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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历次修订信息:根据2014年10月23日证监会令第108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12年2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修订 根据2008年8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决定》修订 2006年7月31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令第35号 2002年9月28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号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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