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第六批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备案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市(地)环保局,省厅垦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保证清洁生产审核质量,维护审核咨询工作秩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根据《黑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我厅组织开展了第六批省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备案工作。经过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和提交材料的形式审查、现场检查和考核,准予北京科林蓝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沈阳云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格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大庆油田松辽生态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备案并颁发备案证书(临时)。备案证书(临时)有效期壹年,壹年后咨询机构重新申请备案。 咨询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必须严格遵守《黑龙江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规规章,坚持实事求是、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防止不正当竞争。咨询机构在服务中,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行业发展和企业情况,不得泄露企业技术和商业秘密。 咨询机构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进行备案更改,并在每年12月30日前,填写“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年度业绩报告表”,附本年度完成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报省环境保护厅。 市及市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的监督检查。省环境保护厅将结合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等工作,进行日常考核和不定期抽检。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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