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物价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收取专利代理服务费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物价局(委员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专利代理机构属经营服务性单位,根据国务院《专利代理暂行规定》,现将专利代理收费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国内专利申请人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在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制定。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的专利代理机构执行所在地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 二、国内专利申请人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国外专利部门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标准,按《国内申请人在国外申请专利代理服务费标准》(见附件)执行。 三、国外专利申请人委托国务院指定的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在国内或第三国专利部门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标准,由专利代理机构参照国外同类服务收费水平自行制定,报国家物价局备案。 本通知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以前有关专利代理服务收费的规定一律废止。 附件: 国内申请人在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服务费标准 序号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 1EPC-指定国发明基本代理费国100 2发明基本代理费国200 3实用新型基本代理费国200 4外观设计基本代理费国150 5EPC-分条申请基本代理费件50 (每一指定国) 6分条申请,继续、部分继续件100 申请基本代理费 7文件研究、改写费小时20 8意见陈述撰写费小时20 9中译英、日、法、德、俄等翻译费千汉字30-35 10英、日、法、德、俄等译中翻译费千汉字20-24 11校订费千汉字10-16 相关费+ 12申请手续加急费件 (25%+50%) 13撤销专利申请费件15 14办理优先权证明费次15 15递交优先权译文费件30 16公证手续费件30 17认证手续费件30 18实质审查请求费次40 19转达审查意见费件30 20著录事项变更费次40 21(发明)转达专利证书费件80 22(实用新型)转达专利证书费件50 23(外观设计)转达专利证书费件30 24缴纳维持费、年费次20 25复审请求费件30 26专利注册费(国地区)国80 27专利续展费次30 28制图费幅1-15 29打字费(中文)页3 30打字费(英文)页2 31复印费页0.4 32(亚、欧、大洋洲)电传费分钟12 33(美洲、非洲)电传费分钟15 34(香港、日本、朝鲜、蒙古)A4每页14 传真费 35(其他国家)传真费A4每页18 36国外航挂邮费件12-20 37国内信函邮费件2 38国内外快件邮费件实费+5 39检索代理费件50 40申请专利基金手续费件10 41专利基金服务费件配套人民币数的 10% 42合作专利申请基本代理费国100 43照像费按实收费 44长途电话费、电报费等次按实收费 45申请权转让注册费件30 46专利权转让注册费件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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