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湖南精彩律师事务所决定书
(湘司许〔2011〕2号)
赵忠民、胡云峰、廖伟:
你们《关于申请设立湖南精彩律师事务所的报告》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本机关研究决定:
一、准予设立湖南精彩律师事务所。该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30万元,地址位于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号建鸿达现代公寓北栋503室。
二、负责人:赵忠民。
三、业务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各项业务。
四、日常监督管理机关:长沙市开福区司法局。
请你们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