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173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5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 长  支树平

2015年11月23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质检总局决定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五条。

  二、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出口玩具报检时,报检人应当如实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除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性声明。

  出口玩具首次报检时,还应当提供玩具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出口玩具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及追溯体系,加强对玩具成品、部件或者部分工序分包的质量控制和管理,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分包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并建立产品及高风险原材料的进货台帐,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分包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四、删去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五、删去第四章。

  六、删去第二十四条。

  七、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出口玩具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包括对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以及对质量安全重点项目的检验。”

  八、删去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中的“情节严重的,并撤销其报检注册登记、报检从业注册”。

  九、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

  十、将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所称质量安全重点项目是指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技术法规和标准、企业产品质量安全历史数据和产品通报召回等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的产品质量安全高风险检验项目。”

  此外,《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章节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玩具检验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3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   下一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出口商品数量重量检验鉴定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16.4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