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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历次修订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部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发改财金〔2018〕17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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