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近年来,在民政部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广大信息员的共同努力,民政信息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全国民政信息工作的发展水平还不平衡,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为此,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政务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试行)》,我部制定了《民政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部1996年印发的《民政信息工作实施办法》,围绕重点工作部署,继续加大信息工作力度,调整报送信息结构,改进政务信息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民政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建立合理的民政信息评价标准,鼓励各地和各信息点报送高质量信息,进一步提高民政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二、记分标准
  
  部办公厅对各地区、各部门报送并被办公厅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实行记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1.《民政信息参考》采用的信息,标注“参考”,每条2分,简要信息1分。
  
  2.《民政工作通报》采用的信息,标注“通报”,每条2分,简要信息1分。
  
  3.《民政部情况反映》采用的信息,标注“反映”,每条10分。信息综合涉及到的省、区、市另加2分。
  
  4.《民间组织动态》采用的信息,标注“动态”,每期4分。
  
  5.《民政信息》采用的信息,标注“信息”,每条3分。
  
  6.《参阅文件》采用的信息,标注“参阅”,每条5分。
  
  7.《民政部机关工作周报》采用的信息,标注“周报”,每条1-2分。
  
  8.《网载信息》采用的信息(即民政部网站所载信息),标注“网载”,每条1-2分。
  
  9.凡中办、国办信息刊物采用的信息,每条加8分;凡中央领导、国务院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另加10分;部领导作出批示的信息,另加5分。
  
  三、操作方法
  
  1.按照上述记分标准进行统计。其结果在每季度采用信息情况通报中公布。
  
  2.年终根据每季度得分结果累计排定名次。
  
  四、附则
  
  1.本办法自2001年1月起施行。
  
  2.本办法由办公厅综合处负责解释。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信息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民政部
民办发[2001]3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民政部关于加强福利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残疾人轮椅车质量管理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32.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