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移动互联网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移动端触屏版微信公众号(含服务号订阅号)、微博头条号抖音百家号支付宝生活号App,点击进入:1秒扫码

税务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设立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设立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省级各部门,中央在川有关单位:
  
  《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国家人事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2年第1号令)颁布实施后,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人才中介服务组织的设立注册登记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应当具备《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为便于管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应是人才中介服务所在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二、设立冠名省、市(州)、县(市、区)字样的人才中介
  
  服务组织,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人事行政机关审批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注册登记。
  
  三、由省级政府人事行政机关审批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应具备《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且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经省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以及省属有关部门投资兴办或投资入股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组织,注册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省人事行政机关颁发的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应不少于5名。
  
  四、申请兼营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的企业,其已有业务必须与人才中介服务业务相适应,同时应符合《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和本通知的规定。
  
  五、各市、州人事行政机关应主动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的联系,共同做好人才市场的管理工作。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OO三年六月三十日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中介服务组织设立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事厅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 智董网)www.tax.org.cn ——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上一条: 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暂行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 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4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150459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中华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308.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