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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日期: 历次修订信息:根据2015年4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 2011年2月12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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