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关于转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发文单位:辽宁省律师协会

文  号:大律发[2003]9号

发布日期:2003-11-4

执行日期:2003-11-4

生效日期:1900-1-1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经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多次协调沟通,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2003年10月29日下发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大地税发[2003]190号)。文件中市地税局既认真执行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帐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又兼顾了大连市律师业的实际。大连市地税局此文的下发,将使大连市律师业的发展深受厚益。

  望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尽快向所在税管部门申请办理核定征税手续。

  二00三年十一月四日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大地税发[2003]190号

各基层局: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情况就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要认真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积极推行律师行业建账建制工人,加强和规范账务核算,不搞全行业的核定征收,强化查账征收,明确实行查账征收是税收征管的方向,采取切实措施逐步缩小核定面。

  二、凡账证、成本资料、费用凭证完整,能够核算出经营利润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三、对按照新《征管法》第35条的规定,确实无法实行查账征收的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其应纳税额。各基层局应严把审批关,切实做好核定工作。

  四、应税所得率全市统一确定为25%.五、律师事务所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期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亏损不得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对暂时实行核定征收的律师事务所,要督促其逐步规范成本、费用的核算,尽早实现向查账征收方式的转化,不得以核代管。

  六、核定情况必须纳入市局统一的计算机征管系统管理。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关于转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辽宁省律师协会
大律发[2003]9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关于准予11家外国律师事务所增设驻华代表处的公告   下一条: 关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9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