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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号、统一印制。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领。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颁发资格证书时,由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印章。 三、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结果及时通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样式和颁发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