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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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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全面、准确、规范执行,促进严格规范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部决定从2009年3月至11月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现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 土 资 源 部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2.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安排一览表
  
  附件1: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等土地调控政策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控、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土地督察和执法监管政策措施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保障用地,确保落实扩内需保增长调控政策。
  
  准确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促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监督检查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地把政策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用地保障到位。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二)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
  
  密切跟踪把握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对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紧密围绕扩大内需要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基础测绘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测绘信息需求。及时掌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支持灾区重建土地政策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总结经验,了解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调控政策遇到的问题,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宣传推广各地有效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典型经验。
  
  (三)严防反弹,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监督各地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强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整改,严肃查处。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包括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地方配合工作和同步宣传工作。专项工作包括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配合服务扩大内需的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计划差别化管理、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支撑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动态监测与监管、形势分析等工作。策应工作包括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实施、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评估、检查、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部组织的抽查工作。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及时有效地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扩大内需中的工作成效。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阶段工作:研究制定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系统部署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召开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工作部署会,落实任务。建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
  
  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把思想统一到部的总体部署上来。扩大宣传,为实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研宣传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阶段工作:组织各地开展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评估。推进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工作,同时配合开展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认真分析土地利用和管理形势,强化对扩大内需用地的审批、项目用地供应落实等情况的动态实时监控;各督察局会同有关司局组织开展扩大内需用地政策执行情况跟踪调研,了解各地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等,对上半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使用情况评估,于6月底前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报部,提出计划指标中期奖惩建议。在有关专项地质调查工作中加大服务扩大内需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工作安排的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对土地调控政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问责制、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
  
  关键环节:摸清各地用地需求的数量和结构,准确掌握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情况,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针对性、主动性;摸清各地土地利用和管理中暴露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掌握土地违规违法的新动向。宣传严格执行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典型经验,加强正面引导。
  
  (三)督察推进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
  
  阶段工作:组织各地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土地供应是否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用地是否闲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查处纠正。集中时间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提醒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的困难和特殊问题及时向部提出对策建议,各督察局形成汇总报告于9月底前报部。总结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阶段性成果,根据扩大内需要求进行综合集成,为重大基础设施和工程建设提供服务和支撑。
  
  关键环节:突出关键问题和重点地区,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用地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区进行重点督察。做好重大典型案件查处曝光。
  
  (四)评估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阶段工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报部。各督察局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效果评估,系统评价服务扩大内需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问题、困难,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根据评估工作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的已有政策或出台新的政策,对2009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调剂、调整。总结工作成效,向国务院报告,对成效显著地区在全系统进行通报表扬。
  
  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政策执行情况的主线,完成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成效评估。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督察局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领会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把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全面、准确、规范执行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认识到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实现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由部党组统一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各阶段工作安排,联席会议由甘藏春同志召集,部各有关司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地要按照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和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统筹衔接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和日常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核心,把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与耕地保护、规划计划、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地籍管理、执法监察和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衔接,加强工作成果的应用。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扩大内需项目和用地的审批、供应、使用及地质技术、测绘信息服务等情况,跟踪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情况,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保障重点建设项目依法依规用地,防止违规违法问题发生。
  各督察局要以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为主线,统筹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形势分析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和机制建设。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要积极主动推进调查研究工作,实现全程同步督察,保持与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密切联系,加强与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沟通协作,确保取得实效。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督察局要主动做好与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工作的衔接,支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促进土地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坚持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对片面理解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搭车用地、借机圈占土地和违反供地政策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督察局要积极开展督察工作,在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发现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预警和通报;对违规违法突出问题,坚决督促地方政府纠正整改和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地方政府用好用实土地调控政策。
  
  要以积极主动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为基调,大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主动作为,服务扩大内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的积极态度和成效。要紧紧围绕各阶段的工作任务,明确宣传重点。第一阶段的宣传要致力于统一思想,使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准确把握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的目的和重点任务,同时在社会上营造严格规范管理的舆论氛围。第二阶段的宣传要系统总结各地贯彻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的具体做法和成效。第三阶段的宣传要总结推广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规范管理的先进经验,披露问题,促进各地准确把握政策方向。第四阶段的宣传要全面总结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成效,宣传土地管理关键环节的改革成果。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宣传,向全社会传递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更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不动摇的强烈信号。
  
  (五)全面评估,为及时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督察局要开展持续、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地方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的实施情况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具体情况,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促进地方化解土地管理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及时向部反映地方政府在实施土地调控政策中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化改革,调整土地调控政策提供决策支持。
  
  附件2:
  
  保 增 长 保 红 线 行 动 工 作 安 排 一 览 表
  
  时间安排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责任部门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工作阶段
  
  启动部署阶段
  
  调研宣传阶段
  
  督察推进阶段
  
  评估总结阶段
  
  专项工作
  
  扩大内需
  
  政策实施调研
  
  调研工作方案
  
  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
  
  跟踪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情况,开展扩大内需供地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视频调度会
  
  组织各督察局开展实地调研
  
  开展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形成总体评估报告
  
  典型案例汇编
  
  视频总结会
  
  总督察办、督察局负责
  
  各省厅配合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
  
  按照及时准确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要求,全面推行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6月召开审核督察视频调度会
  
  各督察局分省实地督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
  
  各督察局审核督察汇总分析并形成半年报告
  
  各督察局分省实地督察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情况
  
  提出解决地方土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困难和问题的建议
  
  视频部署会议
  
  结合督察省级政府土地审批事项,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全面评估、汇总、分析并形成完善政策的建议
  
  国土资源系统通报
  
  报国务院报告
  
  例行督察
  
  专项督察
  
  按照及时准确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要求,各督察局启动例行督察
  
  根据领导批示、媒体反映、信访巡察发现等开展专项督察
  
  督促问题突出地区纠正整改、严肃查处
  
  总结例行督察实施效果
  
  组织做好专项督察收尾工作
  
  完成有关督察专报并上报国务院
  
  总督察办、督察局负责
  
  有关省厅配合
  
  计划差别化管理
  
  地质技术信息服务
  
  2008年计划考核
  
  计划指标台帐季度分析
  
  在专项地质调查工作中加大服务扩大内需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工作的力度
  各督察局分省调研评估
  
  提交评估报告
  
  7月5日前完成计划执行情况半年分析
  
  7月20日前完成年度计划指标奖惩方案及相关工作
  
  总结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阶段性成果,根据扩大内需要求进行综合集成,提供有关部门
  
  计划指标台帐三季度分析
  
  各督察局分省调研评估、完成评估报告
  
  形成年度计划指标
  
  调剂、调整方案
  
  规划司、储量司负责
  
  督察局配合
  
  支撑工作
  
  土地供应动态
  
  监测与监管
  
  重点城市、区域土地供应、地价形势分析
  
  一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重点城市与地区土地供应、地价
  
  情况调研
  
  重点城市、区域土地供应、地价形势分析
  
  二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土地供应、地价形势分析研讨
  
  重点城市区域土地供应、地价形势分析
  
  三季度监测分析报告
  
  重点城市与地区
  
  土地供应、地价情况调研
  
  利用司负责
  
  有关事业单位配合
  
  形势分析
  
  统计工作检查
  
  季度形势分析会
  
  形势分析报告
  
  国土资源统计工作实地抽查、检查
  
  上半年统计视频会
  
  半年形势分析会
  
  形势分析报告
  
  国土资源统计工作
  
  实地抽查、检查
  
  季度形势分析会
  
  形势分析报告
  
  年度形势分析报告
  
  年度统计汇总会、统计工作通报
  
  调控司负责
  
  各省厅配合
  
  策应工作
  
  年度耕地保护责任
  
  目标检查、考核
  
  省级政府组织自查,向国务院提交书面报告
  
  会同农业部、国家统计局抽查,形成年度检查报告报国务院
  
  督促纠正整改
  
  作为土地利用计划年中评估奖惩依据
  
  研究2010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中期考核工作思路、方案
  
  耕地司负责
  
  有关司局、督察局配合
  
  三部门15号令实施
  
  土地违法问责制的宣传、出台具体实施规范
  
  调研、测评预警分析,启动问责
  
  典型案例曝光
  
  形成报国务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执法局负责
  
  各督察局配合
  
  违规违法案件查处
  
  完成季度土地违规违法形势分析专题报告
  
  梳理土地违规违法重大案件、重点地区
  
  完成季度土地违规违法形势分析报告
  
  梳理土地违规违法重大案件、重点地区
  
  督促地方查处、督办重大案件
  
  重大典型案件曝光
  
  地方配合
  
  工作启动
  
  组织动员、宣传
  
  完成2008年耕地保护目标责任检查工作
  
  服务扩大内需用地政策237号文件执行情况督促检查
  
  掌握项目用地动态、问题和困难,评估并提出相关建议
  
  对上半年审批和供应的建设用地开展批后核查
  
  查处重大违规违法案件和督促重点地区整改
  
  提出本地区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执行情况评估报告
  
  提出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分析预测报告报部
  
  做好15号令实施、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计划指标调整等工作
  
  各省厅负责
  
  同步宣传
  
  宣传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意义,开辟专栏、组织专家撰写文章
  
  宣传调查研究、耕保检查、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的成果,发挥策应和支撑作用
  
  召开部门、专家座谈会,组织基层政府领导、企业撰写文章
  
  组织各省厅同步进行宣传
  
  充分利用中央、地方主流媒体宣传典型经验
  
  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重大典型问题曝光
  
  省厅配合做好土地调控政策为经济发展服务意见反馈和征集工作,并配套宣传
  
  宣传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成效,在全社会形成无论经济形势如何变化,“两个坚持”不会动摇的舆论氛围
  
  省厅配合宣传行动形成的系列制度性成果
  
  办公厅负责
  
  各省厅参加
  
  预期成果
  
  行动工作方案;
  
  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
  
  建立行动联席会议;
  
  土地督察工作部署会
  
  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政策执行情况调研报告;
  
  年度计划中期评估奖惩建议;
  
  阶段工作评估报告;
  
  联席会议
  
  工作推进视频会或电视电话会;
  
  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督察综合报告;
  
  阶段工作评估报告;
  
  联席会议
  
  总结表扬电视电话会;
  
  土地调控政策实施效果总体评估报告;
  
  工作总结报告、报国务院专报
  
  形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成果
  
  各相关
  
  单位负责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测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全面、准确、规范执行,促进严格规范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部决定从2009年3月至11月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现将《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 土 资 源 部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2.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安排一览表
  
  附件1: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等土地调控政策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控、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地质技术信息服务、土地督察和执法监管政策措施全面、准确、规范实施,有效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调控政策的应变能力和效果,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保障用地,确保落实扩内需保增长调控政策。
  
  准确掌握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数量、结构、分布、时序和利用情况,摸清用地需求底数,促进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监督检查国土资发〔2008〕237号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地把政策执行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用地保障到位。大力宣传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宣传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维护土地管理法治的重要意义,使各地扩大内需用地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二)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土地管理政策和措施。
  
  密切跟踪把握土地调控政策实施的新态势,对土地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紧密围绕扩大内需要求,主动提供公益性基础地质信息、基础测绘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用地的地质技术、测绘信息需求。及时掌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支持灾区重建土地政策和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总结经验,了解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土地调控政策遇到的问题,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形成制度创新成果。宣传推广各地有效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典型经验。
  
  (三)严防反弹,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监督各地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有限的土地投放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强化土地管理批、供、用、补、查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规违法问题,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切实整改,严肃查处。
  
  三、工作安排和步骤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包括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同时组织做好地方配合工作和同步宣传工作。专项工作包括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督察、配合服务扩大内需的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计划差别化管理、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支撑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动态监测与监管、形势分析等工作。策应工作包括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实施、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评估、检查、宣传等工作,配合做好部组织的抽查工作。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及时有效地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扩大内需中的工作成效。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阶段工作:研究制定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在全系统部署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召开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工作部署会,落实任务。建立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组织协调。
  
  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把思想统一到部的总体部署上来。扩大宣传,为实施保增长保红线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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