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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历次修订信息:2007年3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9号公布 根据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2年10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2007年2月7日国务院第168次常务会议通过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17修订)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6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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