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做好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9月7日,国务院召开了第8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秋冬季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当前,全球疫情持续快速蔓延,我国疫情呈现本土化增速发展趋势,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根据疫情发展的新趋势和特点,在内防扩散与外堵输入相结合的基础上,国务院提出“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防控策略。根据会议要求,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 在坚持属地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北京等国庆活动重点地区疫情防控工作。各局要密切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和沟通协调机制。根据各口岸实际工作,制定国庆前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或方案。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技术准备、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切实保障国庆前后口岸公共卫生安全。 二、坚持口岸各项防控措施 各局要坚持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各项防控措施,按照六部局署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甲型h1n1流感口岸卫生检疫流程及操作规程>的通知》(国质检通联[2009]307号),加强对重点国家、重点地区、重点航线、重点人群的入境检疫查验工作,使之规范化、程序化。同时,认真总结前一阶段防控工作经验,及时组织专家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完善防控工作措施,提前做好应对更复杂形势的准备。 三、做好新闻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各局要坚持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地介绍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展形势,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甲型 h1n1流感可防、可控、可治。让出入境人员了解并掌握有关防控知识,正确理解并积极配合我部门的防控工作。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各局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国外疫情变化趋势,以及世卫组织、有关国家和地区疫情防控措施情况,及时了解国外防控新技术、新方法,积极开展甲型h1n1流感防控技术交流与国际合作。 五、认真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 各局要加强本单位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规章制度,做好出现聚集性疫情的应对预案,明确各班、二线准备等安排。加强办公场所通风消毒,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卫生习惯,对出现流感样症状或有确诊病例接触史的人员,要及时掌握,必要时居家医学观察,防止本单位出现聚集性疫情暴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