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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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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和国土资源部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国土资源部2002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停止执行《国土资源部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所列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国土资源部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6件)
  
  
二00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国土资源部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6件)

  
  ┏━━┯━━━━━━━━━━━━━━━━━┯━━━━━━━━━━━━━━┯━━━━━━━┓
  
  ┃序号│名 称 │ 发 文 单 位 及 文 号 │发 文 时间┃
  
  ┠──┼─────────────────┼──────────────┼───────┨
  
  ┃1 │关于将“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地质矿产部、国家经济委员会│1987年3月28日 ┃
  
  ┃│率”和“选矿回收率”列为考核国营矿│地发147号 │┃
  
  ┃│山企业指标的通知││┃
  
  ┠──┼─────────────────┼──────────────┼───────┨
  
  ┃2 │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国家计划│1987年3月31日 ┃
  
  ┃││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储发│┃
  
  ┃││27号│┃
  
  ┠──┼─────────────────┼──────────────┼───────┨
  
  ┃3 │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年8月14日 ┃
  
  ┃│知││┃
  
  ┠──┼─────────────────┼──────────────┼───────┨
  
  ┃4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建]字│1987年10月5日 ┃
  
  ┃│通知│第112号 │┃
  
  ┠──┼─────────────────┼──────────────┼───────┨
  
  ┃5 │关于解决地(市)、县矿管经费的通知│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建设银行│1988年7月25日 ┃
  
  ┃││总行地发261号 │┃
  
  ┠──┼─────────────────┼──────────────┼───────┨
  
  ┃6 │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局│1988年12月16日┃
  
  ┃│││┃
  
  ┠──┼─────────────────┼──────────────┼───────┨
  
  ┃7 │关于未经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勘│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国家土地│1989年9月30日 ┃
  
  ┃│探报告进行建设,不得征用土地的通知│管理局国储129号 │┃
  
  ┃│││┃
  
  ┠──┼─────────────────┼──────────────┼───────┨
  
  ┃8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地质矿产部地发398号 │1989年12月2日 ┃
  
  ┃│││┃
  
  ┠──┼─────────────────┼──────────────┼───────┨
  
  ┃9 │关于认真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1990年4月17日 ┃
  
  ┃│等工作的通知│字第45号│┃
  
  ┠──┼─────────────────┼──────────────┼───────┨
  
  ┃10│关于理顺部分市(地)县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矿产部、人事部地发280 │1990年7月20日 ┃
  
  ┃│职责关系的通知│号│┃
  
  ┠──┼─────────────────┼──────────────┼───────┨
  
  ┃11│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年9月10日 ┃
  
  ┃│让管理的通知││┃
  
  ┠──┼─────────────────┼──────────────┼───────┨
  
  ┃12│关于砂金生产土地复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黄金管理│1990年9月27日 ┃
  
  ┃││局国土[规]字第60号│┃
  
  ┠──┼─────────────────┼──────────────┼───────┨
  ┃13│关于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地质矿产部地发432号 │1990年12月28日┃
  
  ┃│││┃
  
  ┠──┼─────────────────┼──────────────┼───────┨
  
  ┃14│关于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登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1991年2月23日 ┃
  
  ┃│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字第33号│┃
  
  ┠──┼─────────────────┼──────────────┼───────┨
  
  ┃15│矿产储量参理员试行管理办法│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1991年4月10日 ┃
  
  ┃│││┃
  
  ┠──┼─────────────────┼──────────────┼───────┨
  
  ┃16│关于加强对境外出售出租房产活动中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5月4日┃
  
  ┃│地管理的通知││┃
  
  ┠──┼─────────────────┼──────────────┼───────┨
  
  ┃17│关于认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地质矿产部地发109号 │1991年5月11日 ┃
  
  ┃│关法律问答依法行政的通知││┃
  
  ┠──┼─────────────────┼──────────────┼───────┨
  
  ┃18│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谈话精神│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3月16日 ┃
  
  ┃│和国务院批准的体改要点,加大土地使││┃
  
  ┃│用制度改革力度的通知││┃
  
  ┠──┼─────────────────┼──────────────┼───────┨
  
  ┃19│关于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的通知│地质矿产部地发96号│1992年5月7日┃
  
  ┃│││┃
  
  ┠──┼─────────────────┼──────────────┼───────┨
  
  ┃20│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规]字│1992年5月22日 ┃
  
  ┃│作的通知│第52号│┃
  
  ┠──┼─────────────────┼──────────────┼───────┨
  
  ┃21│关于进一步加快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6月25日 ┃
  
  ┃│知││┃
  
  ┠──┼─────────────────┼──────────────┼───────┨
  
  ┃22│关于加强矿产品运销环节监督管理的通│地质矿产部地发243号 │1992年10月31日┃
  
  ┃│知││┃
  
  ┠──┼─────────────────┼──────────────┼───────┨
  
  ┃23│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及办│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11月20日┃
  
  ┃│理土地登记程序的通知││┃
  
  ┠──┼─────────────────┼──────────────┼───────┨
  
  ┃24│关于加快煤矿企业“三率”指标制定和│地质矿产部地发146号 │1993年7月15日 ┃
  
  ┃│考核工作的通知││┃
  
  ┠──┼─────────────────┼──────────────┼───────┨
  
  ┃25│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管好地产市场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7月26日 ┃
  
  ┃│││┃
  
  ┠──┼─────────────────┼──────────────┼───────┨
  
  ┃26│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外│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1994年1月18日 ┃
  
  ┃│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管理局国土[建]字第18号│┃
  
  ┃│知││┃
  
  ┠──┼─────────────────┼──────────────┼───────┨
  
  ┃27│关于落实国务院全国乡镇煤矿工作会议│地质矿产部地发64号│1994年4月28日 ┃
  
  ┃│精神,做好全国乡镇煤矿治理整顿工作││┃
  
  ┃│的通知││┃
  
  ┠──┼─────────────────┼──────────────┼───────┨
  
  ┃28│关于金矿地质勘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地质矿产部地发92号│1994年6月8日┃
  
  ┃│││┃
  
  ┠──┼─────────────────┼──────────────┼───────┨
  
  ┃29│关于加强地热可开采储量审批与管理问│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94年7月22日 ┃
  
  ┃│题的通知│储发142号 │┃
  
  ┠──┼─────────────────┼──────────────┼───────┨
  
  ┃30│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监察工作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1994年7月28日 ┃
  ┃│││┃
  
  ┠──┼─────────────────┼──────────────┼───────┨
  
  ┃31│关于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矿产资源补│地质矿产部地发143号 │1994年9月21日 ┃br /  br /  ┃│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
  
  ┠──┼─────────────────┼──────────────┼───────┨
  
  ┃32│关于组织实施《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地质矿产部地发178号 │1994年11月19日┃br /  br /  ┃│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33│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经济体制│1994年12月3日 ┃
  
  ┃││改革委员会│┃
  
  ┠──┼─────────────────┼──────────────┼───────┨
  
  ┃34│关于加强地矿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工作│地质矿产部地发59号│1995年3月1日┃
  
  ┃│的通知││┃
  
  ┠──┼─────────────────┼──────────────┼───────┨
  
  ┃35│矿产和地下水储量报告奖励办法│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95年3月11日 ┃
  
  ┃││储发37号│┃
  
  ┠──┼─────────────────┼──────────────┼───────┨
  
  ┃36│调整规范要求,改革储量审批的意见│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储发38号│1995年3月11日 ┃
  
  ┃│││┃
  
  ┠──┼─────────────────┼──────────────┼───────┨
  
  ┃37│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办法│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储发40号│1995年3月11日 ┃
  
  ┃│││┃
  
  ┠──┼─────────────────┼──────────────┼───────┨
  
  ┃38│关于印发《石油天然气行业划拨用地项│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建]│1995年4月16日 ┃br /  br /  ┃│目目录(试行)》的通知│字第52号│┃
  
  ┠──┼─────────────────┼──────────────┼───────┨
  
  ┃39│关于切实做好1995年清产核资中土地清│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1995年5月15日 ┃
  
  ┃│查估价的通知│字第59号│┃
  
  ┠──┼─────────────────┼──────────────┼───────┨
  
  ┃40│关于非农建设的集体土地交易应征为国│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法]│1995年7月21日 ┃
  
  ┃│有的试点方案的通知│字第104号 │┃
  
  ┠──┼─────────────────┼──────────────┼───────┨
  
  ┃41│关于印发《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1995年9月11日 ┃br /  br /  ┃│记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字第134号 │┃
  
  ┠──┼─────────────────┼──────────────┼───────┨
  
  ┃42│关于贯彻《矿产储量登记统计管理暂行│地质矿产部地发196号 │1995年9月25日 ┃br /  br /  ┃│办法》的实施意见││┃
  
  ┠──┼─────────────────┼──────────────┼───────┨
  
  ┃43│关于做好矿产储量统一审批工作的通知│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95年11月8日 ┃
  
  ┃││储发196号 │┃
  
  ┠──┼─────────────────┼──────────────┼───────┨
  
  ┃44│关于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1995年12月29日┃
  
  ┃│通知│字第190号 │┃
  
  ┠──┼─────────────────┼──────────────┼───────┨
  
  ┃45│关于印发《民航、铁路、交通、水利、│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建]│1995年12月30日┃br /  br /  ┃│电力五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试行)》│字第188号 │┃
  
  ┃│的通知││┃
  
  ┠──┼─────────────────┼──────────────┼───────┨
  
  ┃46│关于印发《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估价│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籍] │1996年6月14日 ┃br /  br /  ┃│结果确认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字第130号 │┃
  
  ┠──┼─────────────────┼──────────────┼───────┨
  
  ┃47│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划拨用地项目目录│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建]│1996年10月10日┃
  ┃│(试行)》的通知│字第179号 │┃
  
  ┠──┼─────────────────┼──────────────┼───────┨
  
  ┃48│关于印发《教育、体育和卫生行业划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建]│1996年10月10日┃br /  br /  ┃│用地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字第180号 │┃
  
  ┠──┼─────────────────┼──────────────┼───────┨
  
  ┃4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用地预报和审批备│国家土地管理局 国土[建] │1996年10月11日┃br /  br /  ┃│案制度(试行)》的通知│字第186号 │┃
  
  ┠──┼─────────────────┼──────────────┼───────┨
  
  ┃50│关于颁发《地质矿产部成果奖励办法》│地质矿产部地发72号│1997年3月18日 ┃
  
  ┃│的通知││┃
  
  ┠──┼─────────────────┼──────────────┼───────┨
  
  ┃51│关于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办]│1997年4月16日 ┃br /  br /  ┃│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字第58号│┃br /  br /  ┃│知》的通知││┃
  
  ┠──┼─────────────────┼──────────────┼───────┨
  
  ┃52│关于印发土地估价结果确认文书规范格│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1997年5月9日┃
  
  ┃│式(试行)的通知│字第69号│┃
  
  ┠──┼─────────────────┼──────────────┼───────┨
  
  ┃53│关于印发《地质矿产部科学技术研究与│地质矿产部地发122号 │1997年5月26日 ┃br /  br /  ┃│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54│关于矿产储量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全国矿产资源委员会│1997年8月22日 ┃
  
  ┃││全资办发60号│┃
  
  ┠──┼─────────────────┼──────────────┼───────┨
  
  ┃55│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继续冻结非农业│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5号 │1998年4月8日┃
  
  ┃│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决策的通知││┃
  
  ┠──┼─────────────────┼──────────────┼───────┨
  
  ┃56│关于印发《全国实现矿业秩序全面好转│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6号 │1998年4月10日 ┃br /  br /  ┃│工作意见》的通知││┃
  
  ┠──┼─────────────────┼──────────────┼───────┨
  
  ┃57│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5号│1998年4月20日 ┃
  
  ┃│通知││┃
  
  ┠──┼─────────────────┼──────────────┼───────┨
  
  ┃58│关于贯彻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6号│1998年4月20日 ┃br /  br /  ┃│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br /  br /  ┃│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br /  br /  ┃│法》的通知││┃
  
  ┠──┼─────────────────┼──────────────┼───────┨
  
  ┃59│关于国有棉纺企业压锭重组中划拨土地│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53号│1998年5月14日 ┃
  
  ┃│使用权处置管理意见的通知││┃
  
  ┠──┼─────────────────┼──────────────┼───────┨
  
  ┃60│关于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换证│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79号│1998年6月26日 ┃
  
  ┃│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
  
  ┃61│关于做好占用矿产储量登记与换领新采│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80号│1998年6月26日 ┃
  
  ┃│矿许可证衔接工作的通知││┃
  
  ┠──┼─────────────────┼──────────────┼───────┨
  
  ┃62│关于在换发采矿许可证前对采矿权人缴│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91号│1998年8月3日┃
  
  ┃│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情况进行清理的通知││┃
  
  ┠──┼─────────────────┼──────────────┼───────┨
  
  ┃63│关于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98号│1998年8月13日 ┃
  ┃│紧急通知││┃
  
  ┠──┼─────────────────┼──────────────┼───────┨
  
  ┃64│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地质资料管理的│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20号 │1998年9月9日┃
  
  ┃│通知││┃
  
  ┠──┼─────────────────┼──────────────┼───────┨
  
  ┃65│关于江西等八省(区)抗洪救灾用砂石│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土资│1998年10月5日 ┃
  
  ┃│粘土免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的通知│发149号 │┃
  
  ┠──┼─────────────────┼──────────────┼───────┨
  
  ┃66│关于授权部分国家规划矿区换证权限的│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8号 │1998年12月1日 ┃
  
  ┃│通知││┃
  
  ┠──┼─────────────────┼──────────────┼───────┨
  
  ┃67│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13号 │1998年12月2日 ┃
  
  ┃│││┃
  
  ┠──┼─────────────────┼──────────────┼───────┨
  
  ┃68│关于全面开展土地评估机构调查工作的│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9号│1999年1月27日 ┃
  
  ┃│通知││┃
  
  ┠──┼─────────────────┼──────────────┼───────┨
  
  ┃69│关于加强古生物化石保护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93号│1999年4月9日┃
  
  ┃│││┃
  
  ┠──┼─────────────────┼──────────────┼───────┨
  
  ┃70│关于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矿许│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04号 │1999年4月23日 ┃
  
  ┃│可证的通知││┃
  
  ┠──┼─────────────────┼──────────────┼───────┨
  
  ┃71│关于严格按土地评估机构资质等级加强│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13号 │1999年5月11日 ┃
  
  ┃│评估业务管理的通知││┃
  
  ┠──┼─────────────────┼──────────────┼───────┨
  
  ┃72│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代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74号 │1999年6月25日 ┃br /  br /  ┃│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和《矿产资源勘查││┃br /  br /  ┃│开采登记代理人员资格及代理机构资质││┃br /  br /  ┃│考核授予办法》的通知││┃
  
  ┠──┼─────────────────┼──────────────┼───────┨
  
  ┃73│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4号 │1999年7月15日 ┃
  
  ┃│理工作的通知││┃
  
  ┠──┼─────────────────┼──────────────┼───────┨
  
  ┃74│关于开展地矿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70号 │1999年8月17日 ┃
  
  ┃│││┃
  
  ┠──┼─────────────────┼──────────────┼───────┨
  
  ┃75│关于开展对勘查开采海砂等矿产资源监│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399号 │1999年11月5日 ┃
  
  ┃│督检查的通知││┃
  
  ┠──┼─────────────────┼──────────────┼───────┨
  
  ┃76│关于采矿许可证换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159号 │2000年5月25日 ┃
  
  ┃│知││┃
  
  ┠──┼─────────────────┼──────────────┼───────┨
  
  ┃77│关于继续对稀土等八种矿产暂停颁发采│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374号 │2000年12月13日┃
  
  ┃│矿许可证的通知││┃
  
  ┠──┼─────────────────┼──────────────┼───────┨
  
  ┃78│关于电厂排放粉煤灰使用费用问题的│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2月2日┃
  
  ┃│批复│国土函字第15号│┃
  
  ┠──┼─────────────────┼──────────────┼───────┨
  
  ┃79│关于对林地确权、登记、发证问题的│国家土地管理局│1989年7月11日 ┃
  
  ┃│批复│国土函字第80号│┃
  
  ┠──┼─────────────────┼──────────────┼───────┨
  
  ┃80│关于对青海省零星分散的黄金资源组│地质矿产部、国家黄金管理局│1990年2月14日 ┃
  ┃│织集体开采的复函│地发34号│┃
  
  ┠──┼─────────────────┼──────────────┼───────┨
  
  ┃81│关于对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年7月23日 ┃
  
  ┃│范围的批复│国土函字第85号│┃
  
  ┠──┼─────────────────┼──────────────┼───────┨
  
  ┃82│关于如何理解分割转让形式的答复│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年8月25日 ┃
  
  ┠──┼─────────────────┼──────────────┼───────┨
  
  ┃83│关于对浙土复[1990]8号请示的答复 │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年8月25日 ┃
  
  ┠──┼─────────────────┼──────────────┼───────┨
  
  ┃84│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年12月20日┃br /  br /  ┃│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关││┃
  
  ┃│问题的答复││┃
  
  ┠──┼─────────────────┼──────────────┼───────┨
  
  ┃85│关于对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1月9日┃br /  br /  ┃│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若干问题的答复││┃
  
  ┠──┼─────────────────┼──────────────┼───────┨
  
  ┃86│关于对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登记机│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3月16日 ┃
  
  ┃│关的请示的复函││┃
  
  ┠──┼─────────────────┼──────────────┼───────┨
  
  ┃87│关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5月13日 ┃
  
  ┃│请示的答复││┃
  
  ┠──┼─────────────────┼──────────────┼───────┨
  
  ┃88│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9月23日 ┃br /  br /  ┃│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
  
  ┃│十八条含义的请示的答复││┃
  
  ┠──┼─────────────────┼──────────────┼───────┨
  
  ┃89│关于对土地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答复│国家土地管理局│1991年12月12日┃
  
  ┠──┼─────────────────┼──────────────┼───────┨
  
  ┃90│关于对山东省土地管理局有关土地权│国家土地管理局国│1992年2月22日 ┃
  
  ┃│属问题请示的答复│土函字第23号│┃
  
  ┠──┼─────────────────┼──────────────┼───────┨
  
  ┃91│关于地热资源管理问题的复函│地质矿产部地函184号 │1992年6月1日┃
  
  ┠──┼─────────────────┼──────────────┼───────┨
  
  ┃92│关于对国内受让土地者是否缴纳土地│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8月20日 ┃
  
  ┃│使用税的请示的答复││┃
  
  ┠──┼─────────────────┼──────────────┼───────┨
  
  ┃93│对关于非法占用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10月17日┃
  
  ┃│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请示的答复││┃
  
  ┠──┼─────────────────┼──────────────┼───────┨
  
  ┃94│对山西省关于执行《土地登记规则》│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函字│1992年11月16日┃
  
  ┃│第二十八条的紧急请示的批复│第172号 │┃
  
  ┠──┼─────────────────┼──────────────┼───────┨
  
  ┃95│对安徽省关于土地有偿使用中几个问│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2月17日 ┃
  
  ┃│题的请示的复函││┃
  
  ┠──┼─────────────────┼──────────────┼───────┨
  
  ┃96│关于答复河北省地矿局对征收中央直│地质矿产部地函63号│1993年2月26日 ┃
  
  ┃│属矿产资源补偿费有关问题的函││┃
  
  ┠──┼─────────────────┼──────────────┼───────┨
  
  ┃97│关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问题的│国家土地管理局│1993年4月1日┃
  
  ┃│答复││┃
  
  ┠──┼─────────────────┼──────────────┼───────┨
  ┃98│关于地质资料有偿使用方面几个问题│地质矿产部地函115号 │1994年5月10日 ┃
  
  ┃│解释的函││┃
  
  ┠──┼─────────────────┼──────────────┼───────┨
  
  ┃99│对[94]中色企字第0299号文的复函│地质矿产部地函121号 │1994年5月17日 ┃
  
  ┠──┼─────────────────┼──────────────┼───────┨
  
  ┃100 │关于对“县级人民政府”含义及有关│地质矿产部地函175号 │1994年7月3日┃
  
  ┃│问题解释的复函││┃
  
  ┠──┼─────────────────┼──────────────┼───────┨
  
  ┃101 │关于《执法地位的请示》的复函│地质矿产部地函182号 │1994年7月18日 ┃
  
  ┠──┼─────────────────┼──────────────┼───────┨
  
  ┃102 │关于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进行采│地质矿产部地函216号 │1994年9月8日┃
  
  ┃│矿活动适用法律的复函││┃
  
  ┠──┼─────────────────┼──────────────┼───────┨
  
  ┃103 │对长春市《关于修筑铁路、公路、林│地质矿产部地函220号 │1994年9月12日 ┃br /  br /  ┃│区运材路采挖砂、石、土资源适用法││┃br /  br /  ┃│律条款请示的函》的函││┃
  
  ┠──┼─────────────────┼──────────────┼───────┨
  
  ┃104 │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起征时间的复函│地质矿产部地函282号 │1994年11月14日┃
  
  ┠──┼─────────────────┼──────────────┼───────┨
  
  ┃105 │对以行政煤矿为纳费人征收矿产资源│地质矿产部地函313号 │1994年12月13日┃
  
  ┃│补偿费问题的复函││┃
  
  ┠──┼─────────────────┼──────────────┼───────┨
  
  ┃106 │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使用管理问题的│地质矿产部地函39号│1995年2月13日 ┃
  
  ┃│复函││┃
  
  ┠──┼─────────────────┼──────────────┼───────┨
  
  ┃107 │关于矿渣是否属于矿产资源的复函│地质矿产部地函42号│1995年2月15日 ┃
  
  ┠──┼─────────────────┼──────────────┼───────┨
  
  ┃108 │关于对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洗选煤如│地质矿产部地函50号│1995年2月23日 ┃
  
  ┃│何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问题的复函││┃
  
  ┠──┼─────────────────┼──────────────┼───────┨
  
  ┃109 │关于答复徐州市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有│地质矿产部地函57号│1995年3月1日┃
  
  ┃│关问题请示的函││┃
  
  ┠──┼─────────────────┼──────────────┼───────┨
  
  ┃110 │关于黄金矿产开发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地质矿产部地函131号 │1995年4月28日 ┃
  
  ┃│函││┃
  
  ┠──┼─────────────────┼──────────────┼───────┨
  
  ┃111 │对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有关问题的│地质矿产部地函143号 │1995年5月10日 ┃
  
  ┃│复函││┃
  
  ┠──┼─────────────────┼──────────────┼───────┨
  
  ┃112 │关于江苏省地矿局要求征收大屯煤电│地质矿产部地函160号 │1995年5月22日 ┃
  
  ┃│公司全部井田煤矿资源补偿费的复函││┃
  
  ┠──┼─────────────────┼──────────────┼───────┨
  
  ┃113 │对《如何确定乌石山铁矿矿产品销售│地质矿产部地函166号 │1995年6月2日┃br /  br /  ┃│收入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
  
  ┃114 │关于编制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有关问题│地质矿产部地函192号 │1995年6月27日 ┃
  
  ┃│的复函││┃
  
  ┠──┼─────────────────┼──────────────┼───────┨
  
  ┃115 │关于对万宁县环境资源局有关矿产资│地质矿产部地函202号 │1995年7月17日 ┃
  
  ┃│源补偿费问题请示的意见的函││┃
  
  ┠──┼─────────────────┼──────────────┼───────┨
  ┃116 │关于矿泉水、地下热水适用法律问题│地质矿产部地函238号 │1995年8月14日 ┃
  
  ┃│的函││┃
  
  ┠──┼─────────────────┼──────────────┼───────┨
  
  ┃117 │对黄金地质勘查报告审批问题的复函│地质矿产部地函275号 │1995年9月7日┃
  
  ┠──┼─────────────────┼──────────────┼───────┨
  
  ┃118 │关于如何确定矿产资源补偿费纳费义│地质矿产部地函292号 │1995年9月21日 ┃
  
  ┃│务人的请示的复函││┃
  
  ┠──┼─────────────────┼──────────────┼───────┨
  
  ┃119 │对辽宁省地质矿产厅关于征收矿产资│地质矿产部地函295号 │1995年9月26日 ┃
  
  ┃│源补偿费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
  
  ┠──┼─────────────────┼──────────────┼───────┨
  
  ┃120 │关于征收长广煤矿公司煤矿资源补偿│地质矿产部地函299号 │1995年10月4日 ┃
  
  ┃│费问题的复函││┃
  
  ┠──┼─────────────────┼──────────────┼───────┨
  
  ┃121 │关于地发[1996]51号文时效性解释的│地质矿产部地函109号 │1996年5月2日┃
  
  ┃│函││┃
  
  ┠──┼─────────────────┼──────────────┼───────┨
  
  ┃122 │关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批44号│1996年5月17日 ┃br /  br /  ┃│让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批复││┃
  
  ┠──┼─────────────────┼──────────────┼───────┨
  
  ┃123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始起日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批50号│1996年6月5日┃
  
  ┃│问题的批复││┃
  
  ┠──┼─────────────────┼──────────────┼───────┨
  
  ┃124 │对浙江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村与村之间│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年7月18日 ┃
  
  ┃│调换土地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国土函字第71号│┃
  
  ┠──┼─────────────────┼──────────────┼───────┨
  
  ┃125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矿产部地函248号 │1996年8月19日 ┃br /  br /  ┃│实施细则》第八条第四款解释的函││┃
  
  ┠──┼─────────────────┼──────────────┼───────┨
  
  ┃126 │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矿产部地函298号 │1996年10月7日 ┃br /  br /  ┃│实施细则》第六条采矿权人概念解释││┃
  
  ┃│的函││┃
  
  ┠──┼─────────────────┼──────────────┼───────┨
  
  ┃127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有关问题的│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批122号 │1996年12月4日 ┃
  
  ┃│批复││┃
  
  ┠──┼─────────────────┼──────────────┼───────┨
  
  ┃128 │关于对《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批71号│1997年6月26日 ┃br /  br /  ┃│地规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
  
  ┃129 │关于吊销采矿许可证请示的复函│地质矿产部地函295号 │1997年9月5日┃
  
  ┠──┼─────────────────┼──────────────┼───────┨
  
  ┃130 │关于铜是否属于稀有金属贵重金属范│地质矿产部地函340号 │1997年10月14日┃
  
  ┃│围等问题的复函││┃
  
  ┠──┼─────────────────┼──────────────┼───────┨
  
  ┃131 │关于《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157号 │1998年7月12日 ┃
  
  ┃│公布前有关问题适用法律的复函││┃
  
  ┠──┼─────────────────┼──────────────┼───────┨
  
  ┃132 │关于陆上石油对外合作区资产所有权│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241号 │1998年9月16日 ┃
  
  ┃│归属问题的函││┃
  
  ┠──┼─────────────────┼──────────────┼───────┨
  
  ┃133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厅申请使│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358号 │1998年11月19日┃
  ┃│用“两权使用费”的批复││┃
  
  ┠──┼─────────────────┼──────────────┼───────┨
  
  ┃134 │对吉林省土地管理局关于《森林法》│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420号 │1998年12月18日┃
  
  ┃│第十八条是否包含林业用地单位问题││┃
  
  ┃│的批复││┃
  
  ┠──┼─────────────────┼──────────────┼───────┨
  
  ┃135 │关于古生物化石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322号 │1999年7月26日 ┃
  
  ┃│复函││┃
  
  ┠──┼─────────────────┼──────────────┼───────┨
  
  ┃136 │关于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手续有│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452号 │1999年9月7日┃
  
  ┃│关问题的复函││┃
  
  ┗━━┷━━━━━━━━━━━━━━━━━┷━━━━━━━━━━━━━━┷━━━━━━━┛

国土资源部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和国土资源市场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推进依法行政等实际工作,我部对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原地质矿产部和国土资源部200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国土资源部2002年第10次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停止执行《国土资源部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所列的规范性文件。
  
  附件:国土资源部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6件)
  
  
二00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国土资源部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36件)

  
  ┏━━┯━━━━━━━━━━━━━━━━━┯━━━━━━━━━━━━━━┯━━━━━━━┓
  
  ┃序号│名 称 │ 发 文 单 位 及 文 号 │发 文 时间┃
  
  ┠──┼─────────────────┼──────────────┼───────┨
  
  ┃1 │关于将“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地质矿产部、国家经济委员会│1987年3月28日 ┃
  
  ┃│率”和“选矿回收率”列为考核国营矿│地发147号 │┃
  
  ┃│山企业指标的通知││┃
  
  ┠──┼─────────────────┼──────────────┼───────┨
  
  ┃2 │矿产勘查工作阶段划分的暂行规定│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国家计划│1987年3月31日 ┃
  
  ┃││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储发│┃
  
  ┃││27号│┃
  
  ┠──┼─────────────────┼──────────────┼───────┨
  
  ┃3 │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国家土地管理局│1987年8月14日 ┃
  
  ┃│知││┃
  
  ┠──┼─────────────────┼──────────────┼───────┨
  
  ┃4 │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工作的│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建]字│1987年10月5日 ┃
  
  ┃│通知│第112号 │┃
  
  ┠──┼─────────────────┼──────────────┼───────┨
  
  ┃5 │关于解决地(市)、县矿管经费的通知│地质矿产部、财政部、建设银行│1988年7月25日 ┃
  
  ┃││总行地发261号 │┃
  
  ┠──┼─────────────────┼──────────────┼───────┨
  
  ┃6 │关于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问题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税务局│1988年12月16日┃
  
  ┃│││┃
  
  ┠──┼─────────────────┼──────────────┼───────┨
  
  ┃7 │关于未经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的勘│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国家土地│1989年9月30日 ┃
  
  ┃│探报告进行建设,不得征用土地的通知│管理局国储129号 │┃
  
  ┃│││┃
  
  ┠──┼─────────────────┼──────────────┼───────┨
  
  ┃8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地质矿产部地发398号 │1989年12月2日 ┃
  
  ┃│││┃
  
  ┠──┼─────────────────┼──────────────┼───────┨
  
  ┃9 │关于认真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籍]│1990年4月17日 ┃
  
  ┃│等工作的通知│字第45号│┃
  
  ┠──┼─────────────────┼──────────────┼───────┨
  
  ┃10│关于理顺部分市(地)县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矿产部、人事部地发280 │1990年7月20日 ┃
  
  ┃│职责关系的通知│号│┃
  
  ┠──┼─────────────────┼──────────────┼───────┨
  
  ┃11│关于加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年9月10日 ┃
  
  ┃│让管理的通知││┃
  
  ┠──┼─────────────────┼──────────────┼───────┨
  
  ┃12│关于砂金生产土地复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黄金管理│1990年9月27日 ┃
  
  ┃││局国土[规]字第60号│┃
  
  ┠──┼─────────────────┼──────────────┼───────┨
国土资源部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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