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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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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 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 》,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生产,包括出口产品的生产,必须把质量摆在第一位,这是一个关系到四化建设成败和企业存亡的大问题。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当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抓,认真把好质量关。要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健全质量检测手段,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要继续狠抓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解决。乡镇企业也要认真抓好产品质量,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以残、 次品充正品出售的企业要给予经济制裁, 并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对生产和在市场上兜售假的和冒牌产品的不法分子,要给予严厉打击。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产品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一定要认真,不能走过场,不能搞形式主义,要结合本地情况,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的工作,尽快扭转产品质量下降的状况,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

  
  
国务院:

  
  中央领导同志最近针对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强调必须“狠抓质量”,“把质量摆到第一位”,并指出这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部分工业产品质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1.6%。更为严重的是,在产品质量上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现象不断发生,“假、冒、次、劣”产品在市场上也经常出现。这种多年来未曾有过的产品质量下降的现象,是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大和消费基金过分膨胀,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有些部门、地区盲目压任务和互相攀比速度的情况下出现的。这种现象说明,现在有不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指导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忽视产品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有的甚至见利忘义,弄虑作假,不惜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这些单位在“放权”、“松绑”的名义下,错误地放松了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第一”的方针发生了动摇。
  
  为了尽快扭转当前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的状况,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端正经济工业的指导思想,坚决纠正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忽视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倾向
  
  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质量问题是关系到四化建设成败和企业存亡的大问题。产品质量不合格,坑害用户,危害人民,影响出口,破坏国家信誉,这是与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的。确定发展速度,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提高经济效益,必须以提高产品质量为基础。 提高产品质量, 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战略任务。实行经济责任制,必须首先实行质量责任制。要在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本单位的工作和产品质量状况,摆问题,找原因,订措施,真正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把提高质量放在突出地位。
  
  二、层层把好质量关,坚决实行“五不准”
  
  各部门、各地区和所有企业,对生产、运输、销售、服务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切实做到“五不准”:(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也不得计算产量、产值;(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3)已公布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没有质量检验机构、没有质量检测手段,一律不准生产;(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对于违背这“五不准”的企业,要坚决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直至撤销职务和依法惩办。各级主管部门都要认真检查“五不准”的执行情况,查出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生产企业要做好销售后的服务工作,建立服务网,对不合格的产品实行退换制度。凡已出厂的不合格产品, 经工厂修理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 用户有权要求退货或换新,工厂应承担修理和运输费用。
  
  三、深入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大检查
  
  各部门、 各地区要把质量检查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所有企业都要自觉地认真开展自检,而不是消极等待上面来查。质量大检查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铁面无私,不耍假把式,防止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从今年九月份开始,实行国家监督性质的产品抽查制度,国家经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百个质量检测中心和检验所(站),每季度轮流抽查一百种左右重点产品(量大面广的重要生产资料和市场紧俏的消费品,特别是药品、食品和重要的机电设备)的质量。抽样检查的方法要科学,可以在生产单位抽查,也可以在用户和流通单位抽查,以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抽查结果, 由国家经委每季度发布一次质量通报,并在报刊、电台公布,进行表彰和批评。
  
  鉴于当前评选优质产品和颁发金、 银奖牌的作法有不少弊病, 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检测评比的方法也有待改进,拟暂停颁发国家金、银奖牌。
  
  四、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形成全国统一的质量监督网
  
  为了加强对质量监督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质量检验机构,严格把关,要有一批专家做这件事”的指示,建议加强和充实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并依靠各部门、各地区现有的质量检验、监督力量和检测手段,组织起全国性的质量监督网。
  
  国家经委制定了以现有检测力量为基础,组建一百个国家级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规划,已有三十七个正在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快质量检测中心的建设速度,由它们承担国家委托的检测任务。要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严格出口商品检验和监督管理。
  
  企业的质量检验机构,既承担企业生产全过程的检验任务,又有代表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企业的出厂产品质量实行监督的职能。凡是已撤销的要恢复,目前还没有的要建立。要选派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懂技术、有能力的干部担任质量检验机构的领导人,他们的任免应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
  
  标准化是质量管理的技术基础。对目前已有的近七千项国家标准和一万五千项部颁专业标准,必须严格贯彻执行。目前我国的标准化工作还存在着标准少、水平低、执行不力的问题,很不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要大力加强标准制订、修订工作。凡是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产品,企业应抓紧制订自已的标准,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六、加快推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步伐
  
  一九八四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经在锅炉压力容器、电度表等行业进行试点,已取得了一定效果,要进一步在其他行业推开。
  
  七、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近几年来,我国已颁布了《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条例》等涉及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各部门、各地区也制订了若干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制度。目前除了要进一步抓紧制订和完善各项质量法规以外,要着重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各级经济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同司法部门紧密配合,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建议在今年三、四季度,首先对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不法分子,抓紧处理一批。特别是对故意制造和销售有毒假药和有毒食品、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主要罪犯,要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处以重刑。对纵容、支持、包庇不法分子的人,亦应从严惩处。
  
  八、进一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近几年来,各地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要进一步在各企业推广。 各企业都要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实行严格的质量责任制。同时,要大力加强企业各项基础工业,健全计量、检测手段,改造工艺设备,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全体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技术素质。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三年到五年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规划,分期分批实施。
  
  九、加强对乡镇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对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制订管理办法,不能放任自流。
  
  提高产品质量, 必须扎扎实实地做工作, 坚持不懈地抓下去,防止形式主义。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以上措施,力争在今年第四季度内把质量下降的工业产品的质量恢复到原有水平,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国家经济委员会
  一九八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 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 》,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生产,包括出口产品的生产,必须把质量摆在第一位,这是一个关系到四化建设成败和企业存亡的大问题。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当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突出问题来抓,认真把好质量关。要加强质量检验机构,健全质量检测手段,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产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组织生产。要继续狠抓产品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解决。乡镇企业也要认真抓好产品质量,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乡镇企业产品质量的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以残、 次品充正品出售的企业要给予经济制裁, 并追究企业领导人的责任。对生产和在市场上兜售假的和冒牌产品的不法分子,要给予严厉打击。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产品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一定要认真,不能走过场,不能搞形式主义,要结合本地情况,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的工作,尽快扭转产品质量下降的状况,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于扭转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状况的报告

  
  
国务院:

  
  中央领导同志最近针对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强调必须“狠抓质量”,“把质量摆到第一位”,并指出这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去年第四季度以来,部分工业产品质量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稳定提高率比去年同期下降11.6%。更为严重的是,在产品质量上弄虚作假、违法乱纪的现象不断发生,“假、冒、次、劣”产品在市场上也经常出现。这种多年来未曾有过的产品质量下降的现象,是在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大和消费基金过分膨胀,社会总需求大于总供给,有些部门、地区盲目压任务和互相攀比速度的情况下出现的。这种现象说明,现在有不少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在生产和经营管理上指导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忽视产品质量和社会经济效益,有的甚至见利忘义,弄虑作假,不惜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同时,这些单位在“放权”、“松绑”的名义下,错误地放松了质量管理工作,对“质量第一”的方针发生了动摇。
  
  为了尽快扭转当前部分工业产品质量下降的状况,拟采取以下措施:
  
  一、端正经济工业的指导思想,坚决纠正片面追求产值、利润,忽视质量和社会效益的倾向
  
  各部门、各地区要充分认识质量问题是关系到四化建设成败和企业存亡的大问题。产品质量不合格,坑害用户,危害人民,影响出口,破坏国家信誉,这是与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背道而驰的。确定发展速度,要以提高经济效益为前提;提高经济效益,必须以提高产品质量为基础。 提高产品质量, 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战略任务。实行经济责任制,必须首先实行质量责任制。要在深刻领会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本单位的工作和产品质量状况,摆问题,找原因,订措施,真正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把提高质量放在突出地位。
  
  二、层层把好质量关,坚决实行“五不准”
  
  各部门、各地区和所有企业,对生产、运输、销售、服务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好质量关,切实做到“五不准”:(1)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也不得计算产量、产值;(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3)已公布淘汰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售;(4)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没有质量检验机构、没有质量检测手段,一律不准生产;(5)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伪造商标、假冒名牌。对于违背这“五不准”的企业,要坚决追究其领导人的责任,直至撤销职务和依法惩办。各级主管部门都要认真检查“五不准”的执行情况,查出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对有关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生产企业要做好销售后的服务工作,建立服务网,对不合格的产品实行退换制度。凡已出厂的不合格产品, 经工厂修理仍达不到质量标准的, 用户有权要求退货或换新,工厂应承担修理和运输费用。
  
  三、深入开展工业产品质量大检查
  
  各部门、 各地区要把质量检查工作当作大事来抓。 所有企业都要自觉地认真开展自检,而不是消极等待上面来查。质量大检查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铁面无私,不耍假把式,防止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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