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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国土资源部关于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七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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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经研究,部决定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北京等90个城市(包括国务院审批土地的84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及原则
  此次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包括国务院审批土地的84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在内的北京等90个城市开展土地执法检查,是为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重点城市土地违法行为,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调控作用,切实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
  此次检查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
  二、检查的方式、范围、内容及时间
  (一)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地方自查和部督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地方自查为主,部督查为辅,地方自查结果由部组织督查验收。地方自查工作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各有关城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另外,条件成熟时,部将组织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展省际间的互查。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为卫星遥感监测图片(以下简称卫片)反映的90个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变化情况(监测时段为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以各城市卫片标注的时间为准)。
  (三)检查内容
  按照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见附件1)进行,内容主要包括卫片图斑所涉及地块的使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擅自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批准用地,是否擅自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用地,是否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批准用地,经批准使用的地块是否存在骗取批准、超占面积和擅自改变用途,土地违法是否通过动态巡查已经发现等。部督查内容还包括地方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及时处理到位等内容。
  (四)检查时间
  按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2007年2月底至6月底为地方自查阶段。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在6月30日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检查,写出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并与《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一并报部执法监察局;9月30日前完成对土地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将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及《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报部执法监察局。部将于2007年6月下旬开始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10月上旬进行督查验收。
  另外,对于已自行购买数据开展卫片执法检查的上海、大连、临沂和广州等4个城市,也应按本《通知》有关要求上报执法检查成果和汇总分析报告。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逐级落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努力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抓实抓好。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在执法检查组织方面,省和有关城市国土资源部门都要成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部统一部署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组长应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以执法监察和地籍管理部门为主,土地规划、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等业务部门参加,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经费及设备保障落实,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合理分工,密切配合,扎实工作
  卫片执法检查涉及土地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统筹安排,合理分工,各业务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规划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审批及使用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地籍管理部门负责对卫片图斑涉及地块的外业核查和测量结果进行审核;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负责对用地是否经过依法批准进行审核;执法监察部门负责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以及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关城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具体操作时,可结合具体情况,对各业务部门的分工适当作出调整。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确保上报成果质量
  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在城市数量上,是部历次组织卫片执法检查中最多的一次,而且部分城市是首次开展这项工作。另外,这次卫片执法检查,将首次应用部信息中心与部执法监察局联合开发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卫片核查子系统进行有关数据汇总和成果上报。为此,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卫片执法检查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对首次参与卫片执法检查的人员要专门进行培训,对首次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城市的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关人员要正确理解填表有关说明和各项指标含义,如实填写汇总报表,不得人为修改统计数据和报表栏目。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下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在对土地违法性质的认定方面,要严格按照部执法监察局确定的标准执行,防止出现偏差。
  为确保部卫片执法检查数据汇总和分析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地须按《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并上报检查成果和汇总分析报告。各地报部的检查成果和汇总分析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针对当前土地违法现状研究土地违法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四)依法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国土资发〔2005〕176号)及时予以立案,依法严肃查处,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反弹的势头。重点查处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批地、越权批地、非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等土地违法问题。必须按照《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 的要求,不仅“既查事、又查人”,还必须“处罚要到位、追究责任要到位”。尤其对于《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下发后新发生的土地违法案件,必须从严从重处理。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要公开调查、公开结果,真正起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切忌执法检查走过场。
国土资源部
2007年2月2日
附件: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一、发放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等资料
  部提供有关城市卫星遥感监测图片数据光盘(供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制作卫片)和外业调查记录表。以上资料由部执法监察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
  《卫片核查子系统》软件在部信息中心网站下载,用于汇总和上报数据。该软件目前尚在修订,下载时间部将另行通知。
  二、检查的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
  1.准备卫片、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件、外业记录手簿、变更统计台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文件、基本农田保护区图件、近年用地审批文件、供地有关文件、耕地占补平衡资料、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案卷、近年违法用地举报登记材料以及土地权属、土地详查等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2.准备各种内、外业调查统计表格和外业测量工具。
  (二)内业
  1.对于部分城市卫片主城区部分没有标注区界的,应首先标注区界,确定变化图斑所在的区(县);核实卫片上的行政区域界线,对误差部分进行修正。
  2.将卫片与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及土地变更调查记录手簿逐个图班进行比较,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并将两者变化不一致的图斑在卫片上标注,同时在《变化图班情况统计表》图斑号前注明。
  3.对地块小,在卫片上地形、地物不明显的地区,可依据变化图斑的中心点坐标,将变化不一致的图斑转绘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上,以便外业调查人员读图。
  4.根据调查区域的交通状况及图斑的分布状况,确定外业调查路线,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确定的路线及分组情况,整理内业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及相关资料,供外业调查使用。
  (三)外业核查测量
  1.按照内业确定的调查路线,对遥感监测与变更调查不一致的图斑,逐一进行实地核查,将有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2.实地测量。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测量方法及精度要求,对违法用地进行测量。对其他用地,实地与图斑一致的,以监测面积为准;实地与图斑面积不一致的,可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方法及精度要求,将建设用地补测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在详查图上量算面积,并将测量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四)整理核查结果
  对外业核查结果进行整理,将相关内容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完成有关统计、比较分析。
  (五)确定变化图斑的合法性
  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部门、规划部门对实地发生变化的图斑涉及的地块,逐个审核是否经过依法批准,以及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将审核结果录入《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
  (六)统计、汇总、分析
  1.整理《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对经实地调查、测量填写的《变化图斑情况统计表》中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填写《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
  2.汇总分析。在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的基础上,填写《违法用地数据汇总表》和《违法用地调查处理情况汇总表》,并根据汇总结果,写出有情况、有实例、有原因分析的汇总分析报告。
  3.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表格填写和数据汇总工作,确保填写的内容规范、准确。
  (七)督查验收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对各城市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抽查。对外业调查测量结果的抽查不应低于5%;对内业要全面进行检查。在此基础上,部组织有关业务司局进行督查和验收。
  三、依法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原则上由各城市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城市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有案不查的,要依据《土地管理法》第 七十二 条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应直接组织查处。对违法事实严重、案情复杂,特别是涉及政府违法、查处难度大的土地违法案件,本级国土资源部门难以处理的,应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对检查中发现的土地违法行为,依据《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立案标准》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处理既要对事也要对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执法的严肃性。对违反党纪政纪和触犯刑律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当事人的责任。对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移送后,国土资源部门还应积极配合协助对责任人的处理。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用地,凡是未依法查处到位的,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得组织报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即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按非法批地处理。
  四、成果上报
  各地应按《关于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七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时间要求,分两次报送有关执法检查成果。直辖市直接将成果报送部执法监察局。其他城市先报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部执法监察局。
  各地上报的执法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执法检查工作的整体介绍,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2.卫片所反映的新增建设用地整体情况,包括分类数据统计及数据分析;3.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发生问题的原因及解决措施等。对存在的问题和发生的原因要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各地上报的土地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执法检查涉及的土地违法案件数据分析及典型案例。数据分析应准确、具体,不仅包括违法用地总面积、违法用地占新增建设用地的宗地比例及面积比例,还应包括各类违法用地的具体数据分析,如未批先用土地,除宗地数及面积数外,还要区分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情况并进行具体分析,即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的宗地数、面积数及占未批先用总宗地数及总面积的比例。对调查处理的典型案例,应附具体材料;2.土地违法行为的特点、发生原因;3.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及具体数据分析,如对土地违法行为发现率、立案率和处理到位率进行比较和分析。
  各地在卫片执法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部联系。有关技术问题,如判读卫片、实地测量等,由部地籍管理司负责答复,联系人:牛新萍、赵伟,话:010-665582l7、66558220;其他问题,由部执法监察局负责答复,联系人:李江涛、王晓慧、唐辰,电话:010-66558340、66558347、66558331。
国土资源部
2007年4月6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应用遥感技术开展第七次土地执法检查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发[200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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