录5:
                执法监察建议书
              (  ) 监建字  号
  ______:
    执法监察组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对
  你单位__________进行了执法监察,根据执法监察的
  结果,提出执法监察建议如下:
    请于__年__月__日前将办理结果函告本监察机关。
                   签发单位  (盖章)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共(  )页
     附录6:
                跟踪监察通知书
              (  ) 监踪字  号
  __________:
    依据《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暂行办法》,兹指派下列人员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跟踪监察,请予积极配合
    跟踪监察组组长:      行政职务:
    主查人:          行政职务:
    跟踪监察组其他成员:
    特此通知
                   签发单位  (盖章)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金融系统执法监察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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