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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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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核工业地质局、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黄金指挥部、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延长油矿管理局、中联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和全国地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热爱祖国、追求真理、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继承和发扬献身地质事业为荣、艰苦奋斗为荣、找矿立功为荣的优良传统,充分调动广大地勘单位和地质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实现地质找矿重大突破的步伐,促进地质勘查工作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07年适当时间表彰一批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及三大石油公司所属油田分公司。
  (二)全国地质勘查行业优秀地质找矿项目的评选范围是:“十五”期间,在下列某一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项目:
  1. 发现新的重要固体矿产矿床;
  2. 发现新的重要油气田或钻出有突破意义的油气发现井;
  3. 发现新的重要煤层气田;
  4. 发现新的重要地热田或具有突破意义的发现井;
  5. 在缺水地区发现新的重要地下淡水水源地;
  6. 发现新的具有特殊价值的矿泉水;
  7. 在已知矿床(田)范围内,发现重要新矿体(含油气层、热源、水源等)或重要新矿种、新组分。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在地质勘查事业改革与发展中,解放思想,推进地勘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执行和规范操作。
  2.领导班子团结,作风民主,决策科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能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和职工利益,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地质勘查经济发展较快,单位经济利润和单位人均净利润,近3年连续增长速度在15%以上。
  4.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勘查成绩显著,或在“十五”期间找到了大型工业矿床(油气田)。
  5.坚持科技创新,广泛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设备改造和装备更新,找矿取得突破,生产效率显著提高,无重大质量事故,取得重要地质勘查技术方法创新或理论突破。
  6.在从事的各项地质勘查工作中,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无违法记录,勘查设计、地勘报告编写真实。
  7.积极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在“十五”期间,局级单位获省部级文明单位,队、处级地勘单位获得地、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初步形成独具特色的地矿文化体系,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8.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评选标准
  在从事的地质找矿项目中,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无违法记录,勘查设计、地质报告编写真实。
  1.固体矿产
  对新发现的,经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在政府部门备案的矿产地或矿床,按国民经济的需求程度、矿床规模和价值、技术经济条件、开发利用情况、找矿难度,以及其对进―步找矿的指导意义等进行综合评定。一等奖:技术经济条件优越,找矿难度大,已开发利用或可在近期(10年内,下同)开发利用的国家急缺矿产的大型矿床,或接近大型规模的中型矿床,或国家重点矿产和具有重大价值的一般矿产的特大型矿床。二等奖:技术经济条件优越,找矿难度较大,已开发利用或可供近期开发利用的国家急缺矿产的中-小型矿床,或国家重点矿产接近大型规模的中型矿床,或一般矿产的大型矿床。
  2.油气资源
  石油、天然气:(1)在一个沉积盆地、一个构造单元、―个构造(圈闭)、一个新层位钻出的首口高产油气发现井,按稳定产量进行评奖(海上油气井暂比照陆地同类别井产量减半进行评奖);第二口井比首口井产量高一个或一个以上等级者,可再次请奖。―口井同时产油和气,请奖时可将油、气稳产量相加计算。(2)油气田控制地质储量按下列标准评奖(天然气按1000立方米折1立方米原油与原油一并计算):①沉积盆地、构造单元、区带或圈闭、新层系油气勘探按下列标准评奖:石油:一等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控制地质储量规模超过1亿立方米。二等奖:具有重要意义,控制地质储量规模超过0.5亿立方米。天然气:一等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控制地质储量规模超过1000亿立方米。二等奖:具有重要意义,控制地质储量规模超过500亿立方米。②油气田探明储量按下列标准评奖:石油标准:一等奖:>0.5亿立方米。二等奖:>0.1亿立方米。天然气标准:一等奖:>500亿立方米。二等奖:>100亿立方米。
  煤层气:(1)在一个新的煤层气田中,在井深1000米以内钻出的首口高产煤层气发现井,按现行《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评奖。一等奖:日产煤层气>1万立方米。二等奖:日产煤层气>0.5万立方米。(2) 按现行《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规定计算的经济可采储量按下列标准进行评奖:一等奖:>1500亿立方米。二等奖:>500亿立方米。
  3.地热与水资源
  地热资源:在工作难度大的地热活动区或异常区,找到可供开发的地热田,经开发验证,技术经济条件优越,热田产量、温度、压力稳定,可按下列规模进行评奖:一等奖:大型地热田,>5万千瓦。二等奖:中型地热田,1-5万千瓦。
  饮用天然矿泉水资源:在无矿水显示区或工作难度大的地区,找到游离二氧化碳含量大于250毫克/升的碳酸水或其他型矿泉水,并经一年以上的动态监测和开发验证,证明产量、水质、水温稳定,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可按日产水量进行评奖。一等奖:日产水量 ≥5000立方米/日。二等奖:日产水量 1000-5000立方米/日。如属其它情况,按找水难度、水质、水量、社会经济效益,酌情降低奖励等级。具有医疗和饮用双重作用的矿泉水,按饮用矿泉水的标准评奖。
  地下淡水水源地:对找到的新水源地,或扩大供水能力,或增加地下水可??资源,按找水难度、地下水源地的规模、质量和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定,并在详细勘探的基础上进行评奖。―等奖:在严重缺水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为重要城市、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其他供水项目,找到和查明的大型水源地;或经改造和治理,使水源地的可采资源恢复或扩大,达到大型的水源地(>5万立方米/日)。二等奖:在严重缺水和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区,为重要城市和大、中型建设项目及其他供水项目,查明的中型水源地;或在缺水或水源不足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复杂地区,查明的大型水源地,或经改造和治理,使水源地的可采资源达到中型的水源地(1-5万立方米/日)。
  三、评选申报程序
  (一)各省(区、市)属地化管理的地勘单位向所属上级主管地勘局申报。由地勘局汇总后向所在省(区、市)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其他经济成份的地勘单位向所在地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配名额向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地勘评选表彰办公室”)申报。
  (二)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非油气地勘单位向所属上级主管地勘局申报。由地勘局汇总后向所属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地勘主管单位申报。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油气地勘单位向所属油气集团公司(总公司)申报。各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地勘主管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向全国地勘评选表彰办公室申报。
  四、评选要求和方法
  (一)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各省、各单位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评选标准,全面、客观、真实地进行评价,要优中选优,把评选工作的重点放到基层。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省、各单位在推荐评选中,评选条件要公开,评选过程要民主,评选结果要公平、公正。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的情况,要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各省在评选中,要注意推荐其他经济成份地勘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
  (三)坚持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各省、各单位在推荐评选中,要对被推荐对象的事迹或内容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上报材料要内容真实,文字简练,手续齐全,一式三份逐级上报。
  五、评选表彰时间安排
  (一)2007年3月底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央各有关部门管理的地勘主管单位应按分配名额组织推荐申报,将有关材料报全国地勘评选表彰办公室。
  (二)2007年6月底前,全国地勘评选表彰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抽查、核实和评选,初步确定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名单,并在有关媒体上公示。
  (三)2007年8月底前,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将公示无疑义的表彰名单报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审议后将确定表彰名单报国土资源部,印发表彰决定,并在有关媒体上公布。
  (四)2007年第四季度进行表彰。
  六、奖励办法
  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评选出的优秀地质找矿项目颁发“全国地质勘查行业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荣誉奖牌和证书。有关地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可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地质勘查行业先进集体和优秀地质找矿项目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6]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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