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务院关于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年国库券条例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务院关于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年国库券条例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搞好国库券发行工作,提高购买者的积极性,在总结过去发行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从一九八五年开始,提高国库券的利率,缩短偿还年限,由银行办理国库券贴现和抵押贷款,个人购买一千元以上的开给收据,可以记名和挂失。这样改进以后,必将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认购国库券的积极性。
  
  一九八五年全国发行国库券六十亿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各部门的任务由财政部下达。应当说,在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情况下,这个任务是可以完成的。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行国库券的意义和改进措施,充分发扬广大群众的爱国主义精神,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一九八五年的发行任务。
  
  本通知下达以后,国务院国发〔1984〕48号文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年国库券条例》即行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年国库券条例

  
  第一条 为了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 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确定发行一九八五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
  
  第二条 国库券的发行对象是:国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企业主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单位和农村富裕社队;城乡人民个人。
  
  第三条 国库券发行的数额由国务院确定, 并从当年一月一日开始发行。 交款期限,单位交款六月三十日结束,个人交款九月三十日结束。
  
  第四条 国库券的利率,单位购买的,年息定为5%, 个人购买的, 年息定为9%。国库券计息,一律从当年七月一日算起,提前交款的不贴息。
  
  国库券利息在偿还本金时一次付给,不计复利。
  
  第五条 国库券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单位购买的和个人购买在一千元以上的, 发给国库券收据,可以记名,可以挂失;个人购买在一千元以下的,发给国库券。国库券票面额,分为五元、十元、五十元和一百元四种。
  
  第六条 国库券本金的偿还期定为五年,在发行后的第六年一次偿还本息。
  
  第七条 国库券的发行和还本付息事宜,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所属机构办理。
  
  第八条 国库券筹集的资金, 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综合平衡的需要,统一安排使用。
  
  第九条 国库券可以在银行抵押贷款,个人购实的, 可以在银行贴现, 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
  
  第十条 伪造国库券或破坏国库券信用者,依法惩处。
  
  第十一条 国库券条例的解释,授权财政部办理。
国务院关于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年国库券条例的通知
国务院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制止企业随意退出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通知   下一条: 国务院关于重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八五国库券条例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67.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