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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12号——恢复从巴西联邦共和国进口禽鸟及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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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12号——恢复从巴西联邦共和国进口禽鸟及其产品
巴西联邦共和国于2001年12月27日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已扑灭新城疫疫情,迄今未再发生新的新城疫疫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恢复从巴西联邦共和国进口禽鸟及其产品,进口的有关动物产品应是在本公告发布日后生产和加工的。农业部1999年第22号令和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20号公告中对巴西禽鸟及其产品采取的所有措施同时废止。
2002年8月9日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12号——恢复从巴西联邦共和国进口禽鸟及其产品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