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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中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作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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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粤地税发[2006]31号

发布日期:2006-2-13

各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的深化,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工作中的作用凸现,成为企业所得税协税、护税、办税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质量,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中重要作用的认识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企业所得税政策准确执行、税收收入足额征收的重要环节。该项工作政策性强、技术操作复杂、专业水平要求高,注册税务师行业拥有税收专业人才资源,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中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作用有利于减少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误差、提高纳税申报质量、降低税收成本、保证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各级税务部门要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高对注册税务师行业作用重要性认识,积极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中的作用,要按照“依法支持、加强指导、强化管理”的指导思想,始终坚持纳税人自愿委托、自由选择、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防止直接干预税务代理机构的运作、强制实施代理以及向税务代理机构违规委托行政执法权的错误行为,积极稳妥推动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

  二、依法关心支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工作

  各级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从政策、业务等方面营造有利于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环境。一方面要认真搞好服务,加强业务指导和宣传、培训,及时提供最新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信息和征管要求,提升税务代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开展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代理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对汇算清缴工作要求,在坚持自愿委托、自由选择的前提下,税务机关可建议纳税人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代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对纳税人提供的由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年度纳税申报代理报告,税务机关予以受理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三、加强指导和监管,促进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代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各级税务部门在依法积极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同时,要加强指导、强化管理,采取有效管理手段和形式,建立健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代理业务工作运转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依法规范税务代理行为,提高汇缴代理服务水平,促进全省所得税汇缴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代理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审核重点和审核要求,增强审查的客观性、针对性,推进代理业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二是要严格执行税务代理市场准入制和资质等级制规定,不得另设门槛,再行设定所得税代理资质准入、淘汰制,妨碍行业公平竞争。鉴于企业所得税业务复杂性,为保证代理质量,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公布质检情况等合法措施引导企业选择资质条件好的税务代理机构代理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业务;三是要强化法律责任,增强代理机构责任风险意识,促进代理行业自律建设。对税务代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及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O O六年二月十三日

关于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中充分发挥注册税务师行业作用的意见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粤地税发[200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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