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 根据2010年海关商品编号调整情况,现对《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中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进行变更,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9年第36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变更表 环境保护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变更表 序号 调整前 调整后 其他要求 海关商品编号 废物名称(海关商品名称) 海关商品编号 废物名称(海关商品名称) 或注释 1 2804619001 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多晶硅 2804619011 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多晶硅废碎料 2 2804619090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 2804619091 其他含硅量不少于99.99%的硅废碎料 3 8113000010 碳化钨废碎料(包括粉末状的) 8113001010 颗粒或粉末状碳化钨废碎料 4 8113009010 其他碳化钨废碎料,颗粒或粉末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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