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 A 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 ( 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 ) ,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 股权分置问题被普遍认为是困扰我国股市发展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由于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等“股权分置”存在的弊端,严重影响着股市的发展。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从股份制改造到募资上市的过程是:国家(或法人)投资兴建的企业经资产评估后按一定比例折股,在符合上市条件后向社会公众溢价发行,企业股票上市后则分为可流通部分(即公众股)和不可流通部分(国家股或法人股),同股不同权。这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不利于入世后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顺利接轨,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市场公平的原则。从而影响资本市场定价功能的正常发挥,不能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因此,这个问题必须妥善解决。 ●1999年11月29日,国有股配售试点方案推出,当日沪指跌0.63% ●1999年12月2日,证监会公布10家试点企业名单,当日沪指跌0.78% ●1999年12月,中国嘉陵和黔轮胎比例配售试点减持 ●2001年6月12日,国有股减持正式启动,股市在见到2245.43历史高点后,开始踏上漫漫熊途 ●2001年10月23日,暂停国有股减持,当日沪市全线涨停,涨9.86%。中国证监会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 ●2002年6月24日,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当日沪市全线涨停,涨9.25% ●2004年2月2日,“国九条”出台 ●2005年4月12日,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解决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条件 股权分置改革 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