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2008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2008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各招投标监管机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素质,促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省工程招投标活动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08年度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主要内容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
  2、代理项目依法履行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程序情况
  3、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情况
  4、招标代理业绩及信用手册使用情况
  5、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及社会信誉
  6、专职人员实际履职及执业情况
  7、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8、代理项目纠纷、投诉和违法违规情况
  
  二、信用评价对象
  1、凡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
  2、本年度在我省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我省代理机构信用评价。
  3、不参加本年度信用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暂停其招标代理业务。
  
  三、信用评价程序
  1、各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规定要求,提供参加信用评价所需材料,在2008年12月30日之前报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材料核查。
  2、各市地、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对申报信用评价单位的材料认真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意见及核查单位名单。
  3、各市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09年1月15日之前将所属地区招标代理机构申报的信用评价材料汇总后,上报省招投标管理总站。
  4、省直招标代理机构和省外招标代理机构将信用评价材料直接报省招投标管理总站。
  
  四、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申报材料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申请表》(此表可登陆黑龙江建设网www.hljjs.gov.cn 下载);
  2、主要办公设备清单、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自有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用的提供出租方产权证以及租用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副本(含变更记录)复印件;
  4、技术经济负责人的身份证、任职文件、个人简历、高级职称证书、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从事工程管理经历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5、专职人员(含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含变更记录及续期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人事档案管理代理证明、从事工程招标代理经历证明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其中:社会保险凭证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颁发的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或者出具的企业当年参加社会保险缴费人员名单、缴费单据;人事档案代理证明指国家许可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该招标代理机构人事档案存档人员名单;
  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执业信用手册》原件和《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业绩信用手册》原件;
  7、企业注册所在地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
  8、企业各项管理制度;
  9、近一年内企业奖罚情况。
  上述材料除申请表(书面二份、电子文档一份)单独成册外,其他材料应打印页码,编制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五、信用评价工作要求
  1、各市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认真抓好落实,按时上报信用评价材料;
  2、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3、信用评价参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
  联 系 人:窦建东
  联系电话:0451-53603738 88770772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2008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建招[2008]22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2010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培训工作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04.6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