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

  (粤建房函[2008]10号)


  

  各市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有关单位:

  

  最近,我省一些城市发生了房地产经纪机构携带客户的购房款潜逃事件,给购房当事人造成损失,给社会增加了不稳定的因素。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利益,避免出现类似恶性事件的发生,现就加强对房地产机构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文下发之日起,房地产经纪机构一律不得代购房当事人收取房款。如代收购房订金的,最高不得超过总成交额的1%。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协助房屋交易双方自行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付购房款,提供操作指引并作为第三方提供见证服务。

  

  


  二、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本月开展对本地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发现房地产经纪机构经手收取房款问题的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请各房地产管理部门将检查情况于1月31日前报送我厅。

  

  


  三、各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广大购房者宣传房地产交易的法规和常识,提高住房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在房地产交易中出现的风险。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
粤建房函[2008]10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条: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289.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