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建设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建设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下简称《质量条例》)已于2000年1月30日由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颁布实施后制定的第一部配套的行政法规,也是建国五十年来第一部建设工程质量条例。《质量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深化建设管理体制的改革,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质量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质量条例》
  
  认真组织学习并掌握《质量条例》的实质内容和条文涵义,是贯彻执行好《质量条例》的重要前提。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管理人员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人员,认真学习《质量条例》,准确理解条例精神,做到正确执法;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推动所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使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质量条例》的内容,做到真正知法、自觉守法。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采用电视广播讲话、报刊发表文章、举办座谈会和研讨会、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宣传《质量条例》。
  
  对《质量条例》的讲解和宣传,要严格以《质量条例》和即将发行的由国务院法制办和建设部共同编写的《条例释义》为准,不能随意解释。严格防止乱办班、乱解释的现象发生。学习、宣传《质量条例》,要充分发挥有关协会、学会以及各方面专家的作用。
  
  二、抓紧制订与《质量条例》配套的法规、规章,认真清理与其抵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为了认真落实《质量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将抓紧制定《关于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配套文件。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质量条例》和上述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配套的地方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同时,要对现行的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清理和修订,凡与《质量条例》相抵触的内容,均应予以修正或废止。
  
  三、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质量条例》为契机,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质量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全面推进政府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的深化改革和完善,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强化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通过《质量条例》的贯彻实施,真正使参与建筑活动的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要针对当前工程质量的主要薄弱环节,特别要对城乡结合部、低资质企业承包工程的质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和监理水平,治理工程建设中的常见病,尤其是住宅工程中存在的裂缝和渗漏等质量通病,重点抓好住宅工程的质量。各地要以《质量条例》为法律武器,规范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市场行为,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设市场的形成,促进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各地在学习、宣传、贯彻《质量条例》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我部反映。
  
  
建设部
  
  二000年二月十六日

  
  
建设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通知
建设部(已撤销)
建建[2000]4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建设部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建设部关于全面启动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77.3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