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9日,巴西农业畜牧食品供应部向OIE紧急报告,南部南马托格罗索州(State of Mato Grosso do Sul)发生了1起O型口蹄疫,估计最初感染时间为9月26日。为防止该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
二、2005年9月26日后启运的来自巴西的进口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2005年9月26日前启运的来自巴西Bahia、Espírito Santo、Goiás、Mato Grosso、Mato Grosso do Sul、Minas Gerais、Paraná、Rio de Janeiro、S?o Paulo、Sergipe、Tocantins和the Federal District等12州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进行口蹄疫(O型)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