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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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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1号 2011年2月2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已于2011年2月24日第6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

一、行动主题

惠民生促进科学发展,守红线坚持数质并重。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和保护耕地红线为主线,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贯穿落实到土地利用、管理、调控和制度改革的各个环节,在保发展方面,坚决落实中央经济调控政策目标,把保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保障科学发展;在保红线方面,把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筑牢耕地红线打下好的基础。

主要目标:(1)保证中央调控政策的实施,做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2)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实现耕地面积净增长,质量有所提高。(3)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和工作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县(市)达标建设,为三年实现全国达标奠定基础。(4)土地督察和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土地执法形势继续好转。(5)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在土地征收、建设用地审批等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法制、政策成果。

三、工作内容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在扎实推进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凝聚全系统力量完成重点任务;突出关键环节改革,力争在年底前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工作部署方面,以保护耕地和合理供应土地为中心任务,以专项工作为重点,以策应工作为支撑,加强重点工作和制度改革、基础建设、舆论宣传等的衔接配合,保障主要工作目标有效落实。

(一)中心任务。

1.完善土地调控政策。

工作目标:保障土地调控政策规范执行,坚决杜绝向违反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供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

具体任务:优化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每季度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修订出台《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1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1年本)》,指导各地制定完善适合地方特点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其它供地政策。修订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实施政策。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地。坚持土地招拍挂制度,完善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落实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编制实施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实现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管,适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2.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工作目标: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确保耕地保有面积实现净增加,实现耕地质量有所提高。

具体任务:运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和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监督占补平衡到位,上半年完成和通报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考核情况。完成部分省份的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落实到地块,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深化应用农用地分等定级等成果,在15个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制定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的配套文件,完成10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中期评估,11个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省份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建设田间水利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专项工作。

1.节约集约用地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考核评比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树立一批节地典型,引导地方政府和部门、用地单位落实节约优先战略。

具体任务:修订出台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和《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完成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公布评价成果,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完成单位GDP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扩大考核结果的应用范围。加快制订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的行业技术标准,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表彰2010年度模范县(市),落实对模范县(市)的奖励措施,推广节约集约新模式、新机制。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和达标考核,力争全国三分之一的县(市)达标。

2.土地督察和执法监管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进一步拓展土地督察监管领域和范围,有效整改查处督察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健全“全国覆盖、全程监管、科技支撑、执法督察、社会监督”土地执法监管体系,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行为。

具体任务:完成64个城市的土地例行督察,监督地方政府贯彻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战略和土地管理政策。审核督察实现对土地例行督察城市以外地区的全覆盖,重点检查地方政府执行耕地保护、征地补偿和土地供应政策情况,每半年形成督察报告报部。实施重大土地违法问题专项督察,促进一个地区面上土地管理秩序好转。修订《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完成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检查的实地督察、警示约谈、实施土地违法问责等。部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3.制度改革专项工作。

工作目标:完善土地征收和征用安置补偿制度,年内形成土地征收立法草案。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出台规范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土地登记等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等。形成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具体任务:推进征地安置补偿的制度改革试点,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起草。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起草有关规定。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继续提高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批效率。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用地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制订《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指导意见》。

(三)策应工作。

工作目标:通过检查、调研、培训等指导地方落实“双保工程”重点任务,总结地方土地管理机制创新经验。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促进全社会认识、理解资源刚性制约的紧迫性、长期性。

具体任务:5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检查。8月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成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考核。第三季度组织对“双保工程”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调研工作力争在以下问题上取得突破:实施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占补平衡、改进工业用地取得方式、水库水面用地占用计划指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土地利用和管理绩效督察评价等调研,在年底前形成一批政策性成果。

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完善综合监管平台。建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数据库统一管理、集群化服务平台。应用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实现土地督察主体业务全部转入系统运行。筹划“金土工程”二期项目。

组织和动员全系统加大宣传力度,利用“6·25全国土地日”等大力宣传“双保工程”。组织开展“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百人谈,邀请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双保工程”的工作思路和措施。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组织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培训,提高基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执行力。

四、工作要求

“双保工程”是“十二五”期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平台,2011年行动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推动“双保工程”实施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的协调联动,凝聚深化改革的合力,保证年度重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

(一)加强全系统工作的协调联动。完善部“双保工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牵头负责司局,加强对地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要加强日常协调工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双保工程”的组织领导,根据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好重点任务。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会同国土资源报社协调驻各地记者站加强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地方典型经验的宣传。

(二)部省协调推动重大改革任务。有重点地部署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特别是已签署部省合作协议省份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参与相关制度改革的调研,形成部、省改革合力。牵头司局要与试点省份或配合开展工作的省份积极沟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

切实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牵头司局对承担的重点调研任务要及早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调研工作安排。各督察局和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除参与有关重点调研工作外,根据督察区域或本地区土地利用和管理的形势,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过程中土地管理面临的重大问题、热点问题的深入调研,及时评估,形成政策建议及时报部。

(三)建立工作评估机制。由各督察局牵头,建立与省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工作协同推动机制,在5月、9月分别召开督察区域“双保工程”推进会,部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掌握重点任务进度,会商解决工作难题。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于2011年6月20日前形成2011年行动半年工作总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部在7月份进行“双保工程”半年工作评估和形势分析,提出下半年指导意见。12月20日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形成年度总结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

(四)建立保发展、保红线的激励机制。2011年年底前遴选“双保工程”年度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部将予以公开表彰。各督察局要积极推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政策,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成效显著的地区,纳入“双保工程”年度成效显著单位推选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探索将推动“双保工程”年度任务落实情况,包括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土地督察和土地执法等情况纳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安排、土地整治资金分配等工作中,对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倾斜,对连续获得“双保工程”成效显著单位的地区加大奖励力度。

附件: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重点任务一览表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司局 │实施(参与)的省份 │ 工作目标 │
├─────┼─────┬────────┬─────────────┼───────────┼───────────┼─────────────────────────────────────────┤
│ │ │ │健全土地管理形势监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①完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分析观测点布局调整。 │
│ 1 │ │ │ │调控司,总督察办 │ │②每季度形成形势分析报告。 │
│ │ │ │测、分析工作机制 │ │部门 │ │
│ │ │ │ │ │ │③针对形势分析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
├─────┤ │ ├─────────────┼───────────┼───────────┼─────────────────────────────────────────┤
│ 2 │ │ │建立差别化供地政策 │利用司、调控司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①修订出台《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1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1年本)》。 │
│ │ │完善土地 │ │ │部门 │②制定完善适合地方特点的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和其他供地政策。 │
│ │ │调控政策 │ │ │ │③修订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和实施政策。 │
├─────┤ │ ├─────────────┼───────────┼───────────┼─────────────────────────────────────────┤
│ 3 │ │ │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和 │规划司、利用司、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遏制“两高一资”、产能过剩、重复建设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用 │
│ │ │ │用政策 │总督察办、执法局 │部门 │地。 │
├─────┤ │ ├─────────────┼───────────┼───────────┼─────────────────────────────────────────┤
│ │中 │ │ │ │ │①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中专门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 │
│ │心 │ │落实国务院保障性住房 │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②4月中旬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7月、9月、12月公布计划执行情况。 │
│ 4 │ │ │ │利用司、规划司 │部门 │③对房地产用地供应和开发利用进行动态监督,适时向社会公布。 │
│ │任 │ │用地 │ │ │ │
│ │务 │ │ │ │ │ │
├─────┤ ├────────┼─────────────┼───────────┼───────────┼─────────────────────────────────────────┤
│ │ │ │开展2010年度耕地占补 │耕地司、规划院、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 │
│ 5 │ │ │ │ │ │2季度前完成考核,6月底前通报2010年度耕地占补平衡情况。 │
│ │ │ │平衡考核 │土地整理中心等 │部门 │ │
├─────┤ │ ├─────────────┼───────────┼───────────┼─────────────────────────────────────────┤
│ 6 │ │ │划定永久基木农田 │ 耕地司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①部分省份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
│ │ │提高耕地 │ │ │部门 │②建立基本农田数据库。 │
├─────┤ │ ├─────────────┼───────────┼───────────┼─────────────────────────────────────────┤
│ │ │综合生产 │ │ │ │①推动10个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的实施,开展中期评估。 │
│ 7 │ │ 能力 │推动农村土地整治 │耕地司、规划司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②对11个示范省的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行跟踪评估。 │
│ │ │ │ │ │部门 │③召开农村土地整治现场观摩座谈会,总结推广经验。 │
│ │ │ │ │ │ │④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
├─────┼─────┤ ├─────────────┼───────────┼───────────┼─────────────────────────────────────────┤
│ │ │ │ │耕地司、土地整理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选定15个县(市、区)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试点,形成实施耕地质量等级监管的 │
│ 8 │ │ │开展耕地质量等级监测 │ │ │ │
│ │ │ │ │中心等 │部门 │建议。 │
├─────┼─────┼────────┼─────────────┼───────────┼───────────┼─────────────────────────────────────────┤
│ │ │ │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①修订出台新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目录》。 │
│ 9 │ │ │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 │利用司、法规司 │ │ │
│ │ │ │ │ │部门 │②出台新的《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
├─────┤ │ ├─────────────┼───────────┼───────────┼─────────────────────────────────────────┤
│ │ 专 │ 节约集约 │开展促进开发区节约集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①向社会公布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 │
│ 10 │ 项 │ 用地专项 │约用地工作 │ 利用司 │ │ │
│ │ 工 │ │ │ │部门 │②制定促进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 │
├─────┤ │ ├─────────────┼───────────┼───────────┼─────────────────────────────────────────┤
│ │ 作 │ 工作 │开展单位GDP与固定资 │ │ │①二季度印发《关于发布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建设用地消 │
│ 11 │ │ │产投资规模增长的新增 │ 利用司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 │
│ │ │ │ │ │部门 │耗考核结果的通知》。 │
│ │ │ │建设用地消耗评价考核 │ │ │②组织开展单位GDP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增长的建设用地消耗考核工作。 │
└─────┴─────┴────────┴─────────────┴───────────┴───────────┴─────────────────────────────────────────┘
┌─────┬──────────────────────────────┬────────────┬───────────┬───────────────────────────────────────┐
│序号 │ 重点任务 │ 牵头司局 │实施(参与)的省份 │ 工作目标 │
├─────┼─────┬────────┬───────────────┼────────────┼───────────┼───────────────────────────────────────┤
│ │ │ 节约集 │ │ │ │①6月底前召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表彰大会。 │
│ │ │ 约用地 │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 │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②开展2011年度模范县(市)创建达标活动。 │
│ 12 │ │ │ │ 人力资源中心 │ │ │
│ │ │ 专项工 │县(市)创建活动 │ │部门 │③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考核方案,启动节约集约行业标准建设。 │
│ │ │ 作 │ │ │ │④形成各地节约集约新模式和推进节约集约工作的新机制总结报告。 │
├─────┤ ├────────┼───────────────┼────────────┼───────────┼───────────────────────────────────────┤
│ │ │ │ │ │ │①4月形成对2010年度77个城市土地例行督察的验收评估报告。 │
│ │ │ │ │ │ │②编制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计划,9月底前完成2011年度对64个城市的例 │
│ 13 │ │ │实施土地例行督察 │总督察办和各督察局 │ │ │
│ │ │ │ │ │ │行督察,发出督察意见。 │
│ │ │ │ │ │ │③组织开展预验收和复核检查。 │
├─────┤ │ ├───────────────┼────────────┼───────────┼───────────────────────────────────────┤
│ 14 │ │ │实施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审核 │总督察办和各督察局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7月和12月分别形成审核督察报告报国家土地总督察。 │
│ │ │ 土地督 │督察 │ │部门 │ │
├─────┤ │ ├───────────────┼────────────┼───────────┼───────────────────────────────────────┤
│ 15 │ │ 察和执 │对突出问题实施专项督察 │总督察办和各督察局 │ │对一些地方擅自调整规划,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以及未报即用、边 │
│ │ │ 法专项 │ │ │ │报边用铺摊子、上项目的问题等实施专项督察,发出整改意见。 │
├─────┤ │ ├───────────────┼────────────┼───────────┼───────────────────────────────────────┤
│ │ │ 工作 │ │ │ │①完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 │
│ 16 │ 专 │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执法局、总督察办和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②形成对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验收评估报告。 │
│ │ 项 │ │检查 │各督察局 │部门 │③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的实地督查、警示约谈、启动 │
│ │ 工 │ │ │ │ │问责、验收评估。 │
├─────┤ │ ├───────────────┼────────────┼───────────┼───────────────────────────────────────┤
│ │ 作 │ │ │ │ │①部、省、市、县四级12336举报工作互联互通,及时发现和报告土地矿产违 │
│ 17 │ │ │完善执法监察体系 │执法局、法律中心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 │法行为。 │
│ │ │ │ │ │管部门 │ │
│ │ │ │ │ │ │②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违法案件。 │
├─────┤ ├────────┼───────────────┼────────────┼───────────┼───────────────────────────────────────┤
│ │ │ │ │耕地司、法规司、法律 │11个市(县)及所在 │①下发11个改革试点城市试点方案批复,明确有关要求,启动试点工作。 │
│ 18 │ │ │征地安置补偿制度改革 │ │省份 │②完成《集体土地征收征用条例》起草工作。 │
│ │ │ │ │中心 │ │ │
├─────┤ │ ├───────────────┼────────────┼───────────┼───────────────────────────────────────┤
│ 19 │ │ │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制度改革 │利用司、调控司 │江苏、安徽 │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试点,起草有关规定。 │
├─────┤ │ ├───────────────┼────────────┼───────────┼───────────────────────────────────────┤
│ 20 │ │ 制度改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地籍司、规划院、法律 │北京、四川、重庆、 │①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和技术规范。 │
│ │ │ 革专项 │的相关制度建设 │中心 │海南 │②形成《全国宗地统一编码》国家标准申报稿。 │
│ │ │ │ │ │ │③形成土地统一等级的研究报告和工作方案,推动开展试点工作。 │
├─────┤ │ ├───────────────┼────────────┼───────────┼───────────────────────────────────────┤
│ │ │ 工作 │ │ │ │①形成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做好报 │
│ 21 │ │ │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 │ 耕地司 │各省级国土资源主 │批工作。 │
│ │ │ │ │ │管部 │②形成改进单独选址项目报批的意见,提高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效率。 │
├─────┤ │ ├───────────────┼────────────┼───────────┼───────────────────────────────────────┤
│ │ │ │改进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 │ │北京、上海、广东、 │ │
│ 22 │ │ │ │ 利用司 │ │制订《改进和完善房地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指导意见》 │
│ │ │ │制度 │ │深圳 │ │
├─────┼─────┼────────┼───────────────┼────────────┼───────────┼───────────────────────────────────────┤
│ │ │ │开展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①5月完成2006年以来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抽查。 │
│ 23 │ │ │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的 │ 规划司 │部门 │②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的监管办法。 │
│ │ │ 督导检 │检查 │ │ │ │
├─────┤ │ ├───────────────┼────────────┼───────────┼───────────────────────────────────────┤
│ │ │ │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 │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①完成抽查,8月上报对省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结果。 │
│ 24 │ │ 查 │ │耕地司、总督察办 │ │ │
│ │ │ │情况考核 │ │部门 │②形成耕地占补平衡市场化运作的调研报告。 │
├─────┤ │ ├───────────────┼────────────┼───────────┼───────────────────────────────────────┤
│ │ │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督导 │总督察办等联席会议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①形成调研督导报告。 │
│ 25 │ │ │ │ │ │ │
│ │ │ │检查 │成员单位、各督察局 │部门 │②形成一批典型经验报告。 │
├─────┤ ├────────┼───────────────┼────────────┼───────────┼───────────────────────────────────────┤
│ │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 │ │形成将增减挂钩项目区纳入“一张图”工程的调研报告。 │
│26 │ │ │ │ 规划司 │江苏、山东 │ │
│ │ │ │监管调研 │ │ │ │
├─────┤ │ ├───────────────┼────────────┼───────────┼───────────────────────────────────────┤
│ │ │ │重大建设项目补充耕地国家 │ │ │研究提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由国家统筹的政策建议。 │
│ 27 │ │ │ │耕地司、法规司 │待定 │ │
│ │ │ │统筹政策调研 │ │ │ │
├─────┤ │ ├───────────────┼────────────┼───────────┼───────────────────────────────────────┤
│ │ │ │ │ │北京、辽宁、吉林、 │提出优化工业用地出让方式,严格监管,限制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的政策建 │
│ 28 │ │ │改进工业用地取得方式调研 │ 利用司 │ │ │
│ │ │ │ │ │深圳 │议。 │
├─────┤ │ ├───────────────┼────────────┼───────────┼───────────────────────────────────────┤
│ │ │调查研 │水库用地占用计划指标问题 │规划司、地籍司 │浙江、四川、云南 │形成妥善解决水库水面用地占用计划指标问题的政策建议。 │
│ 29 │ │ 究 │调研 │ │ │ │
├─────┤ │ ├───────────────┼────────────┼───────────┼───────────────────────────────────────┤
│ 30 │ │ │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调研 │利用司、耕地司 │湖北、湖南、福建 │形成宅基地占用计划指标核销、简化宅基地审批程序等的政策建议。 │
├─────┤ │ ├───────────────┼────────────┼───────────┼───────────────────────────────────────┤
│ │ 策 │ │ │ │ │①5月底形成方案报部审定。 │
│ 31 │ 应 │ │耕地保护补偿机制 │耕地司、规划院 │四川、湖南 │ │
│ │ 工 │ │ │ │ │②在部分省份开展试点工作,总结形成政策建议。 │
├─────┤ │ ├───────────────┼────────────┼───────────┼───────────────────────────────────────┤
│ │ 作 │ │土地利用和管理绩效督察评 │总督察办,南京、济 │安徽、山东、广东、 │ │
│ 32 │ │ │ │ │ │形成土地利用和管理绩效督察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 │
│ │ │ │价机制调研 │南、广州、西安督察局 │宁夏 │ │
├─────┤ ├────────┼───────────────┼────────────┼───────────┼───────────────────────────────────────┤
│ │ │ │完善国土资源一张图及综合 │地籍司、调控司、信息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①更新遥感监测和土地利用数据库。 │
│ 33 │ │ │ │ │ │ │
│ │ │ │监管平台建设 │中心、规划院 │部门 │②完善监管平台,推进应用。 │
├─────┤ │ ├───────────────┼────────────┼───────────┼───────────────────────────────────────┤
│ 34 │ │ │推进“金土工程”二期建设 │信息办、规划司、信息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完成“金土工程”二期工程立项建议书申报。 │
│ │ │ 信息化 │ │中心 │部门 │ │
├─────┤ │ ├───────────────┼────────────┼───────────┼───────────────────────────────────────┤
│ │ │建设 │ │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 │
│ 35 │ │ │地质资料信息化服务 │ 储量司 │ │建立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加强地质资料的开发应用。 │
│ │ │ │ │ │部门 │ │
├─────┤ │ ├───────────────┼────────────┼───────────┼───────────────────────────────────────┤
│ │ │ │“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应用建 │总督察办、各督察局、 │ │ │
│ 36 │ │ │ │ │ │推广完善“在线土地督察系统”,组织开展实地培训。 │
│ │ │ │设 │信息中心、规划院 │ │ │
├─────┤ ├────────┼───────────────┼────────────┼───────────┼───────────────────────────────────────┤
│ │ │ │ │ │ │①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双保工程”年度宣传工作方案。 │
│ 37 │ │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宣传 │办公厅、总督察办、中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 │②开展“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百人谈活动,在《中国国土资源报》开辟专 │
│ │ │ 宣传培 │ │国国土资源报社 │部门 │栏,动态报道各地“双保工程”进展及成效。 │
│ │ │ 训 │ │ │ │③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工作快讯》。 │
├─────┤ │ ├───────────────┼────────────┼───────────┼───────────────────────────────────────┤
│ │ │ │组织开展规范城乡建设用地 │耕地司、规划司、人力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举办针对市、县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贯彻国发[2010]47号文件,规 │
│ 38 │ │ │增减挂钩试点和推进农村土 │ │ │ │
│ │ │ │地整治培训 │中心 │部门 │范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培训班。 │
├─────┼─────┴────────┼───────────────┼────────────┼───────────┼───────────────────────────────────────┤
│ 39 │ │“双保工程”2011年行动评估 │ 总督察办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①7月形成半年评估报告,组织汇报会,进行形势分析,提出下半年指导意见。 │
│ │ 总结评估 │和总结 │ │都门 │②2012年1月完成全年工作总结。 │
├─────┤ ├───────────────┼────────────┼───────────┼───────────────────────────────────────┤
│ │ │ │总督察办及有关司 │地方国土资源主管 │ │
│ 40 │ │成效显著地区评选 │ │ │印发推选成效显著单位的文件,明确标准,12月组织评选成效显著单位。 │
│ │ │ │局、各督察局 │部门 │ │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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