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受理乙级以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受理乙级以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的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建设部令第135号)和我厅工作安排,现就2004年度受理乙级以下(含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2004年12月6日至10日。地点:广州市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3楼1304室,电话:020-83643332。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单位应按附件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收齐并核实原件后统一报送我厅。省直企业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我厅。
  
  三、计算机网络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采用网上申请和审批与纸面申请和审批相结合的方法。各申报单位要使用建设部信息中心开发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系统软件,填写后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书》通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www.ccost.com/)上报到初审部门,然后逐级上报。省直企业可以直接上报我厅。
  
  
广东省建设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乙级资质认定条件和新设立的企业资质核定

  
  一、乙级资质认定条件
  
  1、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并具有工程或者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2、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 人,其中:工程或者经济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3、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4、 在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5、具有固定办公场所,人均办公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6、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7、 员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8、 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9、企业的出资人中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60%,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
  
  二、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附件2: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认定附件资料申报清单
  
  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等级申请表》和《从业人员详细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附在申请表第1页后面。
  
  二、附件材料一份,内容包括:
  
  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请报告;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验资报告原件和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出资人必须是符合规定的自然人);
  
  4、合伙人或股东协议书(附公证书原件);
  
  5、公司章程(附公证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姓名(附全体股东的签名文件原件,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的专职专业人员);
  
  7、股东及专职专业人员近三年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清单和委托方评价意见;
  
  8、暂定期内企业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证明(涉税证明或交纳营业税发票复印件);
  
  9、办公场所证明(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一年以上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
  
  10、股东和专职专业人员的人事档案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
  
  11、股东和专职专业人员的一览表,简历及执业资格(概预算员证、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造价工程师注册专用印鉴)、文凭、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要检验原件);
  
  12、企业各类管理规章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
  
  13、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造价工程师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和同意变更注册单位证明。
  
  以上报送材料在申报时均应提供原件,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已核”专用章,经审核人签字后退还原件,资料以A4规格附上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购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系统软件的单位,根据建设部信息中心的要求(建信信字[2002]第108号),请各单位自行向北京金建联合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联系购买(银行名称:北京市工商银行百万庄支行;公司名称:北京金建联合信息系统有限公司;银行帐号:0200001409066197922;联系人:于源利、李小敏;电话、传真:010-68361452,68360075;汇款用途一栏填写“技术服务费”;务必注明汇款单位名称)。
  
  附件3、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样式)(略)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受理乙级以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
粤建管函[2004]516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3年度省直建设类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普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受理乙级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08.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