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法规
解读
社区
答疑
课程
资料
专栏
文案
百科
财务
会计
税务
内控
审计
金融
评估
市监
法律
行业
地方
涉外
专网
考练
文库
商城
专搜
免费
登录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税务顾问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实地税筹
联系方式
【
移动互联网
】
可据自身偏好,每天访问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
移动端触屏版
、
微信公众号
(含
服务号
、
订阅号
)、
微博
、
头条号
、
抖音
、
百家号
、
支付宝生活号
、
App
,点击进入:
1秒扫码
税务
会计
关于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加入当地律师协会为会员的函
::::
★点击此处:成为中华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律师协会4月11日“关于部批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在京单位应否属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凡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加入当地律师协会为会员。据此,中国环球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法律顾问处、中国法律事务公司、华联经济律师事务所等四个单位的律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加入北京市律师协会为会员。.
关于经司法部批准成立的专业性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可以加入当地律师协会为会员的函
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