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2004-05-19本网讯 ??? 经国务院批准,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 关联文章: ???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