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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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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加强对专项无损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对制造单位无损检测能力有其他规定的,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损检测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专项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无损检测单位”)。
  
  第三条 对从事无损检测专项服务的检验单位,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资格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负责实施。
  
  第四条 无损检测单位检测资格按检测方法分为六项,即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ET(涡流检测)、AE(声发射检测)。无损检测单位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批准项目的无损检测工作。
  
  第五条 无损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申请
  
  第六条 无损检测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三)单位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名。
  
  (五)申请从事相应检测项目(含RT、UT、MT、PT、ET、AE)的无损检测单位,其无损检测持证人数及检测设备台数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
  
  ││NDT持证人数││
  
  │ 申请项目 ├───────┬───────┤设备台数│
  
  ││ Ⅲ级 │ Ⅱ级 ││
  
  ├─────────┼───────┼───────┼────────┤
  
  │ RT │ ≥1 │ ≥2 │≥4│
  
  ├─────────┼───────┼───────┼────────┤
  
  │ UT │ ≥1 │ ≥2 │≥2│
  
  ├─────────┼───────┼───────┼────────┤
  
  │ MT │ ≥1 │ ≥2 │≥4│
  
  ├─────────┼───────┼───────┼────────┤
  
  │ PT │ ≥1 │ ≥2 │ \ │
  
  ├─────────┼───────┼───────┼────────┤
  
  │ ET │\│ ≥2 │≥1│
  
  ├─────────┼───────┼───────┼────────┤
  
  │ AE │\│ ≥2 │≥1│
  
  └─────────┴───────┴───────┴────────┘
  
  注:1.NDT持证人数系指持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件人数。
  
  2.申请两个检测项目的单位,持证总人数(Ⅱ级及Ⅱ级以上)应不少于6人。
  
  3.申请三个以上(含三人)检测项目的单位,其持证总人数(Ⅱ级及Ⅱ级以上)应不少于10人,其中Ⅲ级不少于2人。
  
  (六)聘用人员应是检测单位正式聘用的全职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聘期不得少于5年。
  
  (七)建立了与申请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编制了管理程序性文件和检测作业指导书。
  
  (八)有3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
  
  (九)申请RT项,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使用γ源进行检测的还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第七条 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文件和有关资料,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检测资格申请书》(见附一),报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审核。
  
  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须在接到申请资料15天内签署受理初审意见,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在15天内给予批复,并向申请单位寄发批复《通知书》(见附三)。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批准受理后,具体审查工作委托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作为审查机构组织实施。
  
  第九条 申请单位接到受理《通知书》后,可通过有关咨询机构获得相关资格服务,待满足要求后,约请审查机构实施审查。《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逾期未进行审查,自行作废。
  
  第十条 咨询机构必须独立于审查机构,经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备案,并予公布。备案具体要求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经审查合格的无损检测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颁发无损检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证书由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作。
  
  证书有效期5年,无损检测单位应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复查换证申请。逾期,将视为自动交弃资格。
  
  第十二条 无损检测单位申请换证,须向原发证机关提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复查申请书》(见附二),并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资格证后,每年均未间断无损检测工作,并有一定数量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业绩;
  
  (二)没有重大检测质量投诉;
  
  (三)未发生检测责任事故;
  
  (四)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取证审查及换证审查的内容及具体要求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导》),《指南》由审查机构编制,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批准执行。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取得资格的无损检测单位可接受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单位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单位),从事制造、安装、检验、修理、改造过程中的无损检测工作(不含监督检验)。
  
  第十五条 无损检测单位接受委托,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合同。合同至少应包括委托项目、内容、双方的责任(包括检测设备、场地、费用、问题处理以及底片保存的责任方)等内容。合同必须有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的有效期应在承担无损检测工作的检测单位的资格有效期内。
  
  第十六条 无损检测单位要按被检测设备的相关法规、规章所要求的格式向委托单位出具无损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经无损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单位公章。无损检测单位出具的无损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无损检测结果的有效文书,可以附于委托单位的质量证明、综合检验报告。
  
  第十七条 无损检测单位出现检测质量问题,除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进行处理外,还应由委托单位或检测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提出意见并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无损检测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发生变更,必须及时提交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书,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后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备案。
  
  第十九条 各级安全监察机构发现无损检测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警告,并报请发证机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扩散无损检测资格或超出许可项目范围进行检测的;
  
  (二)不满足基本条件或超过资格证有效期,继续从事授权项目检测工作的;
  
  (三)检测程序、步骤和内容不符合要求,出具的检测结果和证明失实;
  
  (四)因检测失误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
  
  (五)伪造检测数据或出具虚假证明的。
  
  第二十条 各级安全监察机构要对无损检测单位的检测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对所辖区的无损检测单位5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
  
  第二十一条 审查机构应严格管理,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审查,对弄虚作假出具失实审查报告的、泄露被审单位秘密造成损失的,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审查,对失职违法、徇私舞弊者,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申请单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国家质检总局提请复议。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检测资格申请书
  
  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审查申请书
  
  三、通知书
  附一:
  
  编号:国检认〔〕号
  
  ----------------
  
  注册号:____________
  
   (注册机构印章)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
  
   无损检测单位检测资格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
  
  (单位印章)
  
   填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基本情况
  
  ┌──────┬───────────────────────────┐
  
  │单位全称││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
  
  ├──────┼────────┼───┴──────┼───┴───┤
  
  │网页地址││电子邮箱││
  
  ├──────┼────────┼──────────┼───────┤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
  
  │成立时间││批准机关││
  
  ├──────┼────────┼──────────┼───────┤
  
  │固定资产│(万元)│检测设备│(万元)│
  
  ├──────┼─────┬──┴────┬─────┴┬──────┤
  
  │办公│ 占地 │平方米│房屋│平方米│
  
  ├──────┼─────┼───────┼──────┼──────┤
  
  │检验试验│ 占地 │平方米│房屋│平方米│
  
  ├──────┼─────┴───────┴──────┴──────┤
  
  │单位性质││
  
  │(所有制形式)││
  
  ├──────┼───────────────────────────┤
  
  │由其他何种机││
  
  │构给予过何种││
  
  │认可(取得何 ││
  
  │种证书) ││
  
  ├──────┼─────┬───────────┬─────────┤
  
  │ 单位总人数 ││无损检测持证总人数││
  
  ├──────┼─────┼──────┬────┼──────┬──┤
  
  │大学以上学历││大、中专学历││中专以下学历││
  
  ├──────┼─────┼──────┼────┼──────┼──┤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
  
  │高级技师││待定职称││其他职称││
  
  ├─────┬┴───┬─┴──┬───┴┬───┴┬────┬┴──┤
  
  │ 证 方法│││││││
  
  │数│RT│UT│MT│PT│ET│ AE │
  
  │级别│││││││
  
  ├─────┼────┼────┼────┼────┼────┼───┤
  
  │Ⅰ│││││││
  
  ├─────┼────┼────┼────┼────┼────┼───┤
  
  │Ⅱ│││││││
  
  ├─────┼────┼────┼────┼────┼────┼───┤
  
  │Ⅲ│││││││
  
  └─────┴────┴────┴────┴────┴────┴───┘
  
  申请项目
  
  ┌──────────────────────────────────┐
  
  │ 申请资格许可的检测项目 │
  
  ├──────────────────────────────────┤
  
  │在申请的检测项目序号右侧的格内划“√”│
  
  ├──┬──┬──┬──┬──┬──┬──┬──┬──┬──┬──┬─┤
  
  │RT││UT││MT││PT││ET││AE││
  
  ├──┴──┴──┴──┴──┴──┴──┴──┴──┴──┴──┴─┤
  
  │检测项目说明│
  
  ││
  
  │1.RT-射线照相检测。│
  
  │2.UT-超声检测。│
  
  │3.MT-磁粉检测。│
  
  │4.PT-液体渗透检测。│
  
  │5.ET-涡流检测。│
  
  │6.AE-声发射检测。│
  
  ├──────────────────────────────────┤
  
  │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意见│
  
  ├──────────────────────────────────┤
  
  ││
  
  │ (印章) │
  │年月日│
  
  └──────────────────────────────────┘
  
  ┌──────────────────────────────────┐
  
  │审查结论意见│
  
  ├──────────────────────────────────┤
  
  ││
  
  │年月日│
  
  ├──────────────────────────────────┤
  
  │审查人员│
  
  ├───────┬───────────────┬─────┬────┤
  
  │ 签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职务│
  
  ├───────┼───────────────┼─────┼────┤
  
  │││││
  
  ├───────┼───────────────┼─────┼────┤
  
  │││││
  
  ├───────┼───────────────┼─────┼────┤
  
  │││││
  
  └───────┴───────────────┴─────┴────┘
  
   批准与注册
  
  ┌──────────────────────────────────┐
  
  │ 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批准注册检测项目 │
  
  ├──────────────────────────────────┤
  
  ││
  
  │(印章)│
  
  │年月日│
  
  └──────────────────────────────────┘
  
  注:证书有效期5年(自发证批准之日起)。
  
  备注
  
  提交检测资格申请书时,须同时附以下附表:
  
  附表1:人员名单
  
  ┌──┬───┬────┬────┬────┬───┬───┬────┐
  
  │ 序 │ 姓名 │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所学专业│ 职称 │ 职务 │持证情况│
  
  ├──┼───┼────┼────┼────┼───┼───┼────┤
  
  │││││││││
  
  ├──┼───┼────┼────┼────┼───┼───┼────┤
  
  │││││││││
  
  └──┴───┴────┴────┴────┴───┴───┴────┘
  
  附表2: 检测设备一览表
  
  ┌───┬─────────┬─────┬────┬────┬────┐
  
  │序│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购置日期│设备原值│备注│
  
  ├───┼─────────┼─────┼────┼────┼────┤
  
  │││││││
  
  ├───┼─────────┼─────┼────┼────┼────┤
  
  │││││││
  
  └───┴─────────┴─────┴────┴────┴────┘
  
  注:1.以上两个附表要求A4复印纸制作。
  
  2.申请单位应使用统一印制的申请书,复印无效。
  
  3.申请书应使用正楷或计算机打印填写。
  
  附二:
  
  编号:国检认〔〕号
  
  ----------------
  
  注册号:____________
  
  (注册机构印章)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
  
   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复查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
  
  (单位印章)
  
   填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印制
  
  基本情况
  
  ┌──────┬───────────────────────────┐
  
  │单位全称││
  
  ├──────┼───────────────────────────┤
  
  │详细地址││
  
  ├──────┼────────┬───┬──────┬───┬───┤
  
  │邮政编码││ 电话 ││ 传真 ││
  
  ├──────┼────────┼───┴──────┼───┴───┤
  
  │网页地址││电子邮箱││
  
  ├──────┼────────┼──────────┼───────┤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
  
  ├──────┼────────┼──────────┼───────┤
  
  │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职称 ││
  
  ├──────┼────────┼──────────┼───────┤
  
  │初次取证时间││ 注册号 ││
  
  ├──────┼────────┼──────────┼───────┤
  
  │固定资产│(万元)│检测设备│(万元)│
  
  ├──────┼─────┬──┴────┬─────┴┬──────┤
  
  │办公│ 占地 │平方米│房屋│平方米│
  ├──────┼─────┼───────┼──────┼──────┤
  
  │检验试验│ 占地 │平方米│房屋│平方米│
  
  ├──────┼─────┴───────┴──────┴──────┤
  
  │单位性质││
  
  │(所有制形式)││
  
  ├──────┼───────────────────────────┤
  
  │由其他何种机││
  
  │构给予过何种││
  
  │认可(取得何 ││
  
  │种证书) ││
  
  ├──────┼─────┬───────────┬─────────┤
  
  │ 单位总人数 ││无损检测持证总人数││
  
  ├──────┼─────┼──────┬────┼──────┬──┤
  
  │大学以上学历││大、中专学历││中专以下学历││
  
  ├──────┼─────┼──────┼────┼──────┼──┤
  
  │ 高级工程师 ││ 工程师 ││ 助理工程师 ││
  
  ├──────┼─────┼──────┼────┼──────┼──┤
  
  │高级技师││待定职称││其他职称││
  
  ├─────┬┴───┬─┴──┬───┴┬───┴┬────┬┴──┤
  
  │ 证 方法│││││││
  
  │数│RT│UT│MT│PT│ET│ AE │
  
  │级别│││││││
  
  ├─────┼────┼────┼────┼────┼────┼───┤
  
  │Ⅰ│││││││
  
  ├─────┼────┼────┼────┼────┼────┼───┤
  
  │Ⅱ│││││││
  
  ├─────┼────┼────┼────┼────┼────┼───┤
  
  │Ⅲ│││││││
  
  └─────┴────┴────┴────┴────┴────┴───┘
  
  发展情况
  
  ┌──────────────────────────────────┐
  
  │人员│
  
  ├─────────┬────┬────┬────┬────┬────┤
  
  │时间│年│年│年│年│年│
  
  │种类││││││
  
  ├─────────┼────┼────┼────┼────┼────┤
  
  │单位总人数││││││
  
  ├─────────┼────┼────┼────┼────┼────┤
  
  │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
  
  ├─────────┼────┼────┼────┼────┼────┤
  
  │无损检测持证总人数││││││
  
  ├─────────┼────┼────┼────┼────┼────┤
  
  │ Ⅲ级持证人数 ││││││
  
  ├─────────┼────┼────┼────┼────┼────┤
  
  │ Ⅱ级持证人数 ││││││
  
  ├─────────┼────┼────┼────┼────┼────┤
  
  │ Ⅰ级持证人数 ││││││
  
  ├─────────┴────┴────┴────┴────┴────┤
  
  │经费│
  
  ├─────────┬────┬────┬────┬────┬────┤
  
  │时间│年│年│年│年│年│
  
  │项目││││││
  
  ├─────────┼────┼────┼────┼────┼────┤
  
  │总收入││││││
  
  ├─────────┼────┼────┼────┼────┼────┤
  
  │ 检测工作收入 ││││││
  
  ├─────────┼────┼────┼────┼────┼────┤
  
  │ 检测设备购置支出 ││││││
  
  │ (不含车辆、 ││││││
  
  │办公系统)││││││
  
  ├─────────┴────┴────┴────┴────┴────┤
  
  │检验工作│
  
  ├─────────┬───┬───┬───┬───┬───┬────┤
  
  │数时间│││││││
  
  │ 量 │年│年│年│年│年│单位│
  
  │项目│││││││
  
  ├─────────┼───┼───┼───┼───┼───┼────┤
  
  │ RT ││││││千米│
  
  ├─────────┼───┼───┼───┼───┼───┼────┤
  
  │ UT ││││││千米│
  
  ├─────────┼───┼───┼───┼───┼───┼────┤
  
  │ MT ││││││千米│
  
  ├─────────┼───┼───┼───┼───┼───┼────┤
  │ PT ││││││千米│
  
  ├─────────┼───┼───┼───┼───┼───┼────┤
  
  │ ET ││││││千米│
  
  ├─────────┼───┼───┼───┼───┼───┼────┤
  
  │ AE ││││││千米│
  
  ├─────────┼───┼───┼───┼───┼───┼────┤
  
  ││││││││
  
  └─────────┴───┴───┴───┴───┴───┴────┘
  
  申请项目
  
  ┌──────────────────────────────────┐
  
  │ 申请资格许可的检测项目 │
  
  ├──────────────────────────────────┤
  
  ││
  
  │在原批准检测项目序号右侧的格内划“√”│
  
  │在新申请检测项目序号右侧的格内划“○”│
  
  ││
  
  ├──┬──┬──┬──┬──┬──┬──┬──┬──┬──┬──┬─┤
  
  │RT││UT││MT││PT││ET││AE││
  
  ├──┴──┴──┴──┴──┴──┴──┴──┴──┴──┴──┴─┤
  
  │检测项目说明│
  
  ││
  
  │1.RT-射线照相检测。│
  
  │2.UT-超声检测。│
  
  │3.MT-磁粉检测。│
  
  │4.PT-液体参透检测。│
  
  │5.ET-涡流检测。│
  
  │6.AE-声发射检测。│
  
  ├──────────────────────────────────┤
  
  │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意见│
  
  ├──────────────────────────────────┤
  
  ││
  
  │(印章)│
  
  │ 年月日 │
  
  └──────────────────────────────────┘
  
  ┌──────────────────────────────────┐
  
  │审查结论意见│
  
  ├──────────────────────────────────┤
  
  ││
  
  │ 年月日 │
  
  ├──────────────────────────────────┤
  
  │审查人员│
  
  ├───────┬───────────────┬─────┬────┤
  
  │ 签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职务│
  
  ├───────┼───────────────┼─────┼────┤
  
  │││││
  
  ├───────┼───────────────┼─────┼────┤
  
  │││││
  
  ├───────┼───────────────┼─────┼────┤
  
  │││││
  
  └───────┴───────────────┴─────┴────┘
  
   批准与注册
  
  ┌──────────────────────────────────┐
  
  │ 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批准注册检验项目 │
  
  ├──────────────────────────────────┤
  
  ││
  
  ││
  
  ││
  
  ││
  
  │ (印章) │
  
  │年月日│
  
  └──────────────────────────────────┘
  
  注:证书有效期5年(自发证批准之日)。
  
  备注
  
  提交检测资格复查申请时,须同时附以下附表:
  
  附表1:人员名单
  
  ┌──┬───┬────┬────┬────┬───┬───┬────┐
  
  │ 序 │ 姓名 │身份证号│文化程度│所学专业│ 职称 │ 职务 │持证情况│
  
  ├──┼───┼────┼────┼────┼───┼───┼────┤
  
  │││││││││
  
  ├──┼───┼────┼────┼────┼───┼───┼────┤
  
  │││││││││
  
  └──┴───┴────┴────┴────┴───┴───┴────┘
  
  附表2: 检测设备一览表
  
  ┌───┬─────────┬─────┬────┬────┬────┐
  
  │序│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购置日期│设备原值│备注│
  
  ├───┼─────────┼─────┼────┼────┼────┤
  
  │││││││
  
  ├───┼─────────┼─────┼────┼────┼────┤
  
  │││││││
  
  └───┴─────────┴─────┴────┴────┴────┘
  
  附表3: 质量保证手册修订情况一览表
  
  ┌───┬─────────┬─────┬────┬────┬────┐
  │序│ 修订部分名称 │ 修订原因 │发布形式│修订日期│备注│
  
  ├───┼─────────┼─────┼────┼────┼────┤
  
  │││││││
  
  ├───┼─────────┼─────┼────┼────┼────┤
  
  │││││││
  
  └───┴─────────┴─────┴────┴────┴────┘
  
  注:1.以上三个附表要求A4复印纸制作。
  
  2.申请单位应使用统一印制的申请书,复印无效。
  
  3.申请书应使用正楷或计算机打印填写。
  
  附三: 通知书
  
  ____________:
  
  我局于____年__月__日收到你单位无损检测资格____申请,经研究,同意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
  
  请你单位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准备。
  
  届时,请约请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受理机构:(印章)
  
  日期:年月日
  
  ------------------------------------
  
   通知书
  
  _____________:
  
  我局于____年__月__日收到你单位无损检测资格____申请,经研究,不同意受理你单位提出的申请。
  
  原因如下:
  
  受理机构(印章)
  
  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务院有关部委、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工作,加强对专项无损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制定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工作对制造单位无损检测能力有其他规定的,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损检测工作,提高检验工作质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专项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无损检测单位”)。
  
  第三条 对从事无损检测专项服务的检验单位,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资格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负责实施。
  
  第四条 无损检测单位检测资格按检测方法分为六项,即RT(射线照相检测)、UT(超声检测)、MT(磁粉检测)、PT(液体渗透检测)、ET(涡流检测)、AE(声发射检测)。无损检测单位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批准项目的无损检测工作。
  
  第五条 无损检测单位的检测质量必须接受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申请
  
  第六条 无损检测单位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单位技术负责人须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三)单位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
  
  (四)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名。
  
  (五)申请从事相应检测项目(含RT、UT、MT、PT、ET、AE)的无损检测单位,其无损检测持证人数及检测设备台数应满足下表的要求。
  
  ┌─────────┬───────────────┬────────┐
  
  ││NDT持证人数││
  
  │ 申请项目 ├───────┬───────┤设备台数│
  
  ││ Ⅲ级 │ Ⅱ级 ││
  
  ├─────────┼───────┼───────┼────────┤
  
  │ RT │ ≥1 │ ≥2 │≥4│
  
  ├─────────┼───────┼───────┼────────┤
  
  │ UT │ ≥1 │ ≥2 │≥2│
  
  ├─────────┼───────┼───────┼────────┤
  
  │ MT │ ≥1 │ ≥2 │≥4│
  
  ├─────────┼───────┼───────┼────────┤
  
  │ PT │ ≥1 │ ≥2 │ \ │
  
  ├─────────┼───────┼───────┼────────┤
  
  │ ET │\│ ≥2 │≥1│
  
  ├─────────┼───────┼───────┼────────┤
  
  │ AE │\│ ≥2 │≥1│
  
  └─────────┴───────┴───────┴────────┘
  
  注:1.NDT持证人数系指持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件人数。
  
  2.申请两个检测项目的单位,持证总人数(Ⅱ级及Ⅱ级以上)应不少于6人。
  
  3.申请三个以上(含三人)检测项目的单位,其持证总人数(Ⅱ级及Ⅱ级以上)应不少于10人,其中Ⅲ级不少于2人。
  
  (六)聘用人员应是检测单位正式聘用的全职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聘期不得少于5年。
  
  (七)建立了与申请检测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编制了管理程序性文件和检测作业指导书。
  
  (八)有3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
  
  (九)申请RT项,须有《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使用γ源进行检测的还须持有《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
  
  第七条 申请单位必须提交上述证明文件和有关资料,填写《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检测资格申请书》(见附一),报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审核。
  
  省级安全监察机构须在接到申请资料15天内签署受理初审意见,报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局在15天内给予批复,并向申请单位寄发批复《通知书》(见附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无损检测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锅[2001]1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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