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2020年修订)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历次修订信息:2013年12月30日修改 全国股转公司 股转系统公告〔2013〕43号 2013年2月8日发布 全国股转公司 股转系统公告〔2013〕6号
为了配合定向发行制度的优化调整,统一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要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进行了修改,现予以发布,修改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
2020年1月3日

第一条???
为规范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股份公司(下称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应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
本指引规定的申请文件目录是对挂牌申请文件的最低要求。根据审查需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要求申请挂牌公司和相关中介机构补充文件。如部分文件对申请挂牌公司不适用,可不提供,但应书面说明。
申请挂牌同时股票发行的,应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挂牌申请文件中增加有关内容。
第四条???
申请文件一经接收,非经全国股转公司同意,不得增加、撤回或更换。
第五条???
申请挂牌公司应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电子申请文件,文件中的页码应与目录中的页码相符。
申请挂牌公司不能提供有关文件原件的,应由申请挂牌公司律师提出鉴证意见,或由出文单位盖章,以保证与原件一致。
第六条???
申请文件所有需要签名处,均应为签名人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申请文件中需要由申请挂牌公司律师鉴证的文件,申请挂牌公司律师应在该文件首页注明“以下第XX页至第XX页与原件一致”,并签名和签署鉴证日期,律师事务所应在该文件首页加盖公章,并在第XX页至第XX页侧面以公章加盖骑缝章。
第七条???
申请挂牌公司应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对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材料。相关中介机构应对反馈意见相关问题进行尽职调查或补充出具专业意见。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修改或补充的,应进行标示。
第八条???
未按本指引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的,全国股转公司不予接收。
第九条???
本指引由全国股转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2020年修订)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股转系统公告〔2020〕5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   下一条: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2020年修订)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6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