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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历次修订信息:根据2005年9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发布 根据2005年5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的通知》发布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证法字〔2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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