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马拉维烟叶进境植物检疫要求》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根据中马签署的《关于马拉维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协议》的规定,总局已正式允许马拉维烟叶进口。现将《马拉维烟叶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总局联系。 附件: 马拉维烟叶进境植物检疫要求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马拉维共和国农业与食品安全部关于马拉维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协议》(2008年3月25日在北京签署)。 二、允许进境的商品名称 经韧烤、复烤的烟叶。包括烤烟(英文名:flue-cured tobacco leaveg)和白肋烟(英文名:burley tobacco leaves) 三、允许的产地 马拉维全境。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烟霜霉病(Peronospora tabacina) 烟草甲(Lasioderma serricorne) 五、装运前要求 (一)产地管理。 马方应在烟草产区采取有效监测措施,确保烟草产区为烟霜霉病非疫区。如发现烟霜霉病,马方应立即通知中方,并暂停向中国出口烟叶。 (二)加工及储运要求。 烟叶不得带有烟霜霉病及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植物残体及土壤。 如果发现烟草甲等活虫,马方须在启运前对货物采取熏蒸等检疫措施。 在加工和运输过程中,马方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混入其他国家的烟叶。 (三)包装要求。 烟叶应采取安全密封包装,避免感染烟霜霉病及其他检疫性有害生物。每个包装箱上应注明烟叶类型、产地、收获年份、加工厂等信息。 烟叶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并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 盛装烟叶的集装箱应干净,不带土壤和其他外来物质。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马方应对输华烟叶进行出口检验检疫,对符合中方检疫要求的,应按国际植物保护组织有关标准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并在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Agreement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tobacco leaves from Malawi to China signed in Beijing on March 25,2008,and is free from tobacco blue mold and other quarantine pests and soil”(本批烟叶符合 2008年3月25日在北京签署的《关于马拉维输华烟叶植物检疫要求协议》的规定,不带烟霜霉病等检疫性有害生物及土壤)。 证书样本见附。 六、进境要求 (一)证书核查。 1.核查植物检疫证书是否符合本要求第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2.核查进境烟叶是否附有总局颁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二)进境检验检疫。 根据《检验检疫工作手册》植物检验检疫分册有关规定,对进境烟叶实施检验检疫。 七、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一)如发现输华烟叶不是产自马拉维境内,该批烟叶将不准入境。 (二)如检出烟霜霉病菌,对该批烟叶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同时总局将立即暂停马拉维烟叶输华,中马双方将开展有关调查,以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 (三)如检出其他活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违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退货、销毁或其他检疫处理措施。 八、其他检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有关规定,安全卫生项目应符合我国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附:马拉维植物检疫证书样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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