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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历次修订信息: 各市场参与人: 为满足固定收益证券交易需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相关事宜进行如下调整:第一条??? 一、通过固定收益平台开展的各类交易,交易时间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第二条??? 二、固定收益平台债券现券交易不再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第三条??? 三、固定收益平台债券现券(特定债券除外)交易价格(净价)偏离交易当日日终相关比较基准超过2%(含)的,交易商应不晚于收盘后次一交易日向本所报告该笔交易。 交易商根据前款规定进行报告的,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方的基本信息、交易要素、交易情况及原因等。交易商应当将包含相关内容的债券交易情况说明表(详见附件)扫描版发送至bondtrading@sse.com.cn。第四条??? 四、交易商应当主动建立多指标、差异化的债券现券交易价格比较基准体系,相关比较基准包括但不限于中债估值、中证估值及本所认可的其他公允指标。第五条??? 五、本通知自2019年11月18日起实施。本所此前发布的相关业务规则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债券交易情况说明表(样张)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关于调整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交易相关事宜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发〔2019〕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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