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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会计
关于准予香港王培芬律师事务所(ANGELAWANG&CO)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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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经司法部审核,准予香港王培芬律师事务所(ANGELA WANG & COぉ在上海设立代表处,首席代表为王培芬(WANG POEY FOON,ANGELAぉ。
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五日
关于准予香港王培芬律师事务所(ANGELAWANG&CO)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公告
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