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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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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审核事项说明(范本)统一格式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对省局格式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后的《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有两种,分别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单位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首 页
  
  鉴 证 报 告 类 型√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客 户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经审查客户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客  户  全  称
  
  客户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的区、县级市税务局及管理科(税务分局、税务所)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纳税人编码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出具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全称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纳税人编码
  
  事务所在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税 收 管 理 员 的 审 核 意 见
  
  签名: 审核日期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
  
  备案号:
  
  XXXX: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XXXX],对贵单位税款所属期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单位编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国税发〔1999〕第193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提示:
  
  (1)有关评述应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底稿)保持一致,详见底稿“索引号:1-6 页次 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索引号:1-5 页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
  
  (2)该评述应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一致;
  
  (二)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客户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提示:例如对《准则》规定的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程序等等的说明。由于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上2007年和2008年存在税率差异(法定税率分别为33%和25%),因此要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
  
  (提示:第一大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也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核说明
  
  对贵单位纳税年度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恰当
  
  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是否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高
  
  低
  
  现金管理方面防范现金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账户管理防范银行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存货进销存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票开具和接受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记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负债类会计账户的管理,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注册税务师认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其他重要内部控制制度
  
  1.
  
  2.
  
  …… 
  
  提示:
  
  (1)应注意上述评述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的相关性,以下情况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① 对适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评述其与收入核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为“高”;
  
  ② 对适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评述其与成本费用核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为“高”;
  
  (2)如果委托人未建立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例如“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未建立与收入核算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或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不恰当,或对相应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而注册税务师对影响企业所得税申报可靠性的内部控制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为“低”,必须另行说明原因。
  
  (二)注册税务师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情况说明
  
  提示:
  
  1. 注册税务师必须全程参与监督盘点工作,并实时锁定监督盘点结果的账实差异,同时分析原因,不能以纳税人盘点好后的结果作抽查替代监督盘点工作
  
  2. 注册税务师一般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实物资产(如现金、存货等)进行监督盘点,如果改用进场检查日的监督盘点进行替代,应用永续盘存法追踪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记录是否正确;
  
  3. 如果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结果账实不符,且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收入核算的可靠性,或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成本费用核算的可靠性,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三)注册税务师对年末银行存款审验情况
  
  委托人声明拥有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银行对账单的年末余额
  
  委托人已收到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委托人已支付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调整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银行日记账年末余额
  
  银行已收到而委托人未入账
  
  银行已支付而委托人未入账
  
  调整后银行日记账余额
  
  调整后账实是否相符
  
  (1)
  
  (2)
  
  ……
  
  提示:如果年末银行存款审验的金额账实不符,且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收入核算的可靠性,或有可能影响“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成本费用核算的可靠性,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四)简要陈述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的情况
  
  提示: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可不对与成本费用(经费)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可不对与收入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
  
  (五)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项目
  
  行次
  
  本年累计数
  
  去年累计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
  
  减:营业成本
  
  2
  
  其中:毛利率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
  
  5
  
  其中:销售费用率
  
  6
  
  管理费用
  
  7
  
  其中:管理费用率
  
  8
  
  财务费用
  
  9
  
  其中:财务费用率
  
  10
  
  资产减值损失
  
  11
  
  其他
  
  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
  
  加:营业外收入
  
  16
  
  减:营业外支出
  
  17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
  
  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提示: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的委托人,可不评价成本费用支出额的可靠性及整体合理性;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的委托人,可不评价收入额的可靠性及整体合理性;
  
  二、鉴证结果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存在性和有效性,考虑了内部证据、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行次
  
  重要事项
  
  纳税人自报情况
  
  注册税务师审核意见
  
  1
  
  账簿设置情况
  
  2
  
  收入核算情况
  
  3
  
  成本费用核算情况
  
  4
  
  纳税申报情况
  
  5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6
  
  其他情况 
  
  (提示: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确认的结果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审核意见,发表审查结论)
  
  (提示: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必须按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包括内容阐述、应附的相关报表、附件)
  
  (提示:发表无法表明意见、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由于无法确认有关纳税调整及其应纳税额,因此,除本报告的第五至第九部分不作阐述外,本报告的其他部分必须按报告格式的要求编制,包括内容阐述、应附的相关报表、附件)
  
  (无保留意见采用):
  
  经对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我们确认:
  
  1. 收入(或成本费用)总额:元;
  
  2.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 应纳税所得额:元;
  
  4. 应纳所得税额: 元;
  
  5. 减免所得税额:  元;
  
  6.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元;
  
  7.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元;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审核事项的说明详见第五至第九部分及附件。贵单位可以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保留意见采用):
  
  (一)经审核可以确认的应纳所得税额
  
  经对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除XX保留意见的事项因税收政策规定不够明确或证据不够充分等原因,尚不能确认其应纳所得税的具体金额外,我们确认:
  
  1. 收入(或成本费用)总额:元;
  
  2. 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
  
  3. 应纳税所得额:元;
  
  4. 应纳所得税额: 元;
  
  5. 减免所得税额:  元;
  
  6. 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元;
  
  7. 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元;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审核事项的说明详见第五至第九部分及附件。贵单位可以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二)对保留意见审核事项的说明
  
  (提示:
  
  1. 阐明保留意见的审核事项因税收规定不够明确、产生歧义或证据不充分,不能确认该审核事项应纳所得税额的理据和原因。
  
  2. 提出纳税调整的初步意见或解决方案,供税务机关审核裁定。)
  
  (无法表明意见采用):
  
  经对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进行审核,我们发现,下列事项可能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产生重大影响,因审核范围受到限制,我们对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无法表明意见。贵单位不可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提示:详细说明该审核事项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并阐述对该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否定意见采用):
  
  经审核,我们对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持有重大异议,经反复磋商,在下列重大且原则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认为,贵单位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能真实地反映应纳所得税额。贵单位不可据此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或审批事宜。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提示:描述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阐述经与委托人就该事项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出具否定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纳税人基本情况
  
  1. 成立日期:
  
  2. 税务登记证号:国税登记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地税登记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3. 地址:
  
  4. 法定代表人:
  
  5. 注册资本:
  
  6. 注册类型:
  
  7. 增值税征收方式:贵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8.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经税务机关批准,贵单位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或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概况
  
  贵单位编报的本年第四季度/第十二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申报的收入总额XXXXXXXXXXXX元,成本费用总额XXXXXXXXXXXX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XX%,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XXXXX元,应纳所得税额XXXXXXXXXXXX元,减免所得税额XXXXXXXX元,实际已预缴所得税XXXXXXXXXXXX元,应补/退的所得税额XXXXXXXXXXXX元。
  
  五、各项税费的审查:
  
  1.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费的审查:
  
  项目
  
  自报数
  
  调整数
  
  确认数
  
  增值税:
  
  本年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本年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不含税销售额 
  
  本年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本年出口免税货物销售额
  
  本年应交增值税
  
  本年已交增值税
  
  年末未交增值税
  
  消费税:
  
  本年计税收入(适用税率 %,适用税额  元)
  
  本年应交消费税
  
  本年已交消费税
  
  年末未交消费税
  
  营业税:
  
  本年计税收入
  
  其中:适用税率  %的计税收入
  
   适用税率  %的计税收入
  
  本年应交营业税
  
  本年经批准减免营业税
  
  本年已交营业税
  
  年末未交营业税
  
  城建税
  
  缴纳“三税”的税额(适用税率  %)
  
  本年应交城建税
  
  本年已交城建税
  
  年末未交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缴纳“三税”的税额(计征比例  %)
  
  本年应交教育费附加
  
  本年已交教育费附加
  
  年末未交教育费附加
  
  堤围防护费:
  
  计征基数(计征比例  %)
  
  本年应交堤围防护费
  
  本年已交堤围防护费
  
  年末未交堤围防护费 
  
  审查调整说明:
  
  2. 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社会养老保险、社保医疗保险、社保失业保险的审查
  
  项  目
  
  自报应交
  
  实际已交
  
  年末欠交
  
  土地增值税
  
  资 源 税
  
  印 花 税
  
  房 产 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个人所得税
  
  其中:按当期营业收入总额依0.4%带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社会养老保险
  
  社保医疗保险
  
  社保失业保险 
  
  (提示:对施工企业必须增加“其中:按当期营业收入总额依0.4%带征“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审核,其余行业纳税人不需对此项目进行审核)
  
  审查调整说明:
  
  六、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
  
  (提示: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收入总额)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的收入总额 XXXXXXX元,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审查,调增/调减收入XXXXXXX元,经审核确认调整后的收入总额为XXXXXXX元。(提示:按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后的口径)
  
  (一)未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前的收入总额分项目明细金额的审查
  
  经审核,贵单位未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前的收入总额为XXXXXXXXX元,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为XXXXXXXXX,占总收入的比例为XXX%。
  
  项目
  
  自报数
  
  调整数
  
  确认数
  
  各项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
  
  (1)农、林、牧、渔业收入
  
  (2)制造业
  
  (3)加工、修理修配收入
  
  (4)批发和零售贸易业收入
  
  (5)交通运输业收入
  
  (6)建筑业收入
  
  (7)娱乐业收入
  
  (8)服务业-饮食业收入
  
  (9)服务业-旅游、广告、代理收入
  
  (10)服务业-中介机构收入
  
  (11)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旅店业、其他服务业收入
  
  (12)其他行业收入
  
  未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前的收入总额合计[=(1)+……+(12)] 
  
  (二)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的审查
  
  项目
  
  自报数
  
  调整数
  
  确认数
  
  (1)不征税收入
  
  (2)免税收入
  
  (3)减计收入
  
  合计
  
  (提示:要分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
  
  (三)调整的具体事项披露
  
  1. 贵单位本年度已开具发票未收到款的XX项目收入XXXXXXXXXX元未计入应税收入,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2. 贵单位本年度利息收入XXXXXXX元未计入应税收入,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XXXXXXXXXX元。
  
  3. 贵单位本年度特许权使用费收入XXXXXXX元未计入应税收入,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4. 贵单位本年度租赁收入(含逾期押金收入)XXXXXXX元未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5. 贵单位本年度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XXXXXXX元未计入应税收入,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6. 贵单位本年度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收入XXXXXXX元未计入应税收入,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7. 贵单位本年度固定资产盘盈收入XXXXXXX元未计入应税收入,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8. 贵单位本年度因债权人缘故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XXXXXXX元已转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营业外收入,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9. 贵单位本年度财产转让收入XX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收入。
  
  ……
  
  (提示: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总额)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成本费用总额XXXXXXXX元,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收法规的审查,调增/调减成本费用XXXXXXXX元,调整后经审核确认的成本费用总额为XXXXXXXX元。明细如下:
  
  项目
  
  自报数
  
  调整数
  
  确认数
  
  各项目成本费用占总成本费用的比例
  
  (1)农、林、牧、渔业的成本费用 
  
  (2)制造业的成本费用
  
  (3)加工、修理修配的成本费用
  
  (4)批发和零售贸易业的成本费用
  
  (5)交通运输业成本费用
  
  (6)建筑业成本费用 
  
  (7)娱乐业成本费用
  
  (8)服务业-饮食业成本费用
  
  (9)服务业-旅游、广告、代理成本费用
  
  (10)服务业-中介机构成本费用
  
  (11)服务业-仓储业、租赁业、旅店业、其他服务业成本费用
  
  (12)其他行业成本费用
  
  成本费用总额合计[=(1)+……+(12)] 
  
  调整的具体事项如下:
  
  1. 贵单位本年度已取得合法凭据未计入成本费用的XX项目支出XXXX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成本费用。
  
  2.贵单位在本年度会计核算中少计XX项目支出XXXX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应调增应税成本费用。
  
  3 .贵单位在本年度会计核算中多计XX项目支出XXXXXXXXXX元,按税收规定,应调减应税成本费用。
  
  ……
  
  七、应税所得率的审查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提示:适合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的客户)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不存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的问题。
  
  (提示:适合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客户,而且必须相应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贵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税务机关有可能重新核定贵单位的应税所得率。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
  
  (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上一年度及本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如下: 
  
  销售(营业)收入
  
  自报数
  
  销售(营业)收入
  
  审核确认数
  
  上一年度
  
  本年度 
  
  [提示:销售(营业)收入是指纳税人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财务费用负数余额、投资收益等。如果该纳税人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按成本费用)方式的,则指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
  
  (提示:适合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的客户)(二)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不存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的问题。
  
  [提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在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审核确认数对应的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的采用]
  
  按照上述第七点(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核”结果,贵单位不存在应税所得率调整的问题。
  
  [提示: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不在上一年度销售(营业)收入审核确认数对应的应税所得率幅度范围内的采用,而且必须相应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按照上述第七点(一)“销售(营业)收入的审核”结果,税务机关有可能重新核定贵单位的应税所得率。
  
  (提示:适合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客户,而且必须相应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二)根据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的批复,贵单位XXXX年度按照主营项目为XXX,应税所得率为XXX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上述第六点“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的审查”结果,贵单位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九条,贵单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营业务变化情况,税务机关有可能重新核定贵单位的应税所得率。
  八、应纳税所得额的审查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经审核,贵单位收入总额XXXXXXXX元,成本费用总额XXXXXXXXXXXX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XX%,在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批复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不会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XXXXX元。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可享受所得减免优惠金额X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经审核,贵单位收入总额XXXXXXXXXXXX元,成本费用总额XXXXXXXXXXXX元,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XX%,在XXXXXX税务局(XXX)XXX号文件批复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不会发生改变的前提下,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XXXXXXXXXXXX元。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所得减免优惠金额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减除减免所得额后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XXXXX元,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提示:按照收入总额及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税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按照成本费用及核定应税所得率计税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总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九、应补(退)所得税额的审查
  
  (一)经上述审查调整后,确认贵单位本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XXXXXXXXX元,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应纳所得税额XXXXXXX元,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二)减免所得税额的审查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减免所得税额XXXXXX元,其中:本纳税年度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XXX元。经审核,贵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减免所得税额XXXXX元,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XXXXXXXXX元,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采用)贵单位本年度申报减免所得税额X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税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经审核,贵单位按照税法规定可享受减免所得税额XXXXX元,其中:XXXXX项目XXXXX元,……(提示:要分减免所得税额具体项目披露具体情况),确认数比申报数调增/调减XXXXXXX元。
  
  (提示:国地税经管符合规定条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加以下披露)
  
  经对贵单位XXXX年度生产经营活动情况的审核,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贵单位在XXXX年度符合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条件,现对贵单位填报的《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所列情况予以确认。
  
  
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纳税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
  
  办税人员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登记注册类型
  
  开业时间
  
  经营范围
  
  生产经营期限
  
  至
  
  第一次获利时间
  
  小型微利企业有关情况(所属期:  年度)
  
  所属行业 
  
  所得税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是否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是
  
  □否
  
  企业类别
  
  □工业企业
  
  □其他企业
  
  序号
  
  项 目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元(标准值≤30万元)
  
  2
  
  从业人数
  
  年初从业人数 
  
  年末从业人数
  
  年度平均
  
  从业人数
  
  工业企业: (标准值≤100人)
  
  其他企业: (标准值≤80人)
  
  3
  
  资产总额
  
  年初资产总额
  
    元
  
  年末资产总额
  
    元
  
  年度平均
  
  资产总额
  
  工业企业:  元(标准值≤3000万元)
  
  其他企业:  元(标准值≤1000万元)
  
  (三)确认贵单位本年度实际已预缴所得税XXXXXXXX元(不含稽查查补以前年度的所得税),年末应补(退)所得税XXXXXXXXXX元。
  
  附件:
  
  1. 已(或未)经我们审查调整的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主表及附表
  
  (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一;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一、附表二。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必须是经审查调整后确认的数据,发表无发表明意见、否定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是纳税人编制未经审查调整的数据)
  
  2. 贵单位编报的XX年第四季度/第十二月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B类)》
  3.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XXX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广东 中国注册税务师: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事项:
  
  1. 本报告格式适合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使用。
  
  2. 纳税人如果未发生有关应税收入、成本费用的调整事项,应保留标题并以文字说明未发生相关事项。
  
  3. 经审核的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要纳税人盖章确认才能成为有效的申报依据。
  
  4. 本报告格式正文应统一使用宋体四号字(表格除外)、行距为1.5倍。
  
  5. 本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的正文、附件等所有页面,均必须按顺序编号,并骑缝加盖事务所公章方为有效。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首 页
  
  鉴 证 报 告 类 型√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客 户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客  户  全  称
  
  客户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的区、县级
  
  市税务局及管理科(税务分局、税务所)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纳税人编码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出具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全称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纳税人编码
  
  事务所在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税 收 管 理 员 的 审 核 意 见
  
  签名: 审核日期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查账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
  
  备案号:
  
  XXXX: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XXXX],对贵单位税款所属期间XXXX年 XX 月XX日至XXXX年 XX 月XX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单位编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国税发〔1999〕第193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提示:
  
  (1)有关评述应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底稿)保持一致,详见底稿“索引号:1-6 页次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索引号:1-5 页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
  
  (2)该评述应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一致;
  
  (3)要特别重视对“长亏不倒”客户以及税负偏低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述 ]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适用
  
  对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是否发现得到有效执行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高
  
  低
  
  会计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支票管理制度  
  
  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发票管理制度
  
  产品销售及劳务提供制度
  
  存货采购、收发、保管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其他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客户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提示:例如对《准则》规定的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程序等等的说明。由于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上2007年和2008年存在税率差异(法定税率分别为33%和25%),因此要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
  
  (提示:对第一大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也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一)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核说明
  
  对贵单位纳税年度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的评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恰当
  
  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是否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高
  
  低
  
  现金管理方面防范现金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账户管理防范银行结算收入脱离法定账册核算和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存货进销存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发票开具和接受管理方面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保证记账凭证真实、合法、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对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负债类会计账户的管理,防范瞒报收入、虚大成本费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注册税务师认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其他重要内部控制制度
  
  1.
  
  2.
  
  ……
  
  提示:
  
  (1)应注意上述评述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的相关性,如果评述委托人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高,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2)要特别重视对“长亏不倒” 委托人以及企业所得税税负偏低委托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述;
  
  (3)如果委托人未建立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或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不恰当,或对相应内部控制进行测试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而注册税务师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产生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为“低”,必须另行说明原因。
  
  (二)注册税务师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情况说明
  
  提示:
  
  1. 注册税务师必须全程参与监督盘点工作,并实时锁定监督盘点结果的账实差异,同时分析原因,不能以纳税人盘点好后的结果作抽查替代监督盘点工作。
  
  2. 注册税务师一般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实物资产(如现金、存货等)进行监督盘点,如果改用进场检查日的监督盘点进行替代,应用永续盘存法追踪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记录是否正确;
  
  3. 如果对现金、存货监督盘点的结果账实不符,而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三)注册税务师对年末银行存款审验情况
  
  委托人声明拥有的开户银行及账号
  
  银行对账单的年末余额
  
  委托人已收到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委托人已支付而银行未入账的金额
  
  调整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
  
  银行日记账年末余额
  
  银行已收到而委托人未入账
  
  银行已支付而委托人未入账
  
  调整后银行日记账余额
  
  调整后账实是否相符
  
  (1)
  
  (2)
  
  …… 
  
  提示:如果年末银行存款审验的金额账实不符,而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出具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四)简要陈述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核算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的情况
  
  (五)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项目
  
  行次
  
  本年累计数
  
  去年累计数
  
  增减额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
  
  减:营业成本
  
  2
  
  其中:毛利率
  
  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
  
  销售费用
  
  5
  
  其中:销售费用率
  
  6
  
  管理费用
  
  7
  
  其中:管理费用率
  
  8
  
  财务费用
  
  9
  
  其中:财务费用率
  
  10
  
  资产减值损失
  
  11
  
  其他
  
  1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
  
  加:营业外收入
  
  16
  
  减:营业外支出
  
  17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
  
  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利润表》的异常项目或异常变动项目的审核说明: 
  
  二、鉴证结果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考虑了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存在性和有效性,考虑了内部证据、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对贵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实施了审核、验证、计算和职业推断等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鉴证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现将鉴证结果报告如下:
  
  提示:
  
  (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确认的结果选择下列其中一种审核意见,发表鉴证结论)
  (无保留意见采用):
  
  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纳税情况。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序号
  
  项  目
  
  金额
  
  1
  
  利润总额:*
  
  2
  
  其中: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4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6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7
  
  纳税调整后所得
  
  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应纳税所得额
  
  10
  
  适用税率:
  
  11
  
  应纳所得税额
  
  12
  
  减免所得税额
  
  13
  
  抵免所得税额
  
  14
  
  应纳税额
  
  15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6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17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18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19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第1栏 利润总额:事业单位填写“收支结余”,民间非营利组织填写“净资产变动额”;第2栏“营业收入”、第3栏“营业成本”应当分别填写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有关“收入、支出、费用”的总额。以下各表同理。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说明详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保留意见采用):
  
  (一)除XX保留意见的事项外,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地反映了贵单位本纳税年度的所得税纳税情况。部分数据摘录如下:
  
  序号
  
  项  目
  
  金额
  
  1
  
  利润总额:*
  
  2
  
  其中: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
  
  4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6
  
  加: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
  
  7
  
  纳税调整后所得
  
  8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应纳税所得额
  
  10
  
  适用税率:
  
  11
  
  应纳所得税额
  
  12
  
  减免所得税额
  
  13
  
  抵免所得税额
  
  14
  
  应纳税额
  
  15
  
  加:境外所得应纳所得税额
  
  16
  
  减: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税额
  
  17
  
  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18
  
  减: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19
  
  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具体纳税调整项目及说明详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二)对保留意见审核事项的说明
  
  提示:
  
  1. 阐明保留意见的审核事项因税收规定不够明确、产生歧义或证据不充分,不能确认该审核事项应纳所得税额的理据和原因。
  
  2. 提出纳税调整的初步意见或解决方案,供税务机关参考。
  
  (无法表明意见采用):
  
  我们发现,下列事项可能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产生重大影响,因贵单位的特殊情况,我们对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无法表明意见。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提示:详细说明该审核事项对确认应纳所得税额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并阐述对该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否定意见采用):
  
  经审核,我们对贵单位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持有重大异议,经反复磋商,在下列重大且原则的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我们认为,贵单位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一)XX事项的审核情况
  
  (提示:描述存在违反税收法律法规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阐述经与委托人就该事项磋商不能达成一致、出具否定意见的理据,下同。)
  
  (二)XX事项的审核情况
  
  (三)XX事项的审核情况
  
  附件资料:
  
  详见以下目录清单
  
  序号
  
  附件资料名称
  
  需附送
  
  (有发生,请打“√”)
  
  不需附送(无发生,请打“×”)
  
  附件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
  
  ──
  
  2
  
  (1)汇总纳税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和利润明细表 
  
  3
  
  (2)纳税调整项目审核确认明细表
  
  √
  
  ──
  
  4
  
  (3)汇总机构及二级分支机构亏损及弥补亏损明细表 
  
  5
  
  (4)总分机构分摊税款审核表 
  
  附件二:
已(或未)经我们审查调整的贵单位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附表)

  
  6
  
  主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
  
  ──
  
  7
  
  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
  
  8
  
  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9
  
  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
  
  10
  
  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
  11
  
  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
  
  12
  
  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
  
  13
  
  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
  
  ──
  
  14
  
  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
  
  ──
  
  15
  
  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
  
  √
  
  ──
  
  16
  
  附表六:境外所得税抵免计算明细表
  
  √
  
  ──
  
  17
  
  附表七:以公允价值计量资产纳税调整表
  
  √
  
  ──
  
  18
  
  附表八: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表
  
  √
  
  ──
  
  19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
  
  √
  
  ──
  
  20
  
  附表十: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
  
  √
  
  ──
  
  21
  
  附表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
  
  √
  
  ──
  
  (提示: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业户增加以下22-24行内容)
  
  22
  
  附表十二: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明细表
  
  23
  
  附表十三: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跨年度纳税调整表
  
  24
  
  附表十四:职工福利费支出纳税调整表
  
  附件三:
已(或未)经我们审查的贵单位《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25
  
  1.关联关系表
  
  √
  
  ──
  
  26
  
  2.关联交易汇总表
  
  √
  
  ──
  
  27
  
  3.购销表
  
  √
  
  ──
  
  28
  
  4.劳务表
  
  √
  
  ──
  
  29
  
  5.无形资产表
  
  √
  
  ──
  
  30
  
  6.固定资产表
  
  √
  
  ──
  
  31
  
  7.融通资金表
  
  √
  
  ──
  
  32
  
  8.对外投资情况表
  
  √
  
  ──
  
  33
  
  9.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
  
  ──
  
  附件四:贵单位编制的2008年度第四季度或十二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34
  
  2008年度第四季度或十二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
  
  ──
  
  附件五:
其它附表
  
  
(一) 国、地税共用的其他附表
  
  35
  
  1.增值税纳税情况审核表
  
  36
  
  2.增值税纳税情况审核附表(一般纳税人)
  
  3.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1-5)
  
  37
  
  3-1.房地产开发企业基本情况表
  
  38
  
  3-2.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内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纳税调整情况表
  
  39
  
  3-3.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共配套设施预提费用计算表〔每个设施填1份〕
  
  共 份
  
  40
  
  3-4.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成本计算表〔每个项目(期)填1份〕
  
  共 份
  
  41
  
  3-5.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计算表
  
  4.减免税企业年度申报补充表(1-14)
  
  42
  
  4-1.农、林、牧、渔业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
  
  43
  
  4-2.农产品初加工项目说明及核算情况表
  
  44
  
  4-3.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及核算说明表
  
  45
  
  4-4.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情况及核算说明表
  
  46
  
  4-5.技术转让项目情况及核算说明表
  
  47
  
  4-6.资源综合利用说明及核算情况表
  
  48
  
  4-7.软件生产或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获利年度及核算情况表
  
  49
  
  4-8.经济特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情况表
  
  50
  
  4-9.证券投资基金免税收入情况及核算情况表
  
  51
  
  4-10.小型微利企业情况表
  
  52
  
  4-1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加速折旧或摊销情况表
  
  53
  
  4-12.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情况表
  
  54
  
  4-13.购置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情况表
  
  55
  
  4-14.购置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情况表
  
  (二)国税附表(提示: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业户适用)
  
  56
  
  1.职工福利费支出纳税调整表(即地税年报附表14)
  
  57
  
  2.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纳税调整表(即地税年报附表13)
  
  58
  
  3.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明细表(即地税年报附表12)
  
  附件六:
事务所和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59
  
  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60
  
  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
  
  ──
  
  经审核,贵单位2008年度需附送报表及其他附表共XXXX份,明细详见上表“需附送”栏打“√”;上表“不需附送”栏打“×”的报表或附表共XXXX份,为贵单位在2008年度没有发生申报内容的附表,因此不需填报。
  
  (提示1:对附件二的填报要求,国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1-11;地税经管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需附送主表及附表1-14,发表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必须是经审查调整后确认的数据,发表无法表明意见、否定意见结论的附表填列的数据是企业编制未经审查调整的数据)
  
  (提示2:上表“需附送”栏内己打“√”、且“不需附送”栏内己打“──”的,为必须填报的附件,其中没有发生申报内容的附表也应填“0”报送。)
  
  (提示3:对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收入明细表及附表二成本明细表,必须根据企业执行的会计制度或准则,在三种类型中选择一种并填报,选择类型后如该附表没有发生申报内容的,也应填“0”报送,并在“需附送”栏内打“√”;另外两种不适用的类型在“不需附送”栏内打“×”。)
  XXX税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广东 中国注册税务师: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一: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审核事项说明

  
  一、企业基本情况(按照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的内容列示)
  
  1. 成立日期:
  
  2. 注册地址:
  
  3. 法定代表人:
  
  4. 注册资本:XXXXXX元,其中实收资本XXXXXX元
  
  出资者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者
  
  国籍
  
  应缴出资额
  
  应缴出资比例
  
  实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比例 
  
  % 
  
  % 
  
  %
  
  %
  
  合计
  
  ―― 
  
  % 
  
  %
  
  注明:本年度发生增资、扩股,变更出资者,应当予以披露,因为涉及股权投资、处置的所得税问题
  
  5. 企业类型:[按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列出]
  
  6. 经营范围:(本年度的经营范围与上一纳税年度对比,如果有发生变化的,应予以披露,以便分析其对所得税的影响)
  
  7. 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XXX ;纳税识别号:XXXX;纳税人编码:XXXX[列出国税及地税管理机关,列至科或所、分局]
  
  8.会计机构负责人:
  
  9.联系电话:
  
  10.是否设置分支机构:是/否
  
  境内、外营业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提示:制表反映包括年初数、本年变动数,其中境内营业机构按跨省、跨市、跨区(县)设置情况和分级情况(二级、三级……)分别说明。)
  
  1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境内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提示:制表反映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额、本企业应缴出资额、应缴出资比例,披露本年度发生增(减)资、股权转让情况。)
  
  境外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提示:制表反映包括被投资企业名称、所在地国家(地区)名称、注册资本额、本企业应缴出资额、应缴出资比例,披露本年度发生增(减)资、股权转让情况。)
  
  二、企业基本的税收政策
  
  〔主要披露其经营业务适用的税种(流转税、所得税)、税目、税率,以及享受的减免税政策及批文等〕
  
  (一)主要税(费)项目及税(费)率
  
  税(费)项目
  
  计税依据
  
  税(费)率
  
  增值税
  
  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X%)计算销项税额
  
  (X%)
  
  营业税 
  
  按营业额
  
  (X%)
  
  消费税
  
  按销售额
  
  (X%) 
  
  按销售数量(或按每吨或升XX元的定额税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教育费附加
  
  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
  
  %
  
  文化事业建设费
  
  堤围费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
  
  % 
  
  (二)主要的税收优惠
  
  优惠项目
  
  国家文件依据
  
  具体优惠政策规定
  
  税务机关批准文号(属备案的注明是否已办备案)
  
  三、企业主要的会计政策(主要列示对所得税产生影响的会计政策,以下为参考文本,应根据企业的实际会计政策做相应的修改)
  
  1. 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附录的会计科目/《企业会计制度》及其配套的《会计核算办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配套的《 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2. 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外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如果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其配套的《 会计制度》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表述。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一十九、一百二十条的规定核算
  
  6. 短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二的规定核算 (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7. 坏账核算方法/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8. 存货核算方法: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存货以实际成本/计划成本计价/零售价格法,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核算 (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3)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单位盘点采用永续盘存制/定期盘存制。(提示: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宜采用定期盘存制,如果纳税人采用定期盘存制的,注册税务师需对存货盘存制度对成本列支的影响重点关注,并决定是否应该出具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4)低值易耗品、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领用时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5)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造成的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按类别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五的规定核算
  
  (备注:企业如果年度中间改变存货计价方法,应考虑是否进行调整,对于年初确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与上年不一致的,应考虑其对成本的影响情况及是否已报备给主管税务机关)
  
  9.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资产减值》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0.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工作量法计算,并按固定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原值的X%)确定折旧率/《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其他设备
  
  %
  
  (注:如果采用加速折旧方法(包括缩短折旧年限)的,应说明其采用加速折旧的依据,即属于《条例》的什么情形。)
  
  (3)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1. 生物资产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的规定核算。
  
  12. 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1)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于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期的损益/《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的规定核算和摊销 (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2)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年限平均摊销。
  
  14.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5. 债务重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规定核算。
  
  16. 非货币性交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一十三、一百一十四、一百一十五、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7. 收入确认原则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八十四条至九十八条的规定核算(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18.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核算。
  19.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处理(如果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的,请另外详细报告,下同)。
  
  四、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注释说明
  
  (一)利润总额的审核(对于本条下列1.至11.项目,有调整项目的要说明,并披露具体事实、调整依据、计算过程,没有调整项目的不需要说明和保留,对于汇总纳税企业需保留营业收入和成本的审核)
  
  贵单位经审计(如有,列示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报告编号)/未经审计的会计利润总额  XXXXXXX元。我们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审核确认的会计利润总额 XXXXXX元,审核调整增加/减少利润总额XXXXXX元,具体调整项目和金额如下表所列:(如未发生调整,则披露“暂未发现贵单位会计利润存在需要调整的事项”)。[纳税人如果是汇总纳税总机构,需逐户列出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的收入、成本和利润,详见附件一(1)]申报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数
  
  调整数
  
  附注索引
  
  营业收入 
  
  1.1  
  
  1.2
  
  营业成本 
  
  2.1  
  
  2.2
  
  营业税税金及附加 
  
  3
  
  销售费用 
  
  4
  
  管理费用 
  
  5
  
  财务费用 
  
  6
  
  资产减值损失 
  
  7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 
  
  8
  
  投资收益 
  
  9
  
  营业外收入 
  
  10
  
  营业外支出 
  
  11
  
  利润总额
  
  (备注栏按有发生的项目排序编号,并按参考格式的要求依序进行说明)
  
  如果执行非企业类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应当采用相应的会计收支报表格式参照上表的“列”名称进行披露。
  
  1.营业收入的审核
  
  1.1主营业务收入的审核
  
  (1)主营业务收入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账面确认主营业务收入XXXXXXX元,其中:出口销售收入XXXXXXX元,占销售收入的 %。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收入XXXXXX元。
  
  (2)审核调整事项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主营业务收入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建造合同收入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如果有跨年度的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注明确认收入实现时间的方法
  
  1.2其他业务收入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其他业务收入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材料销售收入/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包装物出租收入/过期未退包装物没收的押金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2.营业成本的审核
  
  2.1主营业务成本的审核
  
  (1)成本核算方法说明
  
  贵单位账面确认主营业务成本XXXXXXX元,其中汇总纳税的总机构所属分支机构主营业务成本XXXXXX元。
  
  (2)审核调整事项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主营业务成本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销售商品成本/提供劳务成本/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建造合同成本/在建工程试运行成本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2.2其他业务支出的审核
  
  贵单位本纳税年度依照财务会计的相关规定,应调增/调减其他业务支出XXXXXXX元。
  
  (提示:要求分别说明本纳税年度应计未计、多计材料销售成本/代购代销费用/包装物出租成本/相关税金及附加等具体调整内容及金额)
  
  3.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审核(按照财务会计制度审核确认口径计算填写)
  
  税种
  
  计税依据
  
  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企业账载营业税金及附加
  
  审核确认营业税金及附加
  
  账载金额
  
  审核确认金额
  
  1、营业税
  
  2、消费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
  
  4、教育费附加
  
  5、土地增值税
  
  合计 
  
  (提示:要求按不同税率/单位税额分开填列,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要将预征税款、清算税款分开填列)
  
  注:营业税的审核(按照税收口径计算填写,若营业额与会计账载营业收入有差异的,建议增加文字说明)
  
  子目
  
  营业额
  
  税率
  
  本年应交数
  
  本年减免数
  
  本年已交数
  
  年末欠交数
  
  交通运输业
  
  服务业
  
  销售不动产
  
  …… 
  
  [提示:若税务师出具鉴证报告日之前营业税年末欠交数已全部缴交或部分缴交的,则增加以下披露]
  
  贵单位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切实提高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及审核事项说明(范本)统一格式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4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对省局格式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和补充,完善后的《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有两种,分别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单位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首 页
  
  鉴 证 报 告 类 型√
  
  □无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保留意见的鉴证报告
  
  □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报告
  
  □否定意见的鉴证报告
  
  客 户 企 业 所 得 税 征 收 方 式√
  
  □查账征收
  
  □核定征收
  
  经审查客户主营业务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客  户  全  称
  
  客户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的区、县级市税务局及管理科(税务分局、税务所)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纳税人编码
  
  客户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归属区、县级
  
  市税务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出具鉴证报告的事务所全称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纳税人编码
  
  事务所在国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事务所在地税局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税 收 管 理 员 的 审 核 意 见
  
  签名: 审核日期
  
  
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
  
  (适用于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单位)
  
  
报告文号:
  
  备案号:
  
  XXXX:
  
  我们接受委托[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编号:XXXX],对贵单位税款所属期间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贵单位的责任是,设计、实施和维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资料、纳税资料的真实、合法和完整,以确保贵单位编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如实纳税申报。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14号令)、《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国税发〔1999〕第193号)、《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国税发〔2007〕10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对申报表反映的纳税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实施鉴证,并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
  
  提示:
  
  (1)有关评述应与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代理工作底稿(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底稿)保持一致,详见底稿“索引号:1-6 页次 企业提供资料清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需提供的资料--4、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相关的内控制度”、“ 索引号:1-5 页次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调查问卷 :”;
  
  (2)该评述应与出具鉴证报告的类型一致;
  
  (二)简要评述客户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各项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三)简要陈述对客户提供的会计资料及纳税资料等进行审核、验证、计算和进行职业推断的情况
  
  提示:例如对《准则》规定的截止性测试、函证、分析性复核程序等等的说明。由于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上2007年和2008年存在税率差异(法定税率分别为33%和25%),因此要特别重视对货币资金、应付款项、存货、预提费用等与收入和成本费用密切相关的资产和负债项目进行截止性测试。
  
  (提示:第一大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审核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也可以采用以下表述)
  
  (主要披露以下内容)
  
  (一)注册税务师对委托人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的审核说明
  
  对贵单位纳税年度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重要内部控制的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与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名称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已建立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是否恰当
  
  对内部控制进行测试是否发现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广州市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格式的通知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穗国税发[2009]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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