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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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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建设方案》的通知


  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
  
  经总局批准,现将《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类商品牵头人和具体商品编著人,按时完成信息收集和编著工作。请中国检验检疫协会做好该商品信息库与总局网站和大通关数据库的衔接工作。
  
  附件: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建设方案

  
  一、建设商品信息库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快速发展,进出口商品种类日益增多,商品检验检疫内容和要求不断发生变化。同时,许多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措施是提高对商品检验检疫的要求。这些随时变化的情况,对于外贸企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基层检验检疫人员来说很难及时获取,也无从咨询,对外贸易屡屡受阻,甚至对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负面影响。据统计,2006年度国外技术与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我国有15.22%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与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影响;出口企业遭受直接损失金额达758亿美元,同比增加9.7%;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与贸易壁垒所增加的生产成本262亿美元,同比增加20.74%。
  
  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赋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法律责任。商检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及时收集和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 检验方面的信息”。第二,这是落实国务院对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186次常务会议上明确,把“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7月27日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加强舆论和信息工作”。第三,是落实总局领导提出的“四个服务”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质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利用检验检疫部门的技术、信息和人才优势,紧密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服务于企业,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对推动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把进出口商品的最新检验检疫信息,如政策法规要点、检验查验依据(国际标准文号、国家标准文号、地区标准文号、行业标准文号、企业标准文号)、一般合同要求、审批要求、报检程序和检验检疫方法,特别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不断变化的检验信息等,组织收集并通过网络媒介及时传递给企业和有关单位,使其通过网络渠道,快捷方便地查询和了解掌握此类信息十分必要。
  
  做好此项工作,是质检部门服务外贸的具体体现,填补了为企业进出口工作服务的空白。将有利于国门把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效率的提高,有利于质检系统转变职能和作风,有利于提高检验检疫部门的社会影响和形象,有利于实现进出口的便利化,有利于对外开放和外贸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节约企业搜集此类信息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夯实出口商品质量基础,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是质检总局更好地为企业办实事、服好务的具体措施。
  
  二、商品信息库的主要内容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依据质检总局业务管理和海关商品(H.S)编码对商品的划分进行分类,对进出口商品分为: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食品及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化妆品及原料、纺织品、化工品、轻工品、机电产品、矿产品、金属及其制品、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包装运输工具等14大类。
  
  该信息库中存储的信息单元为商品,包括法检商品和非法检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信息包括商品进出口过程中与检验检疫相关的所有信息。为扩大该信息库的使用价值,让国外有关机构和进出口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我国检验检疫要求,介绍我国进出口商品,宣传进出口企业和实验室,将信息库重要内容翻译成英文版。其他语言版本视情逐步完善。
  
  信息库通过与总局网站链接形式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以简捷易用的方式让用户准确获得需要的信息内容。
  
  信息库的中文版信息组成如下:
  
  (一)商品信息
  
  最新动态信息核心提示
  
  1. 商品特征。
  
  2. 商品贸易概况。
  
  3. 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审批、报检和检验检疫程序。
  
  4. 出口商品的注册/许可证、报检和检验检疫程序、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要求。
  5. 主要进口贸易国家的检验检疫特别要求等。
  
  6. 现用检验检疫标准及安全卫生法规(只列出现行有效的标准及文件号)。
  
  (二)进出口企业名单(免检企业、一、二类企业、国内外注册、备案企业及其他行政许可企业)。
  
  (三)检验检疫实验室信息。
  
  (四)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
  
  (五)进出口商品案例信息。
  
  (六)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知识问答。
  
  信息库的英文版信息根据中文版翻译如下要点(翻译稿由本商品第一编著人安排落实):
  
  1. 进出口商品原产地、贸易额、质量情况、主要国家和地区等。
  
  2. 检验检疫要求。
  
  3. 主要法规和标准(目录和标准号)。
  
  4. 进出口生产经营企业(免检企业,一、二类企业,国内外注册、备案企业及其他行政许可企业等)。
  
  5. 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
  
  以上内容为系统提供的信息。这部分信息将免费提供给全国各地检验检疫协会会员单位
  
  三、商品信息库系统功能模块
  
  系统主要分为两个模块:用户界面和信息维护系统。用户界面为用户提供查询信息途径和在线咨询互动平台。信息维护系统包括数据上传、编辑、审核、发布等功能。
  
  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单位,各地检验检疫协会具体负责向本地区会员单位发放登录密码和指定的IP地址。有最新信息时,系统还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自动发给相关会员单位,提示其及时查阅。
  
  四、商品信息库建设技术方案
  
  本信息库将使用三层体系结构实现,分为表现层、应用层和信息层。信息层为核心信息库,应用层实现系统业务逻辑,表现层为网站页面,用户和维护管理人员都将通过浏览器使用系统。
  
  系统将使用目前最先进的开发技术进行设计开发。在业务应用系统使用Java语言的企业版J2EE最新版本,应用Struts、Sprin等框架体系实现具有模块化、可扩展性、健壮稳定等优点的系统。在表现层使用flash、Ajax等技术实现简洁易用、响应迅速的交互式页面。
  
  五、商品信息库信息采集方法
  
  信息采集要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资料编辑、整合,发挥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的优势,及时收集、整理、补充世界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有关国际组织的法律法规、国际惯例、标准和要求等最新信息,按照信息采集的统一格式及具体要求(见附件),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基础建设阶段
  
  将入库商品分为14大类154小类,在总局有关司(局)的指导下,明确154个小类商品的牵头局。有关检验检疫局将154个小类商品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著任务落实到编著人。
  
  1.总局下发实施方案,总局检验检疫协会和各地检验检疫协会负责督促、落实具体编著人按期完成任务。
  
  2.发挥检验检疫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对信息进行审核、修改、补充完善。
  
  3.领导和专家终审后统一入库发布。
  
  (二)日常更新维护阶段
  
  根据参与该项目商品牵头局、具体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具体编著人、审核人员情况,确定项目人才库。按照:编著人跟踪、采集信息―牵头局一级审核―专家二级审核―发布人更新发布的运作模式进行日常数据信息更新。
  
  六、商品信息库实施步骤和进度安排
  
  本系统一期工程的实施时间为2007年3月-2008年3月,具体步骤和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7年4--8月)
  
  1.确定具体商品目录。
  
  2.确定编著牵头局及人员名单。
  
  3.完成每个类别商品的样本文件(包括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食品及食品包装容器,化妆品及其原料,化工品,纺织品,金属及其制品,轻工品,机电产品,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矿产品,包装、运输工具)。
  
  4.根据系统实施方案招标有关公司开发系统软件。
  
  5.总局检验检疫协会商品负责人和各地检验检疫协会共同负责汇总各局落实的商品编著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二)实施阶段(2007年8--11月)
  
  1.各承办局组织编著人员按要求进行编著。总局检验检疫协会各大类商品负责人和各地检验检疫协会共同督促具体编著人落实所承担的商品稿件,于11月30日前将稿件收齐。
  
  2.技术保障组进行“信息库”运行软件的开发,于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三)审查入库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1月)
  
  1.各大类商品负责人组织专家审定本类商品的稿件。
  
  2.技术保障组将审定的稿件导入“信息库”。
  
  3.2008年1月20日前由项目领导小组核定输入内容的正确性。
  
  (四)调试运行阶段(2008年2--3月)
  
  1.2008年2月系统进行调试、发布。
  
  2.2008年3月信息库运行。
  七、商品信息库建设项目组织机构
  
  总局主管领导:魏传忠、宋明昌
  
  总指导:葛志荣
  
  (一)工作指导:刘德平、李元平、陈晓枫、俞太尉、王新、王大宁、高建华、王霓霓、刘生明、史小卫
  
  (二)顾问:于大海、赵岩九、慎仁安、魏兆群
  
  (三)项目指导:齐京安、兰影、李延辉、徐金记、车文毅、阎震、山巍、吴绍炳、于桦、仲德昌、黎庆翔、刘胜利、王双、曹喆
  
  (四)业务组:王潍平、潘城、卢厚林、施宗伟、冯学平、袁长祥、李春风、林伟、田壮、汪先富、刘先德、高光、刘新、王冰、康玉燕、王新武、王益愚、游忠明、李艺娟、刘世远、于群利、宋秀顺、陆焕玲、赵增连、唐光江、白露、毕克新、孙玉友、许书良、杜宏伟、陶玉华、王寅、李钢、彭志生、黄亚军、李文涛、杨万山、郝怡磊、冯斌、于文军、王东、徐丽艳、李春光、顾绍平、杨志刚、韦思伟
  
  (五)技术组:谌大云、丰苏、王力舟、徐磊、边明、康乐
  
  (六)联络组:田恩森、王建中、武文臣、金权、尹耀文、杨建民、颜明刚、俞裕华、魏 华、温洪生、叶健通
  
  (七)专家组
  
  食品检验:刘心同、庞国芳
  
  动物检疫:黄伟明、孙颖杰
  
  植物检疫:陈洪俊、蒋小龙
  
  化矿金检验:蒋海宁、郑建国
  
  机电检验:杜飞、万华
  
  轻纺服装检验:韦锋、卢艳光
  
  包装、危险品包装检验:王利兵、汤礼军
  
  进出境运载工具集装箱检验检疫:冯斌、卜宏磊
  
  商品价格:安维洲、韩松
  
  (八)编著组
  
  编著组成员由各小类商品牵头人组成。
  
  (九)项目实施办公室
  
  成员:陈思刚、段小红、刘坚、卜玉兰、谌大云、陈卓雯、刘晓辉、刘建国、全薇
  
  1.信息资料组:段小红、刘坚、卜玉兰、陈卓雯。
  
  主要任务:组织策划、调研、制订:(1)项目实施方案;(2)信息库的样本文件; (3)商品牵头局和编著人落实分工;(4)回收编著稿件。
  
  2.技术保障组:谌大云、边明、康乐、罗智勇。
  
  主要任务:协调信息库软件开发的技术支持、信息更新、技术维护及相关工作等。
  
  3.后勤财务组:郭金贵、程钢。
  
  主要任务:后勤保障,资金使用、收入、支出审核,参与对外招标及合同、协议签订。
  
  八、信息库经费
  
  信息库经费预算已经总局批准。其中信息库信息采编和翻译费按80元/千字标准发放,校对、审核按30元/千字标准发放。
  
  九、有关要求
  
  (一)各牵头局、编著人、审核人必须各负其责,在第一时间收集、更新所负责商品的信息。
  
  (二)由总局检验检疫协会和各地检验检疫协会负责督促编著人及时收集、更新所负责商品最新信息。
  
  (三)信息采编、校对、审核者均在本篇信息末尾署名。摘自其他媒体的信息均须注明出处。
  
  附件:
  
  1. 商品目录及牵头局(略)
  
  1-1. 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目录(略)
  
  1-2. 植物及其植物产品目录(略)
  
  1-3. 食品目录(略)
  
  1-4. 化妆品及原料目录(略)
  
  1-5. 纺织品目录(略)
  
  1-6. 化工品目录(略)
  
  1-7. 轻工品目录(略)
  
  1-8. 机电产品目录(略)
  
  1-9. 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目录(略)
  
  1-10. 矿产品目录(略)
  
  1-11. 金属及其制品目录(略)
  
  1-12. 包装(食品包装容器及食品接触性材料)目录(略)
  
  2. 信息采集提纲及样本文本(略)
  
  2-1. 动植物及其产品(略)
  
  2-2. 食品(略)
  
  2-3. 化妆品及原料(略)
  
  2-4. 纺织品(略)
  
  2-5. 化工品(略)
  
  2-6. 轻工品(略)
  
  2-7. 机电产品(略)
  
  2-8. 废旧物资再生资源(略)
  
  2-9. 包装(食品包装容器及食品接触性材料)(略)
  
  3.信息采集文字、格式规范及要求(略)
  
  4.最新动态信息核心提示要求(略)
  
  5.信息资料组人员及具体分工(略)
  
  注:所有附件见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网站,网址:www.ciq.org.cn
  
  各单位承担任务按局排列分配表(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建设方案》的通知


  有关直属检验检疫局,总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
  
  经总局批准,现将《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建设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类商品牵头人和具体商品编著人,按时完成信息收集和编著工作。请中国检验检疫协会做好该商品信息库与总局网站和大通关数据库的衔接工作。
  
  附件: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建设方案

  
  一、建设商品信息库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加入WTO后,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快速发展,进出口商品种类日益增多,商品检验检疫内容和要求不断发生变化。同时,许多国家采取各种手段实施技术性贸易壁垒,主要措施是提高对商品检验检疫的要求。这些随时变化的情况,对于外贸企业、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以及基层检验检疫人员来说很难及时获取,也无从咨询,对外贸易屡屡受阻,甚至对我国的出口贸易造成负面影响。据统计,2006年度国外技术与贸易壁垒对我国对外贸易影响情况的调查结果显示,2006年我国有15.22%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与贸易壁垒不同程度的影响;出口企业遭受直接损失金额达758亿美元,同比增加9.7%;企业为应对国外技术与贸易壁垒所增加的生产成本262亿美元,同比增加20.74%。
  
  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赋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法律责任。商检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应当及时收集和向有关方面提供进出口商品 检验方面的信息”。第二,这是落实国务院对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2007年7月25日国务院186次常务会议上明确,把“积极做好信息沟通工作”作为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7月27日全国质量工作会议上要求,要“加强舆论和信息工作”。第三,是落实总局领导提出的“四个服务”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质检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利用检验检疫部门的技术、信息和人才优势,紧密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服务于企业,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解企业之所难,对推动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把进出口商品的最新检验检疫信息,如政策法规要点、检验查验依据(国际标准文号、国家标准文号、地区标准文号、行业标准文号、企业标准文号)、一般合同要求、审批要求、报检程序和检验检疫方法,特别是不同国家和地区不断变化的检验信息等,组织收集并通过网络媒介及时传递给企业和有关单位,使其通过网络渠道,快捷方便地查询和了解掌握此类信息十分必要。
  
  做好此项工作,是质检部门服务外贸的具体体现,填补了为企业进出口工作服务的空白。将有利于国门把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效率的提高,有利于质检系统转变职能和作风,有利于提高检验检疫部门的社会影响和形象,有利于实现进出口的便利化,有利于对外开放和外贸企业健康发展,有利于节约企业搜集此类信息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有利于夯实出口商品质量基础,提高我国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形象,是质检总局更好地为企业办实事、服好务的具体措施。
  
  二、商品信息库的主要内容
  
  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信息库,依据质检总局业务管理和海关商品(H.S)编码对商品的划分进行分类,对进出口商品分为:动物、动物产品、植物、植物产品、食品及食品包装容器材料、化妆品及原料、纺织品、化工品、轻工品、机电产品、矿产品、金属及其制品、废旧物资再生资源、包装运输工具等14大类。
  
  该信息库中存储的信息单元为商品,包括法检商品和非法检商品目录中的所有商品。信息包括商品进出口过程中与检验检疫相关的所有信息。为扩大该信息库的使用价值,让国外有关机构和进出口生产经营单位了解我国检验检疫要求,介绍我国进出口商品,宣传进出口企业和实验室,将信息库重要内容翻译成英文版。其他语言版本视情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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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库的中文版信息组成如下:
  
  (一)商品信息
  
  最新动态信息核心提示
  
  1. 商品特征。
  
  2. 商品贸易概况。
  
  3. 进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审批、报检和检验检疫程序。
  
  4. 出口商品的注册/许可证、报检和检验检疫程序、质量安全和监督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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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质检办函[2007]6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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