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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印发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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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印发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8年12月11日,我司在北京市召开了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现将刘宇昕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11日)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国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进行部署。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培育和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加强招标代理管理,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意义
  
  经国家统计局核准,今年9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报送200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8]273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的正式建立。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信息反馈机制,使政府及时了解企业和市场运行情况、发展规律,科学把握其发展态势,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和服务;有利于引导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明确其市场定位,更好的把握商机和规避风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一)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第四条规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因此认定和监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是法律和国务院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严格准入清出,加强管理,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掌握招标代理机构完整、充分的市场信息,把握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是我们履行职责的一部分,是依法实施监管的重要基础。
  
  (二)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手段
  
  我国1984年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投标制,2000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后,招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2002年至2007年,工程招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全国实行招投标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为39.5亿平方米,应实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本上都已实行了招投标。据对部分工程的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5月底,实行招标代理项目占总新开工工程项目的94.9%,所占比例较大。此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能够承揽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包括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也包括水利、铁道、交通等专业工程,业务面广。
  
  综上所述,招标代理已成为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主要操作者在招投标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着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否。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加强政府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和服务的重要措施
  
  2000年《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为招标代理机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招标代理机构发展提供了契机。八年来,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招标代理机构5000多家,其中甲级700余家,乙级和暂定级4000多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各地陆续取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年检后,一些地方的监管有所减弱。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5月底,各地陆续收到有关招标代理机构的举报投诉共209件,亟需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准入后的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是掌握行业动态情况的有效方法,是今后出台相关产业政策的数据基础,有助于我们根据全国实际情况,引导企业完善发展规划,有效改善行业结构。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结合招标代理资质管理规定,我们将实现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监管,严格准入清出,推进招标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的主要特点
  
  为保证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制定相关文件和开发统计软件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简化统计报表、方便企业填写、利于监管部门管理和全面了解企业情况”的原则,扎实工作,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简捷方便。研究制定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的过程中,起草小组本着简捷方便的原则,做了大量基础工作。力求在满足监管部门管理和了解企业情况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统计报表,将各项指标解释得通俗易懂,便于企业理解和填写,最终拿出了比较成熟的工作成果。
  
  (二)全面覆盖。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通过部、省、地市三级覆盖的方式,全面了解企业情况,也方便省、地(市)监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网上填报材料审核为省级负责,各省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将审核权下放到地(市);书面填报材料为省、地(市)分级负责,企业将材料报送到地(市)后,由地(市)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报省里。同时,统计系统覆盖了全国各级别的招标代理机构,甲、乙和暂定级的企业都必须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进行数据填报。
  
  (三)基础扎实。一是对全国25个省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研,初步掌握了招标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收集了已有的施工、设计、监理等统计制度的相关资料,多方咨询,充分借鉴已有制度的成功经验,夯实基础。二是多方征求意见,不仅征求了国家统计局、部综财司意见,还征求了北京等部分省市主管部门和多家企业意见,充分吸收意见和建议。三是与信息中心开发网络统计系统后,以青海、贵州两省为试点进行试填,基础工作比较扎实。
  
  (四)方法创新。注册人员信息是企业的重要指标之一,为减少企业人工填写的负担,有效防止企业虚报人员,统计系统对注册人员的统计方法进行了创新。企业登录统计系统后,系统将直接把造价师、监理师、建造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工程师等注册人员匹配到该企业报表中,企业不需要填写以上注册人员信息。
  
  (五)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统计信息要提高时效性,就必须加快信息化进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通过网络建立了统一的数据报送平台,发挥政府网站的作用,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优势,实现了部、省(市)两级审核的上报程序,减少了统计人员的来回奔波和人工统计繁琐的工作过程。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我部商国家统计局建立的一项统计制度,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作为我部一项统计制度长期执行下去。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统一思想,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分级负责、企业依法填报的原则,做好四项工作。
  
  (一)依法统计,确保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当前,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对统计信息的要求很高,统计工作要力求做到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准确,就是提供的信息质量高,没有虚假数字,真实可信;时效,就是提供的信息要迅速快捷,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使用价值。这是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的核心,也是这项制度的生命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调查对象有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各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法在规定时限前,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要求,在网上填报真实准确的统计资料,并将书面报表报送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统计情况进行监督核查,依法查明企业是否如实提供了统计资料。对于上报虚假资料、拒报、迟报资料的统计对象,依照法律可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提高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做好统计分析工作。统计工作的最终目标是为政府和社会提供服务,统计与业务管理结合,可以实现相互促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真实准确数据、保证统计质量的基础上,利用招标代理机构统计信息资源,对重点、热点问题进行分析,定期公布最新的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便于各方了解情况,也有利于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三)精心组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各位要及时将此次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向有关领导报告。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特别是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的主要领导,一定要深化认识,切实负起责任。二是要加强组织,认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广泛深入地动员宣传,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要尽快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责任制,落实目标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相关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上报。四是要做好企业的组织服务工作。此次招标代理机构统计系统免费向企业提供用户名和密码,由企业直接上报填写,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借此机会向企业摊派收费,加大企业负担,影响政府形象。
  
  (四)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奖惩分明的监管机制。按照《通知》要求,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在2009年2月28日前登录统计系统填报统计信息,并将书面材料报地市级主管部门;各地市主管部门要在2009年3月10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的书面汇总表报各省级主管部门;各省级主管部门要在2009年3月31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的书面汇总表报我司。从2009年1月1日正式开始填报算起,只有两三个月时间,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希望各地抓紧工作,务必保证按时按要求上报资料。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对企业上报情况及数据进行监督检查。我们将对各地上报资料时间、质量进行统计分析,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组织完成统计工作的省份,将予以批评;对工作扎实,按时、保质、保量组织完成统计工作的省份,将进行表扬。
  
  同志们,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加强和改善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方式,促进招投标活动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希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招标代理机构在统计工作中共同努力,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行业管理、行业发展高度负责的精神,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不折不扣地完成2008年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
  
  谢谢大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印发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008年12月11日,我司在北京市召开了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现将刘宇昕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11日)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在北京召开“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全国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进行部署。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培育和发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加强招标代理管理,促进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的重要意义
  
  经国家统计局核准,今年9月我部印发了《关于报送2008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市函[2008]273号)(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的正式建立。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有利于形成良好的信息反馈机制,使政府及时了解企业和市场运行情况、发展规律,科学把握其发展态势,有针对性的加强监管和服务;有利于引导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明确其市场定位,更好的把握商机和规避风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一)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的重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34号)第四条规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因此认定和监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是法律和国务院赋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行政,按照法律和国务院赋予的职责,培育和发展招标代理机构,严格准入清出,加强管理,促进招标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掌握招标代理机构完整、充分的市场信息,把握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是我们履行职责的一部分,是依法实施监管的重要基础。
  
  (二)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规范招投标活动的重要手段
  
  我国1984年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招投标制,2000年《招标投标法》颁布后,招投标制度得到了全面推行。国家统计局数字显示,2002年至2007年,工程招标率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全国实行招投标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为39.5亿平方米,应实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本上都已实行了招投标。据对部分工程的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5月底,实行招标代理项目占总新开工工程项目的94.9%,所占比例较大。此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能够承揽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包括政府工程和非政府工程,也包括水利、铁道、交通等专业工程,业务面广。
  
  综上所述,招标代理已成为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作为主要操作者在招投标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着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否。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加强统计工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保证招投标活动及相关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招投标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制度是加强政府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和服务的重要措施
  
  2000年《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确立了招标代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为招标代理机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也为招标代理机构发展提供了契机。八年来,我国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迅速发展壮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共有招标代理机构5000多家,其中甲级700余家,乙级和暂定级4000多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各地陆续取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年检后,一些地方的监管有所减弱。据不完全统计,2004年至2007年5月底,各地陆续收到有关招标代理机构的举报投诉共209件,亟需加强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准入后的管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印发刘宇昕同志在全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市招函[2008]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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