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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建办质函[2002]357号),我司与部精神文明办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名单进行了评审,为维护表彰的严肃性,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听取社会反映。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欢迎对所公示的集体和个人提出意见,反映意见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关于开展先进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先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者表彰活动的推荐名单公示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