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国航售票处商户手续费分润办法 国航卡购买国航机票的商户手续费为0.5%,全部归发卡行。 九、国航卡业务处理按《中国银行长城国航卡业务管理办法》(详见附五)的规定办理。 十、宣传 总行为国航卡设计了宣传折页、夹页(随对账单寄送持卡人)、海报、报纸广告及电视广告(拟在国航班机的闭路电视上播放),发卡行应安排在当地报纸刊登国航卡广告。 十一、与国航售票点签订商户协议并提供必要培训 各发卡行应根据中国银行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合作发行长城国航卡的协议与相应的国航售票点签订商户协议并提供必要培训。 十二、关于现有长城卡持卡人申领国航卡的处理办法 鉴于国航卡在卡号上与普通长城信用卡没有区别,因此现有长城卡持卡人申领国航卡时,应无需另外存保证金、无需再找担保人,而使用原来的卡号、账号,为持卡人换发国航卡。 十三、咨询电话 各发卡分行应设立国航卡咨询服务热线。 十四、中国人民银行对发行长城国航卡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复〔1997〕417号文《关于中国银行发行长城国航联名信用卡的批复》(详见附六)批准中国银行发行国航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第四款的要求,发卡分行开办此项业务时,须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文和总行的授权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备案。 分行对国航卡系统改造(EDC改造及国航卡交易统计的生成)如有疑问,请与信用卡部三处联系;对其他内容如有疑问,请与信用卡部业务发展处联系,电话:65101997。 附一:中国银行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合作发行联名卡协议书(略) 附二:长城国航卡年费处理办法(略) 附三:中国银行长城国航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略) 附:四 中国银行国航联名卡CARDPOOL系统及POS、EDC修改项目方案功能 一、嘉利公司配合中国银行首期在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五个城市发行国航联名卡。 二、实现中国银行国航联名卡业务,CARDPOOL系统及EDCPOS终端需完成如下功能: (一)国航售票点的BDC、POS终端在营业日终,将联名卡的交易明细单独的打印出来。 (二)国航售票点的EDCPOS使用流程(略)。 1.国航售票点售“国航—他航联程票”以国航票处理。 2.如果信用卡磁条失效:KEYIN导致的统计错误由中国银行负责解释。 (三)CARDPOOL系统将每日的国航交易统计出来(卡号、交易时间、金额、总计笔数、总计金额)其报表统计请意达在03画面中设计。 (四)CARDPOOL系统及EDCPOS判断国航卡交易的长城卡第二磁道是第六域(“其他数据域”目前值=00000000000001)为准。 (五)CARDPOOL系统生成国航卡清算文件。其数据同长城卡,给长城卡主机入账其文件产生在/u/ccs/dat/0001/wk下。 (六)CARDPOOL系统对国航各售票点的手续费可通过参数设定。 为国航卡修改处为: A.02-13中CARD-TYPE及手续费率的设定现在设为 [AE][988][] [DINERS][988][] [JCB ][988][] [VISA][988][] [MASTER][988][] [GWC ][988][] [DEBITGWC][988][] [国航卡][ ][] [联名卡][ ][] B-03—国航卡交易统计报表。 C.国航卡清算卡别为46。 D.清算文件/u/ccs/dat/0001/wk/CXXXX****.01G.DAT 附件五:中国银行长城航卡业务管理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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