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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9号--关于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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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9号--关于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关于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的要求,现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2010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特此公告。
  附件:1.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2010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
  
  
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中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49.3%,ⅳ、ⅴ类为26.4%,劣ⅴ类为24.3%(见图1)。主要污染物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5.1毫克/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较上年同期下降0.2毫克/升。“三湖一库”富营养化依然较重,“水华”现象时有发生。
  图1 2010年上半年地表水水质类别 (略)
  2005年以来,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呈上升趋势,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了11.2个百分点(见图2)。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呈下降趋势,2005年上半年为8.0毫克/升,2010年上半年降至5.1毫克/升,自2009年起,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已好于ⅲ类水质标准(见图3)。
  图2 地表水国控断面上半年水质类别比例变化趋势 (略)
  图3 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上半年浓度变化趋势 (略)
  2010年上半年,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56.8%,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9.2%,同比降低2.9个百分点。七大水系支流污染普遍重于干流。
  
  一、长江水系水质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良好。十大支流中,雅砻江、嘉陵江、乌江、沅江和汉江水质为优;大渡河、岷江、沱江、湘江和赣江水质良好(见图4)。
  长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优,滁河滁州市汊河断面(皖-苏)为中度污染。
  图4 2010年上半年长江水系水质状况 (略)
  
  二、黄河水系水质
  黄河干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占95.5%,ⅳ、ⅴ类占4.5%(见图5)。干流青海段、甘肃段、宁夏石嘴山段、内蒙古段、山西段、河南中下游段、山东段水质优良;河南三门峡段为轻度污染。
  黄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主要支流中,伊河、沁河和洛河水质为优;灞河、伊洛河为轻度污染;湟水、大黑河和北洛河为中度污染;渭河、汾河和涑水河为重度污染。
  黄河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图5 2010年上半年黄河水系水质状况 (略)
  
  三、珠江水系水质
  珠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比例占86.7%,ⅳ、ⅴ类占13.3%(见图6)。云南段、贵州段和广西段水质优良;广州段莲花山断面为轻度污染,长洲断面为中度污染;东江、北江和磨刀门水道水质优良。
  珠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占92.9%,劣ⅴ类占7.1%。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珠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优。
  图6 2010年上半年珠江水系水质状况 (略)
  
  四、松花江水系水质
  松花江干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ⅱ、ⅲ类水质比例占54.5%,ⅳ、ⅴ类占45.5%(见图7)。吉林段、哈尔滨上游段和同江段水质优良;肇源段、哈尔滨下游河段和佳木斯段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石油类和高锰酸盐指数。
  松花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洮儿河、雅鲁河水质优良;呼兰河和嫩江为轻度污染;牡丹江为中度污染;阿什河、饮马河和伊通河为重度污染。
  松花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石油类和氨氮。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图7 2010年上半年松花江水系水质状况 (略)
  
  五、淮河水系水质
  淮河干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石油类。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淮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浉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潢河和史灌河水质优良;洪河、河、西淝河、洪河分洪道、沱河和浍河为轻度污染;颖河和涡河为重度污染(见图8)。

淮河山东境内河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是石油类、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淮河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
  图8 2010年上半年淮河水系水质状况 (略)
  
  六、海河水系水质
  海河干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海河大闸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三岔口断面为ⅳ类水质。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挥发酚。
  海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石油类。主要支流中,永定河、柳河、沙河、黎河、潮河、漳河、淇河和引滦入津河水质为优;滦河、白河、白洋淀、浊漳河和陡河水质良好;洋河、桑干河、清水河、独流减河、石津总干渠和滹沱河为轻度污染;潮白新河、黑龙港河和妫水河为中度污染,其他主要支流为重度污染(见图9)。
  海河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
  图9 2010年上半年海河水系水质状况 (略)
  
  七、辽河水系水质
  辽河干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
  辽河主要支流条子河和招苏台河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见图10)。
  辽河省界断面东辽河四双大桥断面为ⅴ类水质,老哈河甸子断面为ⅱ类水质,辽河福德店断面为劣ⅴ类水质。
  图10 2010年上半年辽河水系水质状况 (略)
  
  八、重点湖(库)水质
  太湖湖体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总磷。开展蓝藻预警和应急监测91次,出现零星性“水华”60次,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最大蓝藻面积为10平方千米,与上年同期相比,“水华”发生频次有所增加,但蓝藻最大发生面积大幅减小。
  巢湖东半湖为ⅳ类水质,西半湖为劣ⅴ类水质,湖体为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石油类、总磷。开展蓝藻预警和应急监测40次,出现1次区域性“水华”,6次局部性“水华”、21次零星性“水华”,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最大蓝藻面积为90.1平方千米,湖体呈中营养-重度富营养状态。
  滇池湖体为劣ⅴ类水质,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总氮、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开展蓝藻预警和应急监测12次,均出现区域性“水华”,卫星遥感监测到的最大蓝藻面积为3.02平方千米,湖体呈中度-重度富营养状态,与上年同期相比,滇池湖体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加重。
  其他10个大型淡水湖泊中,洱海、博斯腾湖、镜泊湖为ⅲ类水质,兴凯湖为ⅳ类水质,洪泽湖、南四湖、鄱阳湖为ⅴ类水质,达赉湖、洞庭湖、白洋淀为劣ⅴ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博斯腾湖、兴凯湖、鄱阳湖水质好转,镜泊湖水质变差,其他湖泊水质无明显变化。
  5个城市内湖中,昆明湖(北京)为ⅲ类水质,东湖(武汉)为ⅳ类水质,西湖(杭州)、玄武湖(南京)、大明湖(济南)为劣ⅴ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东湖水质好转,西湖、昆明湖水质变差,其他内湖水质无明显变化。
  10个主要水库中,密云水库、石门水库为ⅱ类水质,董铺水库、千岛湖为ⅲ类水质,丹江口水库为ⅳ类水质,于桥水库为ⅴ类水质,崂山水库、门楼水库、大伙房水库、松花湖为劣ⅴ类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于桥水库水质变差,其他水库水质无明显变化。
  
  九、重点水利工程水质
  三峡库区总体水质为优,各监测断面均为ⅱ类水质,库区上游及影响区水质良好。三峡库区重庆段监测到3次“水华”,但均未影响到饮用水源地。在三峡库区长江一级支流82个监测断面中,以中营养状态断面为主,占63.4%,处于富营养状态的断面比例为33.5%,同比增长6.2个百分点,三峡库区上半年富营养状态略有加重。
  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京杭大运河鲁南运河段蔺家坝断面和韩庄运河段台儿庄大桥断面为ⅲ类水质,里运河段槐泗河口断面为ⅱ类水质。主要控制河流中,沿河、淮河干流入洪泽湖水质良好;白马河、西支河、东渔河、城郭河为轻度污染;卫河为重度污染。
  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水库总体水质为ⅳ类(总氮不参与评价为ⅱ类),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取水口陶岔水质为ⅳ类。
  
  十、地表水重金属污染情况
  2010年上半年,云南、浙江、河北、天津、山西、陕西、江苏、山东、西藏和河南10个省份国控断面出现重金属超标现象,云南省重金属超标现象最为严重,出现17次,占超标频次的54.1%;天津市次之,出现6次。在重金属超标断面中,汞超标断面19个,共超标26次;铅超标断面3个,共超标15次;砷超标断面4个,共超标7次。“锰三角”地区酉水河、清水江、石龙河、锦江河、舞阳河、溶溪河和龙潭河的锰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其中清水江石花村、治乌和茶洞断面以及龙潭河妙泉入口断面和溶溪河溪口断面锰超标较严重,最大超标倍数分别为22.8、22.8、29.3、26.5和29倍。

附件二:
  
  
2010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0年上半年,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中,将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半年浓度均值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年均浓度限值相比较,海口市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占0.9%;湛江、拉萨等67个城市达到二级标准,占59.3%;兰州、枣庄等45个城市超过二级标准,占39.8%。
  环保重点城市中二氧化硫(so2)半年浓度均值达到一级标准的有海口、拉萨、深圳、福州、湛江、珠海、泉州等12个城市,占10.6%;达到二级标准的有合肥、芜湖等78个城市,占69.0%;超过二级标准的有淄博、乌鲁木齐、石嘴山、柳州、攀枝花、太原、金昌、包头等23个城市,占29.2%。与上年同期相比,半年浓度均值下降的城市占50.4%。
  环保重点城市中二氧化氮(no2)半年浓度均值均达到二级标准,其中达到一级标准的城市有79个,占69.9%;达到二级标准的有鞍山、湘潭、遵义、南京、湘潭、遵义等34个城市,占30.1%。与上年同期相比,半年均浓度均值下降的城市占40.7%。
  环保重点城市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半年浓度均值达到一级标准的有海口市,占0.9%;达到二级标准的有78个城市,占69.0%;超过二级标准的有西宁、兰州、延安、乌鲁木齐、济南、枣庄、西安等34个城市,占30.1%。与上年同期相比,半年浓度均值下降的城市占45.1%。
  2005年以来,环保重点城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呈稳步下降趋势,较2005年同期,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氮的半年浓度均值分别下降了30.2%、12.1%和5.0%。
  2010年上半年环保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统计
  
  

序号

省份

重点城市

so2半年浓度均值(毫克/立方米)

no2半年浓度均值(毫克/立方米)

pm10半年浓度

均值(毫克/立方米)

空气质量级 别

2010年上半年

同比

变化

2010年上半年

同比

变化

2010年

上半年

同比

变化

 

1

直辖市

北 京

0.039

-5.1%

0.053

3.8%

0.123

4.9%

三级

2

天 津

0.066

4.5%

0.047

19.1%

0.096

3.1%

三级

3

河 北

石家庄

0.049

-6.1%

0.032

-59.4%

0.090

-35.6%

二级

4

唐 山

0.052

-1.9%

0.026

-42.3%

0.093

11.8%

二级

5

秦皇岛

0.045

-8.9%

0.026

3.8%

0.070

2.9%

二级

6

邯 郸

0.038

-42.1%

0.027

-11.1%

0.086

-2.3%

二级

7

保 定

0.040

-15.0%

0.031

12.9%

0.080

-2.5%

二级

8

山 西

太 原

0.075

17.3%

0.019

15.8%

0.090

-6.7%

三级

9

大 同

0.043

-2.3%

0.028

0.0%

0.081

0.0%

二级

10

阳 泉

0.039

-38.5%

0.027

3.7%

0.078

-3.8%

二级

11

长 治

0.027

-18.5%

0.026

-11.5%

0.087

1.1%

二级

12

临 汾

0.040

-17.5%

0.023

0.0%

0.093

6.5%

二级

13

内蒙古

呼和浩特

0.051

-11.8%

0.031

-38.7%

0.071

-16.9%

二级

14

包 头

0.072

8.3%

0.039

7.7%

0.108

-6.5%

三级

15

赤 峰

0.044

-22.7%

0.020

-5.0%

0.094

3.2%

二级

16

辽 宁

沈 阳

0.071

-2.8%

0.040

5.0%

0.107

-1.9%

三级

17

大 连

0.046

-4.3%

0.039

-12.8%

0.052

-30.8%

二级

18

鞍 山

0.059

-5.1%

0.041

4.9%

0.106

-0.9%

三级

19

辽 宁

抚 顺

0.041

-14.6%

0.037

-18.9%

0.087

-19.5%

二级

20

本 溪

0.069

24.6%

0.039

17.9%

0.072

-22.2%

三级

21

锦 州

0.031

22.6%

0.017

-23.5%

0.085

-7.1%

二级

22

吉 林

长 春

0.039

0.0%

0.049

12.2%

0.093

5.4%

二级

23

吉 林

0.018

-33.3%

0.024

-45.8%

0.098

-4.1%

二级

24

黑龙江

哈尔滨

0.043

-9.3%

0.044

-27.3%

0.096

0.0%

二级

25

齐齐哈尔

0.041

12.2%

0.024

-4.2%

0.076

-2.6%

二级

26

牡丹江

0.031

29.0%

0.037

10.8%

0.068

-7.4%

二级

27

直辖市

上 海

0.029

-27.6%

0.049

-14.3%

0.075

-10.7%

二级

28

江 苏

南 京

0.039

20.5%

0.042

-16.7%

0.121

23.1%

三级

29

无 锡

0.043

7.0%

0.045

17.8%

0.091

8.8%

二级

30

徐 州

0.043

-53.5%

0.026

19.2%

0.083

-36.1%

二级

31

常 州

0.034

-26.5%

0.028

-10.7%

0.101

10.9%

三级

32

苏 州

0.032

-3.1%

0.054

14.8%

0.096

9.4%

二级

33

南 通

0.030

30.0%

0.028

10.7%

0.096

16.7%

二级

34

连云港

0.040

2.5%

0.027

14.8%

0.096

-1.0%

二级

35

扬 州

0.033

15.2%

0.023

30.4%

0.097

14.4%

二级

36

镇 江

0.025

0.0%

0.039

20.5%

0.094

-3.2%

二级

37

浙 江

杭 州

0.037

-21.6%

0.056

1.8%

0.103

1.0%

三级

38

宁 波

0.033

-21.2%

0.055

20.0%

0.095

11.6%

二级

39

温 州

0.031

0.0%

0.064

7.8%

0.096

10.4%

二级

40

浙 江

湖 州

0.019

47.4%

0.045

-8.9%

0.087

-8.0%

二级

41

绍 兴

0.057

3.5%

0.042

14.3%

0.100

-2.0%

二级

42

安 徽

合 肥

0.021

-23.8%

0.031

12.9%

0.114

-3.5%

三级

43

芜 湖

0.023

-30.4%

0.024

-8.3%

0.070

12.9%

二级

44

马鞍山

0.028

28.6%

0.030

16.7%

0.103

37.9%

三级

45

福 建

福 州

0.010

-60.0%

0.036

-30.6%

0.080

7.5%

二级

46

厦 门

0.020

-25.0%

0.049

4.1%

0.069

8.7%

二级

47

泉 州

0.017

-64.7%

0.021

9.5%

0.068

14.7%

二级

48

江 西

南 昌

0.057

12.3%

0.045

17.8%

0.089

13.5%

二级

49

九 江

0.027

-22.2%

0.026

11.5%

0.069

4.3%

二级

50

山 东

济 南

0.066

15.2%

0.034

14.7%

0.129

0.8%

三级

51

青 岛

0.056

-12.5%

0.046

13.0%

0.098

-12.2%

二级

52

淄 博

0.117

12.8%

0.035

5.7%

0.121

2.5%

劣三级

53

枣 庄

0.071

-9.9%

0.040

7.5%

0.128

-18.8%

三级

54

烟 台

0.042

-14.3%

0.036

-11.1%

0.080

-7.5%

二级

55

潍 坊

0.057

-56.1%

0.036

-16.7%

0.105

-6.7%

三级

56

济 宁

0.066

-13.6%

0.046

15.2%

0.118

9.3%

三级

57

泰 安

0.055

-10.9%

0.046

28.3%

0.089

-4.5%

二级

58

日 照

0.039

5.1%

0.042

0.0%

0.084

-8.3%

二级

59

河 南

郑 州

0.058

6.9%

0.047

2.1%

0.112

8.0%

三级

60

开 封

0.038

-10.5%

0.036

-36.1%

0.103

14.6%

三级

61

河 南

洛 阳

0.053

17.0%

0.030

6.7%

0.112

14.3%

三级

62

平顶山

0.070

40.0%

0.047

2.1%

0.097

8.2%

三级

63

安 阳

0.064

23.4%

0.033

-33.3%

0.108

9.3%

三级

64

焦 作

0.068

-2.9%

0.025

-60.0%

0.109

32.1%

三级

65

三门峡

0.049

0.0%

0.021

-4.8%

0.095

-4.2%

二级

66

湖 北

武 汉

0.044

2.3%

0.057

7.0%

0.114

5.3%

三级

67

宜 昌

0.048

-4.2%

0.019

-63.2%

0.094

5.3%

二级

68

荆 州

0.035

-2.9%

0.024

8.3%

0.096

4.2%

二级

69

湖 南

长 沙

0.042

9.5%

0.046

10.9%

0.081

-12.3%

二级

70

株 洲

0.064

0.0%

0.037

2.7%

0.082

-24.4%

三级

71

湘 潭

0.056

0.0%

0.041

22.0%

0.086

-18.6%

二级

72

岳 阳

0.030

-20.0%

0.028

7.1%

0.101

-10.9%

三级

73

常 德

0.064

0.0%

0.026

11.5%

0.100

-5.0%

三级

74

张家界

0.055

36.4%

0.016

-93.8%

0.080

-6.3%

二级

75

广 东

广 州

0.035

-14.3%

0.056

-3.6%

0.068

-11.8%

二级

76

韶 关

0.053

1.9%

0.036

33.3%

0.068

20.6%

二级

77

深 圳

0.010

-20.0%

0.040

-2.5%

0.052

-5.8%

二级

78

珠 海

0.014

-7.1%

0.033

6.1%

0.043

-4.7%

二级

79

汕 头

0.017

-35.3%

0.026

-26.9%

0.066

6.1%

二级

80

湛 江

0.013

7.7%

0.012

8.3%

0.046

2.2%

二级

81

广 西

南 宁

0.028

3.6%

0.026

-3.8%

0.063

22.2%

二级

82

广 西

柳 州

0.076

23.7%

0.031

-16.1%

0.071

31.0%

三级

83

桂 林

0.044

22.7%

0.027

-14.8%

0.056

30.4%

二级

84

北 海

0.020

50.0%

0.016

25.0%

0.050

-22.0%

二级

85

海 南

海 口

0.006

0.0%

0.016

6.3%

0.038

7.9%

一级

86

直辖市

重 庆

0.054

1.9%

0.040

-5.0%

0.105

-1.9%

三级

87

四 川

成 都

0.034

-20.6%

0.055

-1.8%

0.111

-7.2%

三级

88

自 贡

0.067

52.2%

0.040

35.0%

0.080

-13.8%

三级

89

攀枝花

0.076

7.9%

0.040

-10.0%

0.098

-3.1%

三级

90

泸 州

0.058

-19.0%

0.054

20.4%

0.092

18.5%

二级

91

德 阳

0.044

-27.3%

0.034

11.8%

0.063

-4.8%

二级

92

绵 阳

0.039

41.0%

0.023

13.0%

0.089

16.9%

二级

93

南 充

0.043

11.6%

0.032

15.6%

0.061

16.4%

二级

94

宜 宾

0.052

-3.8%

0.034

5.9%

0.082

24.4%

二级

95

贵 州

贵 阳

0.056

-10.7%

0.028

-3.6%

0.074

0.0%

二级

96

遵 义

0.057

1.8%

0.041

29.3%

0.085

4.7%

二级

97

云 南

昆 明

0.043

9.3%

0.047

0.0%

0.080

18.8%

二级

98

曲 靖

0.048

12.5%

0.025

-12.0%

0.086

3.5%

二级

99

玉 溪

0.069

20.3%

0.029

31.0%

0.091

0.0%

三级

100

西 藏

拉 萨

0.008

25.0%

0.019

-10.5%

0.059

-1.7%

二级

101

陕 西

西 安

0.044

0.0%

0.044

6.8%

0.128

13.3%

三级

102

铜 川

0.057

36.8%

0.039

17.9%

0.116

30.2%

三级

103

陕 西

宝 鸡

0.024

0.0%

0.028

-3.6%

0.103

-5.8%

三级

104

咸 阳

0.035

0.0%

0.024

25.0%

0.105

9.5%

三级

105

渭 南

0.048

-12.5%

0.042

0.0%

0.127

3.9%

三级

106

延 安

0.064

-50.0%

0.037

-56.8%

0.143

11.2%

三级

107

甘 肃

兰 州

0.062

4.8%

0.049

26.5%

0.146

-13.0%

三级

108

金 昌

0.073

-4.1%

0.025

-8.0%

0.100

9.0%

三级

109

西 宁

0.042

-2.4%

0.029

-17.2%

0.149

-4.7%

三级

110

宁 夏

银 川

0.058

-6.9%

0.029

-17.2%

0.122

21.3%

三级

111

石嘴山

0.085

-2.4%

0.028

-3.6%

0.105

8.6%

三级

112

新 疆

乌鲁木齐

0.116

11.2%

0.068

-1.5%

0.135

-16.3%

劣三级

113

克拉玛依

0.018

-11.1%

0.020

-15.0%

0.044

-34.1%

二级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9号--关于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关于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的要求,现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2010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特此公告。
  附件:1.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2010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一:
  
  
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中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49.3%,ⅳ、ⅴ类为26.4%,劣ⅴ类为24.3%(见图1)。主要污染物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其中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为5.1毫克/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较上年同期下降0.2毫克/升。“三湖一库”富营养化依然较重,“水华”现象时有发生。
  图1 2010年上半年地表水水质类别 (略)
  2005年以来,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呈上升趋势,与2005年上半年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提高了17.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下降了11.2个百分点(见图2)。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呈下降趋势,2005年上半年为8.0毫克/升,2010年上半年降至5.1毫克/升,自2009年起,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已好于ⅲ类水质标准(见图3)。
  图2 地表水国控断面上半年水质类别比例变化趋势 (略)
  图3 地表水国控断面高锰酸盐指数上半年浓度变化趋势 (略)
  2010年上半年,七大水系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ⅰ~ⅲ类水质比例为56.8%,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为19.2%,同比降低2.9个百分点。七大水系支流污染普遍重于干流。
  
  一、长江水系水质
  长江干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为100.0%。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长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良好。十大支流中,雅砻江、嘉陵江、乌江、沅江和汉江水质为优;大渡河、岷江、沱江、湘江和赣江水质良好(见图4)。
  长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优,滁河滁州市汊河断面(皖-苏)为中度污染。
  图4 2010年上半年长江水系水质状况 (略)
  
  二、黄河水系水质
  黄河干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占95.5%,ⅳ、ⅴ类占4.5%(见图5)。干流青海段、甘肃段、宁夏石嘴山段、内蒙古段、山西段、河南中下游段、山东段水质优良;河南三门峡段为轻度污染。
  黄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重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石油类。主要支流中,伊河、沁河和洛河水质为优;灞河、伊洛河为轻度污染;湟水、大黑河和北洛河为中度污染;渭河、汾河和涑水河为重度污染。
  黄河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氨氮、石油类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图5 2010年上半年黄河水系水质状况 (略)
  
  三、珠江水系水质
  珠江干流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比例占86.7%,ⅳ、ⅴ类占13.3%(见图6)。云南段、贵州段和广西段水质优良;广州段莲花山断面为轻度污染,长洲断面为中度污染;东江、北江和磨刀门水道水质优良。
  珠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占92.9%,劣ⅴ类占7.1%。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珠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优。
  图6 2010年上半年珠江水系水质状况 (略)
  
  四、松花江水系水质
  松花江干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ⅱ、ⅲ类水质比例占54.5%,ⅳ、ⅴ类占45.5%(见图7)。吉林段、哈尔滨上游段和同江段水质优良;肇源段、哈尔滨下游河段和佳木斯段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石油类和高锰酸盐指数。
  松花江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洮儿河、雅鲁河水质优良;呼兰河和嫩江为轻度污染;牡丹江为中度污染;阿什河、饮马河和伊通河为重度污染。
  松花江省界断面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石油类和氨氮。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图7 2010年上半年松花江水系水质状况 (略)
  
  五、淮河水系水质
  淮河干流总体水质为轻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石油类。与上年同期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淮河主要支流总体水质为中度污染,主要超标项目为五日生化浉需氧量、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潢河和史灌河水质优良;洪河、河、西淝河、洪河分洪道、沱河和浍河为轻度污染;颖河和涡河为重度污染(见图8)。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9号--关于发布2010年上半年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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